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6日审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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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6日审批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永吉县分局
关于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6日作出
的行政审批决定
经审查,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6日我局作出2个行政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13日(7个自然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永吉县永吉大街1240号
邮 编:*

序号

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永吉县乡镇百村提升建设项目(永吉县北大湖镇五里河村供水改造提升工程)告知承诺制审批表

吉市(永)环建(表)承字﹝2023﹞4号

2023年12月4日

2

关于 (略) 2t/h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吉市(永)环建(表)字﹝2023﹞17号

2023年12月4日

(略) 生态环境局永吉县分局
关于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6日作出
的行政审批决定
经审查,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6日我局作出2个行政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13日(7个自然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永吉县永吉大街1240号
邮 编:*

序号

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永吉县乡镇百村提升建设项目(永吉县北大湖镇五里河村供水改造提升工程)告知承诺制审批表

吉市(永)环建(表)承字﹝2023﹞4号

2023年12月4日

2

关于 (略) 2t/h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吉市(永)环建(表)字﹝2023﹞17号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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