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西县中医院病房及实验室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迁西县中医院病房及实验室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
通讯地址:迁西县津源西街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略) 病房及实验室改扩建项目 | (略) | 河北 (略) | 迁西县城关喜峰中路168号( (略) 院内) | 本项目为扩建工程,项目总投资1558.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不新增占地,在门诊综合楼4层楼顶加盖一层5层作为传染病区,与其4层进行隔空隔离,新增传染病病床50床,仅针对疫情等传染性疾病发生时进行隔离防治,病房扩建新增建筑面积为900平方米;在现有项目的基础上升级改造ICU病房(ICU病房改造后成为负压病房)面积为230平方米,改造ICU负压病床10床,以及购置相关医疗检测设备等。项目已在迁西县行政审批局审批,审批编号为迁审投资审字(2020)62号。 |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须按照环评要求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确保施工扬尘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要求;妥善处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防止施工期间废水、扬尘、固废、噪声等污染环境。 2、严格落实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⑴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废气、煎药废气、食堂油烟。 严格按照环评文件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活性炭吸附箱后经2m排气筒排放;煎药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将散发出的中药气味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后经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采取措施后厂界恶臭气体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废气排放标准。 ⑵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经化粪池+生化处理系统+消毒处理,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同排入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通过污水管网排入迁西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⑶噪声:主要为各类生产机械设备运行噪声。 按照环评文件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基础,将主要生产设备布置在封闭生产车间内。确保各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⑷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医院临床废物、栅渣、污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隔离传染病病人生活垃圾、中药渣和其它生活垃圾。 废活性炭、医院临床废物、栅渣、污泥、隔离传染病病人生活垃圾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 (略) 宝洁医 (略) 集中处置;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由河北惠农再生 (略) 回收利用;空调过滤材料由具有回收处理能力单位处置;中药渣和其它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重点做好危废间、沉淀池等处防渗处理,避免对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 | 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11日(5个工作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
通讯地址:迁西县津源西街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略) 病房及实验室改扩建项目 | (略) | 河北 (略) | 迁西县城关喜峰中路168号( (略) 院内) | 本项目为扩建工程,项目总投资1558.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不新增占地,在门诊综合楼4层楼顶加盖一层5层作为传染病区,与其4层进行隔空隔离,新增传染病病床50床,仅针对疫情等传染性疾病发生时进行隔离防治,病房扩建新增建筑面积为900平方米;在现有项目的基础上升级改造ICU病房(ICU病房改造后成为负压病房)面积为230平方米,改造ICU负压病床10床,以及购置相关医疗检测设备等。项目已在迁西县行政审批局审批,审批编号为迁审投资审字(2020)62号。 |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须按照环评要求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确保施工扬尘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要求;妥善处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防止施工期间废水、扬尘、固废、噪声等污染环境。 2、严格落实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⑴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废气、煎药废气、食堂油烟。 严格按照环评文件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活性炭吸附箱后经2m排气筒排放;煎药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将散发出的中药气味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后经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采取措施后厂界恶臭气体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废气排放标准。 ⑵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经化粪池+生化处理系统+消毒处理,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同排入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通过污水管网排入迁西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⑶噪声:主要为各类生产机械设备运行噪声。 按照环评文件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基础,将主要生产设备布置在封闭生产车间内。确保各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⑷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医院临床废物、栅渣、污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隔离传染病病人生活垃圾、中药渣和其它生活垃圾。 废活性炭、医院临床废物、栅渣、污泥、隔离传染病病人生活垃圾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 (略) 宝洁医 (略) 集中处置;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由河北惠农再生 (略) 回收利用;空调过滤材料由具有回收处理能力单位处置;中药渣和其它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重点做好危废间、沉淀池等处防渗处理,避免对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 | 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11日(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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