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关于2023年12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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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关于2023年12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12日)。如若存在异议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联 (略) 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行政审批办。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所在地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路泰新 (略) 新建

2400KW 生物质锅炉项目

(略) 路泰新 (略)

内蒙古 (略)

内蒙古自治 (略) 达拉特旗三垧梁工业园区内

项目新建 2400KW 生物质锅炉一台,用地面积 240㎡,位于既有锅炉房内。项目通过锅炉加热导热油后,将导热油送入车间内为生产原料沥青加热。

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是原料装卸堆放粉尘、筒仓呼吸粉尘、粉碎筛分粉尘和隧道窑焙烧烟气。根据大 气污染物源 强核算可知 ,本项目锅 炉烟气烟尘 排放浓度为0.64mg/m3 , 二氧化 硫 排 放 浓 度 为 136.22mg/m3 ,氮 氧 化 物 排 放 浓 度 为163.46mg/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本项目固废堆放粉尘经使用篷布苫盖,并经常洒水抑尘处理后排放,治理效率在 97.6%以上,经治理后仅有极少量的粉尘自然沉降,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废水:本项目的水除尘用水经一座15m3的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无废水外排;本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量。导热油处于密封系统中,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污染源主要是各类生产设施。经调查上述各污染源产生的噪声值在 65~95dB(A)之间。生产设备都布置在车间内,为固定声源。项目运营后厂界四周贡献值在 36.73~38.49dB(A)之间,生产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均设置于厂房内,经减震、隔声和距离衰减后预测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区昼间65dB(A)、夜间 55dB(A)的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1)S1 炉灰:本项目锅炉灰灰的产生量为9.42t/a。炉灰暂存在现有工程的渣料坑内,做为建筑材料外售;(2)S2 除尘灰:除尘灰主要是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锅炉烟气产生的干燥粉尘灰。根据大气污染物源强核算,除尘灰产生量141.6kg/a。除尘灰暂存在现有工程的渣料坑内,做为建筑材料外售。(3)S3 除尘污泥:除尘污泥主要是在水循环除尘产生的。生物质燃料在锅炉内燃烧后,会产生大量的烟尘,经水循环除尘后,会产生一定量的除尘污泥,根据大气污染物源强核算得出烟气中除去的烟尘总量约 45.19kg/a,由于除尘设施使用的是湿式除尘器,烟尘进入除尘水中形成污泥,清理出来时含水量约为 65%,所以除尘污泥的量为 129.11kg/a。除尘污泥暂存在现有工程的渣料坑内,做为建筑材料外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12日)。如若存在异议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联 (略) 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行政审批办。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所在地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路泰新 (略) 新建

2400KW 生物质锅炉项目

(略) 路泰新 (略)

内蒙古 (略)

内蒙古自治 (略) 达拉特旗三垧梁工业园区内

项目新建 2400KW 生物质锅炉一台,用地面积 240㎡,位于既有锅炉房内。项目通过锅炉加热导热油后,将导热油送入车间内为生产原料沥青加热。

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是原料装卸堆放粉尘、筒仓呼吸粉尘、粉碎筛分粉尘和隧道窑焙烧烟气。根据大 气污染物源 强核算可知 ,本项目锅 炉烟气烟尘 排放浓度为0.64mg/m3 , 二氧化 硫 排 放 浓 度 为 136.22mg/m3 ,氮 氧 化 物 排 放 浓 度 为163.46mg/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本项目固废堆放粉尘经使用篷布苫盖,并经常洒水抑尘处理后排放,治理效率在 97.6%以上,经治理后仅有极少量的粉尘自然沉降,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废水:本项目的水除尘用水经一座15m3的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无废水外排;本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量。导热油处于密封系统中,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污染源主要是各类生产设施。经调查上述各污染源产生的噪声值在 65~95dB(A)之间。生产设备都布置在车间内,为固定声源。项目运营后厂界四周贡献值在 36.73~38.49dB(A)之间,生产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均设置于厂房内,经减震、隔声和距离衰减后预测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区昼间65dB(A)、夜间 55dB(A)的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1)S1 炉灰:本项目锅炉灰灰的产生量为9.42t/a。炉灰暂存在现有工程的渣料坑内,做为建筑材料外售;(2)S2 除尘灰:除尘灰主要是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锅炉烟气产生的干燥粉尘灰。根据大气污染物源强核算,除尘灰产生量141.6kg/a。除尘灰暂存在现有工程的渣料坑内,做为建筑材料外售。(3)S3 除尘污泥:除尘污泥主要是在水循环除尘产生的。生物质燃料在锅炉内燃烧后,会产生大量的烟尘,经水循环除尘后,会产生一定量的除尘污泥,根据大气污染物源强核算得出烟气中除去的烟尘总量约 45.19kg/a,由于除尘设施使用的是湿式除尘器,烟尘进入除尘水中形成污泥,清理出来时含水量约为 65%,所以除尘污泥的量为 129.11kg/a。除尘污泥暂存在现有工程的渣料坑内,做为建筑材料外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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