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台县烈士纪念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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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台县烈士纪念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石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石台县烈士纪念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立项的请示》(石退役军人〔2023〕19号)及项目建议书文本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就项目建议书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石台县仁里镇、七都镇、小河镇。

二、建设内容:完成石台县革命烈士墓园烈士事迹陈列馆展陈布展,并对墓园整体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对县烈士陵园、小河镇郑村暴动纪念碑、七都镇石青太中心县委遗址纪念碑等3处县级烈士纪念设施整体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对20处零散烈士墓周边环境改造提升。。

三、投资估算:总投资500万元。

四、资金来源:对上争取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

五、项目代码:2310-*-04-01-*

六、项目法人单位:石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石台县人民政府关于石台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石政〔2018〕23号)文件有关规定完善手续,前期工作不完善,不得开工建设。

此复


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12日

石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石台县烈士纪念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立项的请示》(石退役军人〔2023〕19号)及项目建议书文本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就项目建议书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石台县仁里镇、七都镇、小河镇。

二、建设内容:完成石台县革命烈士墓园烈士事迹陈列馆展陈布展,并对墓园整体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对县烈士陵园、小河镇郑村暴动纪念碑、七都镇石青太中心县委遗址纪念碑等3处县级烈士纪念设施整体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对20处零散烈士墓周边环境改造提升。。

三、投资估算:总投资500万元。

四、资金来源:对上争取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

五、项目代码:2310-*-04-01-*

六、项目法人单位:石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石台县人民政府关于石台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石政〔2018〕23号)文件有关规定完善手续,前期工作不完善,不得开工建设。

此复


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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