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南充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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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南充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南充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7-*

地址: (略) 顺庆区涪江路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南充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技改项目

四川南充经开区

南充嘉源 (略)

(略) (略)

项目位于南充经开区,主要建设内容为:①建设医疗废物冷藏库:在现有预处理车间内西北角设置一座医疗废物冷藏库,冷藏库容积约200m3,面积约62.25m2、贮存能力约100t,同时配备消毒装置;②改造分析检验区:在现有实验室内增设快速鉴别仪器、分析检测仪器及小试操作区,用于提升分析检验能力;③改造固化/稳定化处置系统:在现有填埋稳定化/固化处置系统前增加活动进药装置。

1、废水:本次技改新增废水主要为消毒废水,该类废水均属于涉重废水,收集依托厂区现有规模100m3/d“涉重”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氧化还原+絮凝沉淀+砂滤+三效蒸发+化学氧化+水解酸化+A/O+MBR+RO”),处理后清液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废气:项目废气污染物包括新增冷藏库贮存废气、危废焚烧炉烟气、焚烧车间料坑废气、预处理车间废气、稳定化固化车间废气、贮仓废气等。其中新增冷藏库贮存废气依托预处理车间“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25m排气筒达标排放;焚烧炉烟气采用“SNCR脱氮+急冷+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两级湿法洗涤+烟气加热+活性炭固定床”的净化处理工艺后,50m排气筒达标排放;焚烧车间料坑废气通过鼓风机将无组织排放的气体引入焚烧系统进行焚烧,同时,在料坑设置废气收集吸风口,以确保在焚烧系统停止运行时将卸料间内无组织排放的气体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经处理后经25米高烟囱排放;预处理车间废气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25m排气筒达标排放;稳定/固化车间生产线设置粉尘收集处理系统,稳定/固化车间设负压通风系统,并设有“UV光解+活性炭吸附”除臭系统,生产线废气经“布袋除尘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车间废气经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石灰贮仓、飞灰固化贮仓和水泥料仓顶部各设置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采取建筑隔声。

4、固废:项目技改后全厂增加的固废主要来自重金属废水深度处理系统,包括①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定期送焚烧炉焚烧处置;②生化系统产生的生化污泥,定期送焚烧炉焚烧处置;③蒸发装置产生的蒸发残渣,固化后送安全填埋场填埋处置;④物化系统产生的物化污泥,固化后送安全填埋场填埋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南充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7-*

地址: (略) 顺庆区涪江路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南充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技改项目

四川南充经开区

南充嘉源 (略)

(略) (略)

项目位于南充经开区,主要建设内容为:①建设医疗废物冷藏库:在现有预处理车间内西北角设置一座医疗废物冷藏库,冷藏库容积约200m3,面积约62.25m2、贮存能力约100t,同时配备消毒装置;②改造分析检验区:在现有实验室内增设快速鉴别仪器、分析检测仪器及小试操作区,用于提升分析检验能力;③改造固化/稳定化处置系统:在现有填埋稳定化/固化处置系统前增加活动进药装置。

1、废水:本次技改新增废水主要为消毒废水,该类废水均属于涉重废水,收集依托厂区现有规模100m3/d“涉重”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氧化还原+絮凝沉淀+砂滤+三效蒸发+化学氧化+水解酸化+A/O+MBR+RO”),处理后清液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废气:项目废气污染物包括新增冷藏库贮存废气、危废焚烧炉烟气、焚烧车间料坑废气、预处理车间废气、稳定化固化车间废气、贮仓废气等。其中新增冷藏库贮存废气依托预处理车间“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25m排气筒达标排放;焚烧炉烟气采用“SNCR脱氮+急冷+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两级湿法洗涤+烟气加热+活性炭固定床”的净化处理工艺后,50m排气筒达标排放;焚烧车间料坑废气通过鼓风机将无组织排放的气体引入焚烧系统进行焚烧,同时,在料坑设置废气收集吸风口,以确保在焚烧系统停止运行时将卸料间内无组织排放的气体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经处理后经25米高烟囱排放;预处理车间废气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25m排气筒达标排放;稳定/固化车间生产线设置粉尘收集处理系统,稳定/固化车间设负压通风系统,并设有“UV光解+活性炭吸附”除臭系统,生产线废气经“布袋除尘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车间废气经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石灰贮仓、飞灰固化贮仓和水泥料仓顶部各设置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采取建筑隔声。

4、固废:项目技改后全厂增加的固废主要来自重金属废水深度处理系统,包括①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定期送焚烧炉焚烧处置;②生化系统产生的生化污泥,定期送焚烧炉焚烧处置;③蒸发装置产生的蒸发残渣,固化后送安全填埋场填埋处置;④物化系统产生的物化污泥,固化后送安全填埋场填埋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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