批前公示-《濉溪诺鸿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体育产业球类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批前公示-《濉溪诺鸿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体育产业球类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濉溪 (略) 体育产业球类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股室: (略) 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承办人:陈甜甜
电 话:0561-*
监督电话:0561-*
地址:濉溪县行政服务大厅
邮编:*
项目名称:体育产业球类制造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濉溪 (略)
建设地点:濉溪经济开发区白杨路电商产业园
环评机构:安徽中青 (略)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淮北濉溪经济开发区白杨路,租赁濉溪经济开发区白杨路电商产业园2幢现有厂房(1#、2#),每栋厂房共三层,共设置8条内胆生产线、8条橡胶球生产线、4条成品球生产线。每幢车间占地面积约8000㎡;2座厂房建筑面积共约16000㎡。购置切胶机、捏炼机、开炼机、提升机、硫化机、压延机、贴头机、成型机等设备,建设后形成日产成品篮球10000只、球胆50000只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环保投资约为29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9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雨污分流,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濉溪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接管限值后,接管濉溪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再进入濉溪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排放至王引河,对地表水环境污染影响较小。
2、大气影响分析
①打磨、扫灰粉尘经负压集气系统收集后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编号:TA001)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1)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
②胶合、固化废气经负压集气系统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编号:TA002)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2)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
③ 胶浆制备、缠线、烘干产生的废气经负压集气系统收集后与烘干房抽出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编号:TA003)”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3)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
④ 1#生产厂房计量配料、炼胶、压延、硫化设置全封闭操作间,计量配料、密炼、开炼、压延、硫化产生废气均设置负压集气系统进行收集,计量配料废气、密炼废气经一套除尘效率为99%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收集密炼废气、开炼废气、压延废气、硫化废气一并经一套冷却系统+高压静电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编号:TA004)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4)排放,废气排放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要求。
⑤ 2#生产厂房计量配料、炼胶、压延、硫化设置全封闭操作间,计量配料、密炼、开炼、压延、硫化产生废气均设置负压集气系统进行收集,计量配料废气、密炼废气经一套除尘效率为99%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收集密炼废气、开炼废气、压延废气、硫化废气一并经一套冷却系统+高压静电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编号:TA005)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5)排放,废气排放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要求。
⑥危废暂存间废气经负压集气系统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编号:TA006)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6)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
3、噪声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经厂区建筑物的隔声、距离的衰减,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及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橡胶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活性炭、废油、废包装桶等。
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橡胶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内,其中废橡胶边角料回收利用于生产过程、废边角料(人造革下料、截断时废边角料等)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收利用于生产过程、不合格品回收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油、废包装桶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暂存间的建设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危废暂存间的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濉溪 (略) 体育产业球类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股室: (略) 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承办人:陈甜甜
电 话:0561-*
监督电话:0561-*
地址:濉溪县行政服务大厅
邮编:*
项目名称:体育产业球类制造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濉溪 (略)
建设地点:濉溪经济开发区白杨路电商产业园
环评机构:安徽中青 (略)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淮北濉溪经济开发区白杨路,租赁濉溪经济开发区白杨路电商产业园2幢现有厂房(1#、2#),每栋厂房共三层,共设置8条内胆生产线、8条橡胶球生产线、4条成品球生产线。每幢车间占地面积约8000㎡;2座厂房建筑面积共约16000㎡。购置切胶机、捏炼机、开炼机、提升机、硫化机、压延机、贴头机、成型机等设备,建设后形成日产成品篮球10000只、球胆50000只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环保投资约为29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9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雨污分流,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濉溪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接管限值后,接管濉溪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再进入濉溪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排放至王引河,对地表水环境污染影响较小。
2、大气影响分析
①打磨、扫灰粉尘经负压集气系统收集后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编号:TA001)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1)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
②胶合、固化废气经负压集气系统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编号:TA002)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2)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
③ 胶浆制备、缠线、烘干产生的废气经负压集气系统收集后与烘干房抽出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编号:TA003)”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3)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
④ 1#生产厂房计量配料、炼胶、压延、硫化设置全封闭操作间,计量配料、密炼、开炼、压延、硫化产生废气均设置负压集气系统进行收集,计量配料废气、密炼废气经一套除尘效率为99%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收集密炼废气、开炼废气、压延废气、硫化废气一并经一套冷却系统+高压静电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编号:TA004)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4)排放,废气排放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要求。
⑤ 2#生产厂房计量配料、炼胶、压延、硫化设置全封闭操作间,计量配料、密炼、开炼、压延、硫化产生废气均设置负压集气系统进行收集,计量配料废气、密炼废气经一套除尘效率为99%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收集密炼废气、开炼废气、压延废气、硫化废气一并经一套冷却系统+高压静电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编号:TA005)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5)排放,废气排放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要求。
⑥危废暂存间废气经负压集气系统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编号:TA006)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6)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
3、噪声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经厂区建筑物的隔声、距离的衰减,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及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橡胶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活性炭、废油、废包装桶等。
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橡胶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内,其中废橡胶边角料回收利用于生产过程、废边角料(人造革下料、截断时废边角料等)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收利用于生产过程、不合格品回收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油、废包装桶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暂存间的建设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危废暂存间的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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