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高新区八鱼镇范家崖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编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宝鸡高新区八鱼镇范家崖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编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1、前言
宝鸡高新区八鱼镇范家崖村棚户区改造项 (略) 宝鸡高新区八鱼镇范家崖村,连霍高速以北,蓝光雍锦半岛以南,东西两侧为拆迁空地。项目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107.25953°E,34.33666°N,调查面积42772m2(64.158亩)。该地块原为八鱼镇范家崖村三组用地,包含(寇家惗)宅基地、高新商砼及其他企业用地;2020年4月 (略) 人民政府下发《 (略) 2019年度第十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士地征收的批复》(附件2),同意将调查地块在内的集体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依法征收为国有;2021年8月9日,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八鱼镇范家崖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该地块正式拆迁建设。
2021年12月11日,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了该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021]32号),该地块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土地用途为居住、商业用地;2022年2月17日, (略) 不动产登记局颁发了该地块的不动产权证书陕(2022) (略) 不动产权*、陕(2022) (略) 不动产权*、陕(2022) (略) 不动产权*。根据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高新区城乡规划局)《关于宝鸡高新区范家崖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意见的函》(2019年3月14日)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地块性质为居住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生态环境厅、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査和土壤环境准入管理的通知》(陕环函〔2021〕123号,2021年4月28日)中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没有按照规定及时开展调查的地块,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已实际开发利用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现状调查”,本项目由工业用地转为居住用地,且已于2021年12月11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现正作为居住用地开发利用,应依据规定补充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渭宝鸡 (略) 委托宝鸡亿利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以了解该地块土壤是否存在污染以及污染物类型,判断该地块是否符合居住用地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为其的后续开发建设提供环境信息。
2地块概况
(1)2010年以前,调查地块为范家崖村三组(寇家埝)村民宅基地及农用地,2011年7月,调查地块内南侧农用地区域内建设宝鸡高新商砼搅拌站项目,占地30543m2,西南侧空地 (略) (略) ,建设厂房,进行钛材机械加工,2011年8月17日, (略) (略) 南侧,宝 (略) 建设生产车间、办公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钛材机械加工项目,2020年4月27日, (略) 人民政府下发审批土地件,同意将调查地块在内的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依法征收为国有,用于城镇建设;2021年8月, (略) 高新区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八鱼镇范家崖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2021年9月,调查地块内高新商砼、停止生产; (略) (略) 、宝 (略) 开始搬迁;2021年10月,调查地块内建筑物开始拆除;2021年11月,除高新商砼的设备及地块内北侧零星几户房屋暂未拆除外,其他区域建筑物均已全部拆除,且建筑垃圾已经全部清运干净;2022年1月,调查地块内建筑物基本已拆除,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始启动,地块内西侧区域已经开始基坑开挖;2022年7月,东西区域基坑已经开挖,并且基坑边坡已经使用喷射混凝土法进行防护,棚户区改造项目住宅楼正在施工,施工道路已经硬化;2023年3月(现场踏勘之日),调查地块内原有建筑物与已经全部拆除,调查地块内2#、3#住宅楼已经建成封顶,外立面未装饰;1#、5#、6#、7#住宅楼正在施工建设;8#商业楼已经封顶,外立面未装饰;地块北侧为项目部临时办公及员临时宿舍,地块内主要施工道路均硬化,待建设区域仅进行了地表清理,暂时还未开挖,裸露土壤采用密目网遮盖;2023年10月26日现场踏勘结果:和6月28日踏勘结果没有大的变化,6栋住宅楼主体已经基本完工,主体已经封顶,1#住宅楼北侧的商业楼主体也已封顶,正在进行墙体填充工作。
3初步调查监测结果和评价
3.1土壤监测结果和评价
(1)本次调查共布设7个土壤采样点。其中,S1-1、S1-2、S1-3、S1-4、S1-5/S1-6、S1-7等7个采样点在0~0.5m、0.5~2.5m、2.5~4.5m分别取样,共计25个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包括基本项指标(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理化特征等,共计51项,各检测因子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和表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采样检测分析数据有效、充分,检测结果可靠,不需要进一步采样分析。
3.2地下水监测结果和评价
(2)结合调查地块实际情况,本次调查地块内布置5个地下水采样点,对地下水水质进行检测。结合本次场地调查污染识别结果,地下水分析检测项目包括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共计40项。各检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及限值(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总结论
4.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结合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地块历史沿革较为清晰,该阶段主要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为主。根据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污染分析,结论如下:
①调查地块内曾进行过商品混凝土、钛材加工、废旧资源回收。高新商砼运营过程曾停放多辆混凝土罐车,可能存在漏油事故;
②废旧物品回收站的废旧物资中含有铜等金属物质,同时,这些金属物质表面含有矿物油类,废旧物资裸露堆放,该区域内地面未硬化,废旧金属表面的矿物油垂直入可能会对地块土壤产生污染;
③宝鸡新鼎诚钛业产生的废水、危险废物中含有害物质,厂区内所有涉水区域均已做好硬化及防渗,危废间亦地面进行硬化、防腐、防渗,但由于该项目运行时间较长,在厂区危废间存放机油、废矿物油、等危险物质,亦无法排除危废间是否有漏油、漏酸等情况发生,故地块内可能存在的污染因子为石油烃。
(略) (略) 该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中虽然含有害物质,危废间亦地面进行硬化、防腐、防渗,但由于该项目运行时间较长,在厂区存放机油、废矿物油、等危险物质,亦无法排除危废间是否有漏油等情况发生,故地块内可能存在的污染因子为石油烃
⑤相邻地块西侧、西北侧宝鸡 (略) 在此运营期间,燃煤锅炉燃烧产生的疑似污染因子为含重金属废气(汞、砷、镉、铅、铬等),调查区域主导风向为东风,西风或西北风的频率也较高,该企业紧邻调查地块西北侧,燃烧废气通过大气沉降有较大概率影响调查地块内的土壤,潜在污染因子为重金属废气(汞、砷、镉、铅、铬等)。
⑥宝鸡欧亚化工设备制造厂在运营过程中地面进行硬化、防腐、防渗措施,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均妥善处理,但由于该企业位于调查地块地下水上游,生产车间、危废间可能有机油泄漏,通过垂直入渗至地下水中,通过地下水径流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产生污染,潜在的污染因子为石油烃宝鸡欧亚化工设备制造厂在运营过程中地面进行硬化、防腐、防渗措施,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均妥善处理,但由于该企业位于调查地块地下水上游,生产车间、危废间可能有机油泄漏,通过垂直入渗至地下水中,通过地下水径流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产生污染,潜在的污染因子为石油烃。
4.2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结论
(1)本次调查共布设8个土壤采样点。其中,S1、S2、S5、S6、S7等5个采样点在0~0.5m表层取样,S3、S4位在0~0.5m、0.5~2.5m、2.5~4.5m、4.5~6m处分别取样,共计13个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包括基本项指标(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等监测因子,各检测因子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和表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结合调查地块实际情况,本次调查地块内布置3个地下水采样点,对地下水水质进行检测。结合本次场地调查污染识别结果,地下水分析检测项目包括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共计36项。各检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及限值(Ⅲ类)标准限值要求,石油烃监测结果满足《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规定限值。
4.3总结论
经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可知,三合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使用过程中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土壤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要求;地块内地下水检测因子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 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及限值(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调查结论:经初步调查,调查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使用
5、信息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7日-12月14日(5天)。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工
联系方式:*
1、前言
宝鸡高新区八鱼镇范家崖村棚户区改造项 (略) 宝鸡高新区八鱼镇范家崖村,连霍高速以北,蓝光雍锦半岛以南,东西两侧为拆迁空地。项目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107.25953°E,34.33666°N,调查面积42772m2(64.158亩)。该地块原为八鱼镇范家崖村三组用地,包含(寇家惗)宅基地、高新商砼及其他企业用地;2020年4月 (略) 人民政府下发《 (略) 2019年度第十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士地征收的批复》(附件2),同意将调查地块在内的集体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依法征收为国有;2021年8月9日,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八鱼镇范家崖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该地块正式拆迁建设。
2021年12月11日,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了该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021]32号),该地块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土地用途为居住、商业用地;2022年2月17日, (略) 不动产登记局颁发了该地块的不动产权证书陕(2022) (略) 不动产权*、陕(2022) (略) 不动产权*、陕(2022) (略) 不动产权*。根据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高新区城乡规划局)《关于宝鸡高新区范家崖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意见的函》(2019年3月14日)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地块性质为居住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生态环境厅、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査和土壤环境准入管理的通知》(陕环函〔2021〕123号,2021年4月28日)中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没有按照规定及时开展调查的地块,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已实际开发利用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现状调查”,本项目由工业用地转为居住用地,且已于2021年12月11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现正作为居住用地开发利用,应依据规定补充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渭宝鸡 (略) 委托宝鸡亿利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以了解该地块土壤是否存在污染以及污染物类型,判断该地块是否符合居住用地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为其的后续开发建设提供环境信息。
2地块概况
(1)2010年以前,调查地块为范家崖村三组(寇家埝)村民宅基地及农用地,2011年7月,调查地块内南侧农用地区域内建设宝鸡高新商砼搅拌站项目,占地30543m2,西南侧空地 (略) (略) ,建设厂房,进行钛材机械加工,2011年8月17日, (略) (略) 南侧,宝 (略) 建设生产车间、办公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钛材机械加工项目,2020年4月27日, (略) 人民政府下发审批土地件,同意将调查地块在内的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依法征收为国有,用于城镇建设;2021年8月, (略) 高新区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八鱼镇范家崖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2021年9月,调查地块内高新商砼、停止生产; (略) (略) 、宝 (略) 开始搬迁;2021年10月,调查地块内建筑物开始拆除;2021年11月,除高新商砼的设备及地块内北侧零星几户房屋暂未拆除外,其他区域建筑物均已全部拆除,且建筑垃圾已经全部清运干净;2022年1月,调查地块内建筑物基本已拆除,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始启动,地块内西侧区域已经开始基坑开挖;2022年7月,东西区域基坑已经开挖,并且基坑边坡已经使用喷射混凝土法进行防护,棚户区改造项目住宅楼正在施工,施工道路已经硬化;2023年3月(现场踏勘之日),调查地块内原有建筑物与已经全部拆除,调查地块内2#、3#住宅楼已经建成封顶,外立面未装饰;1#、5#、6#、7#住宅楼正在施工建设;8#商业楼已经封顶,外立面未装饰;地块北侧为项目部临时办公及员临时宿舍,地块内主要施工道路均硬化,待建设区域仅进行了地表清理,暂时还未开挖,裸露土壤采用密目网遮盖;2023年10月26日现场踏勘结果:和6月28日踏勘结果没有大的变化,6栋住宅楼主体已经基本完工,主体已经封顶,1#住宅楼北侧的商业楼主体也已封顶,正在进行墙体填充工作。
3初步调查监测结果和评价
3.1土壤监测结果和评价
(1)本次调查共布设7个土壤采样点。其中,S1-1、S1-2、S1-3、S1-4、S1-5/S1-6、S1-7等7个采样点在0~0.5m、0.5~2.5m、2.5~4.5m分别取样,共计25个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包括基本项指标(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理化特征等,共计51项,各检测因子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和表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采样检测分析数据有效、充分,检测结果可靠,不需要进一步采样分析。
3.2地下水监测结果和评价
(2)结合调查地块实际情况,本次调查地块内布置5个地下水采样点,对地下水水质进行检测。结合本次场地调查污染识别结果,地下水分析检测项目包括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共计40项。各检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及限值(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总结论
4.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结合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地块历史沿革较为清晰,该阶段主要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为主。根据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污染分析,结论如下:
①调查地块内曾进行过商品混凝土、钛材加工、废旧资源回收。高新商砼运营过程曾停放多辆混凝土罐车,可能存在漏油事故;
②废旧物品回收站的废旧物资中含有铜等金属物质,同时,这些金属物质表面含有矿物油类,废旧物资裸露堆放,该区域内地面未硬化,废旧金属表面的矿物油垂直入可能会对地块土壤产生污染;
③宝鸡新鼎诚钛业产生的废水、危险废物中含有害物质,厂区内所有涉水区域均已做好硬化及防渗,危废间亦地面进行硬化、防腐、防渗,但由于该项目运行时间较长,在厂区危废间存放机油、废矿物油、等危险物质,亦无法排除危废间是否有漏油、漏酸等情况发生,故地块内可能存在的污染因子为石油烃。
(略) (略) 该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中虽然含有害物质,危废间亦地面进行硬化、防腐、防渗,但由于该项目运行时间较长,在厂区存放机油、废矿物油、等危险物质,亦无法排除危废间是否有漏油等情况发生,故地块内可能存在的污染因子为石油烃
⑤相邻地块西侧、西北侧宝鸡 (略) 在此运营期间,燃煤锅炉燃烧产生的疑似污染因子为含重金属废气(汞、砷、镉、铅、铬等),调查区域主导风向为东风,西风或西北风的频率也较高,该企业紧邻调查地块西北侧,燃烧废气通过大气沉降有较大概率影响调查地块内的土壤,潜在污染因子为重金属废气(汞、砷、镉、铅、铬等)。
⑥宝鸡欧亚化工设备制造厂在运营过程中地面进行硬化、防腐、防渗措施,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均妥善处理,但由于该企业位于调查地块地下水上游,生产车间、危废间可能有机油泄漏,通过垂直入渗至地下水中,通过地下水径流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产生污染,潜在的污染因子为石油烃宝鸡欧亚化工设备制造厂在运营过程中地面进行硬化、防腐、防渗措施,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均妥善处理,但由于该企业位于调查地块地下水上游,生产车间、危废间可能有机油泄漏,通过垂直入渗至地下水中,通过地下水径流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产生污染,潜在的污染因子为石油烃。
4.2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结论
(1)本次调查共布设8个土壤采样点。其中,S1、S2、S5、S6、S7等5个采样点在0~0.5m表层取样,S3、S4位在0~0.5m、0.5~2.5m、2.5~4.5m、4.5~6m处分别取样,共计13个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包括基本项指标(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等监测因子,各检测因子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和表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结合调查地块实际情况,本次调查地块内布置3个地下水采样点,对地下水水质进行检测。结合本次场地调查污染识别结果,地下水分析检测项目包括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共计36项。各检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及限值(Ⅲ类)标准限值要求,石油烃监测结果满足《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规定限值。
4.3总结论
经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可知,三合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使用过程中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土壤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要求;地块内地下水检测因子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 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及限值(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调查结论:经初步调查,调查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使用
5、信息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7日-12月14日(5天)。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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