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湘华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湘华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广东湘华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高埗镇草墩工业四街2号 |
建设单位 | 广东湘华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清慧综合 (略) |
项目概况 | czwtitl (略) (略) 高埗镇草墩工业四街2号(北纬23°7"27.440" ,东经113°44"55.870"),主要从事高压电机、低压电机、水泵的维修。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项目的占地面积为800m2;建筑面积为800m2。预计年维修高压电机36台、低压电机220台、水泵15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处理措施:项目组装工序焊接烟尘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周界外浓度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设置集气装置对浸漆、烘烤、外表喷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经过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浸漆、烘烤、外表喷漆工序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漆雾有组织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项目浸漆、烘烤、外表喷漆工序未收集的非*烷总烃和臭气浓度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加强车间管理处理,非*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 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厂界处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颗粒物厂界处无组织排放可达《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处理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中较严值 (略) 政管道, (略) 高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水喷淋废水经 (略) 处理,不外排。 三、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废槽锲、废垫条、 (略) 处置,废活性炭、废罐、废抹布、漆渣、清洗废液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四、噪声处理措施: 项目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减震、吸声等措施,项目产生噪声再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 (略) 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3-12-07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广东湘华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高埗镇草墩工业四街2号 |
建设单位 | 广东湘华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清慧综合 (略) |
项目概况 | czwtitl (略) (略) 高埗镇草墩工业四街2号(北纬23°7"27.440" ,东经113°44"55.870"),主要从事高压电机、低压电机、水泵的维修。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项目的占地面积为800m2;建筑面积为800m2。预计年维修高压电机36台、低压电机220台、水泵15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处理措施:项目组装工序焊接烟尘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周界外浓度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设置集气装置对浸漆、烘烤、外表喷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经过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浸漆、烘烤、外表喷漆工序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漆雾有组织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项目浸漆、烘烤、外表喷漆工序未收集的非*烷总烃和臭气浓度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加强车间管理处理,非*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 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厂界处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颗粒物厂界处无组织排放可达《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处理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中较严值 (略) 政管道, (略) 高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水喷淋废水经 (略) 处理,不外排。 三、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废槽锲、废垫条、 (略) 处置,废活性炭、废罐、废抹布、漆渣、清洗废液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四、噪声处理措施: 项目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减震、吸声等措施,项目产生噪声再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 (略) 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3-12-07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