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杨梅标准化生产示范项目第二批补助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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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杨梅标准化生产示范项目第二批补助名单公示

根据《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 (略) 杨梅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一县一品一策”)的通知

》(乐农〔2022〕211号)和《 (略) 农业农村局 (略) 财政局关于确定 (略) 杨梅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一县一品一策”)项目主体的通知》(乐农(2022〕271号)文件精神, (略) 新建水果专业合作社等5家示范创建主体补助金额予以公示,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8日起到2023年12月14日,共7天。

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 (略) 农业农村局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1、受理电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附件

(略) 杨梅标准化生产示范项目主体补助名单

(第二批)

序号

申报单位

项目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投资审定额(元)

补助金额(元)

(*80%)

1

(略) 新建水果专业合作社

乐成街道民丰社区上敖经合社

叶国其

*

*

*

2

(略) 岭底乡利民水果专业合作社

岭底乡夏林头村

夏旭强

*

*

*

3

(略) 淡溪畜禽果品专业合作社

淡溪镇黄塘村

陈永会

*

*

*

4

(略) 岚帆杨梅专业合作社

岭底乡张庄村

赵珍

*

*

*

5

(略) (略)

南岳镇大崧上

岙村

厉斐之

*

*

*

合计

*

*

根据《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 (略) 杨梅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一县一品一策”)的通知

》(乐农〔2022〕211号)和《 (略) 农业农村局 (略) 财政局关于确定 (略) 杨梅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一县一品一策”)项目主体的通知》(乐农(2022〕271号)文件精神, (略) 新建水果专业合作社等5家示范创建主体补助金额予以公示,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8日起到2023年12月14日,共7天。

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 (略) 农业农村局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1、受理电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附件

(略) 杨梅标准化生产示范项目主体补助名单

(第二批)

序号

申报单位

项目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投资审定额(元)

补助金额(元)

(*80%)

1

(略) 新建水果专业合作社

乐成街道民丰社区上敖经合社

叶国其

*

*

*

2

(略) 岭底乡利民水果专业合作社

岭底乡夏林头村

夏旭强

*

*

*

3

(略) 淡溪畜禽果品专业合作社

淡溪镇黄塘村

陈永会

*

*

*

4

(略) 岚帆杨梅专业合作社

岭底乡张庄村

赵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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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略) (略)

南岳镇大崧上

岙村

厉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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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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