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港新30万吨级进口原油码头工程大连港鲇鱼湾港区22号原油泊位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大连港新30万吨级进口原油码头工程大连港鲇鱼湾港区22号原油泊位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特发布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大连港新30万吨级进口原油码头工程(大连港鲇鱼湾港区22号原油泊位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2)建设性质:已建项目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3)建设单位:大连港中 (略)
(4)运营单位: (略)
(5)建设内容:大连港中 (略) 在大连港鲇鱼湾港区沙坨子填海区南侧新建一个30万吨级兼顾45万吨级进口原油码头,即大连港鲇鱼湾港区22号原油泊位工程。大连港鲇鱼湾港区22号原油泊位工程于2007年12月开工,2009年12月竣工,2010年8月14日试投产。2014年4月,获得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大连新港新30万吨级进口原油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环验[2014]56号),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码头投产后,大连港中 (略) 委 (略) 全面负责22#原油泊位的现场日常运营维护与环境保护管理,自身仅负责油品业务经营。现对工程运营及环境影响开展后评价。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连港中 (略)
联系人:迟工
联系电话:041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辽宁 (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411-*
E-mail:*@*q.com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公众意见表至上述邮箱。
五、公众后续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您关于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报告及公参意见表获取方式
链接:http://**-5AzxMw?pwd=lg7p
提取码:lg7p
作者(环保之神,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12-07 16:30
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特发布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大连港新30万吨级进口原油码头工程(大连港鲇鱼湾港区22号原油泊位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2)建设性质:已建项目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3)建设单位:大连港中 (略)
(4)运营单位: (略)
(5)建设内容:大连港中 (略) 在大连港鲇鱼湾港区沙坨子填海区南侧新建一个30万吨级兼顾45万吨级进口原油码头,即大连港鲇鱼湾港区22号原油泊位工程。大连港鲇鱼湾港区22号原油泊位工程于2007年12月开工,2009年12月竣工,2010年8月14日试投产。2014年4月,获得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大连新港新30万吨级进口原油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环验[2014]56号),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码头投产后,大连港中 (略) 委 (略) 全面负责22#原油泊位的现场日常运营维护与环境保护管理,自身仅负责油品业务经营。现对工程运营及环境影响开展后评价。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连港中 (略)
联系人:迟工
联系电话:041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辽宁 (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411-*
E-mail:*@*q.com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公众意见表至上述邮箱。
五、公众后续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您关于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报告及公参意见表获取方式
链接:http://**-5AzxMw?pwd=lg7p
提取码:lg7p
作者(环保之神,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12-07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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