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电镀添加剂系列技改新建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集成电路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电镀添加剂系列技改新建项目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1结论与建议
1.1 建设项目概况
(略) (以下简称“上海天承”) (略) 金山第二工业
区春华路 299 号,成立于 2020 年 5 月,主要从事专项电子材料电子化学品生产。
上海天承自成立以来,开展过 1 次项目建设(金环许[2020]391 号),已完成自主
验收。
上海天承拟在现有厂区新租赁厂房建设“集成电路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电镀
添加剂系列技改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①租
赁 13 幢空置厂房新建 2#生产车间,新增 11 条电镀添加剂生产线,年产 100 吨
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电镀添加剂。②在 13 幢厂房 2 楼新建测试实验室、2#分析
/仪器实验室进行新产品研发、测试,研发规模为小试。③储运工程、公用工程、
环保工程等依托现有。
项目的建设,可有效促进国内半导体行业的良性发展,有助于打破国外化工
巨头在电子化学品领域的垄断,填补国内此类材料技术空白,解决高端电子化学
品卡脖子问题。
1.2 环境质量现状
1.2.1 环境空气质量
(略) 金山区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2 年金山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22 (略) 金山区六个基本因子的年评价指标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该区域为达标区。 (略) 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嘉
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2 年)》,2022 (略) 平湖区六个基本因子的年评
价指标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该区域为达标区。
由监测/引用结果可知:NMHC 现状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详解》
中规定的浓度限值;硫酸雾、氯化氢、*醇、氨、硫化氢现状浓度符合《环境影
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 D 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
考限值要求。
1.2.2 地表水环境质量
本次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引用《上海金山第二工业区碳谷绿湾产业园规
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沪环函〔2022〕43 号)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对 W1 黄姑塘
进行的水质监测数据。根据监测结果,黄姑塘粪大肠菌群超标,其余各监测因子
的标准指数均小于 1,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要求。粪大肠菌群偶有超标,可能是因为园区外分布农田,受农业源影响的雨水
汇入河流,地表水与地下水可能存在相互交换途径,导致地下水受农业源影响。
1.2.3 声环境质量
根据例行监测结果,企业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 12348-2018)中 3 类区标准。
1.2.4 地下水环境质量
引用埃欧孚(上海) (略) 于 2020 年 12 月 14、18 日对项目所
在厂区地下水环境质量的现状监测数据。本次 3 个引用点位处各因子的监测结果
均能够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
1.2.5 土壤环境质量
本次引用埃欧孚(上海) (略) 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对项目所
在地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本次 3 个引用点位的各因子均能够满足《土壤
环境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
选值标准。项目所在地土壤质量状况良好。
1.3 污染物排放及处理措施
1.3.1 废气
(1) 正常工况下有组织排放
本项目釜顶废气经管线连接设备密闭收集,包装废气经万向罩收集,测试/
分析废气经通风橱/万向罩收集,污水站废气依托现有密闭加盖系统收集。以上
几股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 1#废气处理装置“碱洗+水洗+除湿除雾+活性炭吸附”
处理,最终经现有 15m 高 DA001 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及建成后 DA001 排气筒出口硫酸雾、NMHC、氯化氢、*醇、*腈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 1 排放限值,氨、硫化氢
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 2 排放限值,臭气浓度
满足 DB31/1025-2016 中表 1 排放限值。
(2) 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包括工艺环节出料、包装环节逸散废气以及实验室、
污水处理站逸散废气。
根据估算结果,厂界处 HCl、NMHC、*醇、*腈、硫酸雾符合《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 3 排放限值;氨、硫化氢符合《恶臭(异
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 4 限值要求。厂区内 NMHC 预计也
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限值要求。
(3) 非正常工况
上海天承生产过程中开、停车、检修均可以按计划进行。为减少非正常工况
发生频率和时间,上海天承应加强监测和管理,主要采取的防范、监控措施如下:
① 碱洗塔、水洗塔、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系统安装独立电表;
② 碱洗塔、水洗塔设 pH 计监控、液位监控;
③ 活性炭吸附装置配备了压差计;
④ 天承应制定应急措施,一旦发现非正产工况发生,应迅速关闭生产设备,
对废气处理措施进行维护。一旦废气处理设备出现故障,立即停产检修。
⑤ 环保装置由专人负责,定期更换吸收液、活性炭、SDG 吸附剂,并记录、
保持台账备查;
⑥ 加强环保措施维护和保养,建立并保留各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台账;
⑦ 加强员工培训;加强日常巡检;安排例行监测。
⑧ 上海天承应制定相应应急措施,一旦发现非正产工况发生,应迅速关闭
生产线,并联系相应设备厂商更换活性炭等吸附介质,对废气处理措施进行维护。
一旦废气处理设备出现故障,立即停产检修。
1.3.2 废水
(1) 正常工况
本项目设备/管线后道清洗废水、漂洗/烘干废水、后道清洗实验废水等高浓
度废水,依托企业现有“中和+气浮+三效蒸发”预处理后,与拖地废水等低浓度
废水一并进入污水处理站“好氧生化+ MBR”生化处理,最终与超纯水制备浓水、
生活污水一并经企业废水总排放口(DW001)纳管排放。项目废水依托厂区现有
污水站处理后纳入碳谷绿湾产业园污水管网,经金 (略) 处理后
排放。
本项目及建成后全厂污水排放量分别为 534t/a、8853.17t/a,污染因子种类相
同,企业污水总排口处 TN 和 NH3-N 满足污水纳管协议值,其余污染物满足《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 2 中三级标准。
(2) 非正常工况
为防止非正常工况下废水超标排放,企业已采取以下措施:
① 采用了“中和+气浮+三效蒸发+好氧生化+ MBR”工艺,在废水排放
量较少(小于 1t/d)或不排废水时,企业按时投加营养盐以保证菌种存活率。投
加药剂、营养盐等应记录备查。
② 污水处理站废水排口设置规范化取样口,废水为间歇排放,严禁排放
第一类污染物、总氰化物。一旦检出重金属,则作为危废处理。
③ 污水处理设备由专人负责,一旦出现故障,立即停机检修 ,暂停废水
进入,废水可暂存于污水处理站废水池。
④ 加强员工培训;加强日常巡检;做好污染物排放台账;安排例行监测。
1.3.3 固废
本项目固废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
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仓库暂存,定期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单位上门清运、
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厂区现有一般工业固废仓库,委托合法合规企业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定期清运。
现有危废仓库位于室内,可防风吹、日晒、雨淋;危废仓库地面进行了硬化
处理,并设置了环氧树脂地坪等防渗层;危废仓库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
危险废物处理;危废仓库符合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GB18597-2023)和
《关于进一 (略)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沪环土[2020]50
号)中的规定和要求。
企业一般工业固废仓库设于室内,满足“防风、防雨、防渗”等要求。
1.3.4 噪声
本次主要新增 2 台空调机组、16 台新风系统风机和 11 台车间机泵、1 台清
洗机和 1 台研磨机,其声功率级为 60~70dB(A)。本项目除空调机组和新风系统
风机外,其他设备均设置于室内,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建成后租赁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中 3 类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1.4 环境影响分析
1.4.1 营运期
1.4.1.1 废气
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最大浓度占标率为 4.7%,评价等级为二级,
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
各污染物对厂界的贡献值低于环境质量标准,也低于厂界标准。项目也无需
设置大气防护距离。*醇、HCl、*腈、氨、硫化氢等在厂界处浓度远低于嗅阈
值,异味影响较小。故本项目建设对厂界外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本项目非正常工况时,有组织排放的污染物源强变大,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
影响较正常排放时有所增加,因此建设方必须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确保废
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综上,本项目建成后不会改变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划等级,对周边大气环境
影响较小。
1.4.1.2 废水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高浓度、低浓度废水预处理规模分别为 8t/d 和 10t/d,目
前高、低浓度废水剩余处理能力分别为 4t/d、5t/d。本次高、低浓度废水(包括高
浓度废水处理后的废水)分别新增 0.576t/d、0.976t/d,在剩余处理能力内,依托
可行。
企业现有污水处理站稳定运行,本项目废水种类与现有项目类似,不会对现
有污水站造成冲击负荷,项目建成后水质可达标排放,故依托可行。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实施后增加废水排放量 534t/a(新增最大排水量为
2.496t/d),仅占金 (略) 剩余日处理量的 0.13‰,不会对其产生
冲击负荷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具备纳管可行性,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1.4.1.3 固废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综合处置率为 100%,不会
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1.4.1.4 噪声
本项目以厂区四周围墙外 1m 作为企业厂界噪声达标的考核边界。经预测,
本项目厂界外 1m 处的昼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功能区排放限值。
1.4.2 生态
项目所在区域以人工生态系统为主,主要为人工种植植被。厂区内大部分区
域已进行地面硬化处理,未硬化的区域人工种植了植被,无明显裸露区域。
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所在区域土地利用,不会对区域动植物等造成影响,
对生态环境影响可接受。
1.4.3 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进行设备安装、物料/废气/废水管网铺设以及修补地坪及铺设防
渗层等工程,在厂区内进行,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暂的、间歇的,随着施工期的结
束而结束,属可接受范围。
1.5 清洁生产分析
本项目原辅料不含受控物质,项目生产工艺及设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产品
能耗、水耗指标低于《上海产业能效指南》(2021 版)中同行业指标,处于国内
领先水平。
1.6 规划相容性分析
本项 (略) 104 个工业区内,主要从事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电镀添加
剂的生产、测试,符合 (略) 、金山区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符合碳谷绿
湾产业园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符合金山区环保准入要求。
1.7 总量控制及削减
本项目总量控制因子为 VOCs、COD、NH3-N、TN、TP。
本项目新增 VOCs 的排放量为 0.0239t/a。项目位于达标区,新增 VOCs 实行
倍量削减。由于项目 VOCs 新增量小于 0.1t/a,建设单位无需在报批环评文件时
提交建设项目总量削减替代来源说明,新增总量由政府统筹削减来源。
项目废水均纳管排放,纳管废水不在新增总量削减替代范围内,仅进行总量
核算。根据工程分析及现有项目补充识别结果,本次核算的 COD 排放量为
0.1872t/a、NH3-N 排放量为 0.0195t/a、TN 排放量为 0.0255t/a、TP 排放量为
0.00342t/a。
1.8 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厂区现有,项目建设前后,风险影响变化不大。
本次主要依托现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按要求落实“以新带老”整改措施,同
时项目实施后企业及时更新应急预案并备案。在采取以上措施的情况下,项目风
险可控。
1.9 碳排放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根据碳排放源强核算,本项目建成后全厂预计碳排放
量 142 吨 CO2/年,企业采取了可行的碳减排措施,采用了行业内先进的绿色环
保污染治理技术,实现了能耗、水耗、物耗的降低,符合《加强高耗能、高排放
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 号)、《 (略) 生态
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文件中的相关要求。企业设专人进行碳排放管理,
使用先进的数据质量管理系统,可以保证碳排放管理质量。
1.10 总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 (略) 、金山区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符合碳谷绿湾
产业园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符合金山区环保准入要求;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切
实可行、有效;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对周围的环
境质量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的环境现状等级;项目能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
环境风险可控。
因此,在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
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1结论与建议
1.1 建设项目概况
(略) (以下简称“上海天承”) (略) 金山第二工业
区春华路 299 号,成立于 2020 年 5 月,主要从事专项电子材料电子化学品生产。
上海天承自成立以来,开展过 1 次项目建设(金环许[2020]391 号),已完成自主
验收。
上海天承拟在现有厂区新租赁厂房建设“集成电路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电镀
添加剂系列技改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①租
赁 13 幢空置厂房新建 2#生产车间,新增 11 条电镀添加剂生产线,年产 100 吨
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电镀添加剂。②在 13 幢厂房 2 楼新建测试实验室、2#分析
/仪器实验室进行新产品研发、测试,研发规模为小试。③储运工程、公用工程、
环保工程等依托现有。
项目的建设,可有效促进国内半导体行业的良性发展,有助于打破国外化工
巨头在电子化学品领域的垄断,填补国内此类材料技术空白,解决高端电子化学
品卡脖子问题。
1.2 环境质量现状
1.2.1 环境空气质量
(略) 金山区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2 年金山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22 (略) 金山区六个基本因子的年评价指标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该区域为达标区。 (略) 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嘉
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2 年)》,2022 (略) 平湖区六个基本因子的年评
价指标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该区域为达标区。
由监测/引用结果可知:NMHC 现状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详解》
中规定的浓度限值;硫酸雾、氯化氢、*醇、氨、硫化氢现状浓度符合《环境影
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 D 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
考限值要求。
1.2.2 地表水环境质量
本次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引用《上海金山第二工业区碳谷绿湾产业园规
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沪环函〔2022〕43 号)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对 W1 黄姑塘
进行的水质监测数据。根据监测结果,黄姑塘粪大肠菌群超标,其余各监测因子
的标准指数均小于 1,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要求。粪大肠菌群偶有超标,可能是因为园区外分布农田,受农业源影响的雨水
汇入河流,地表水与地下水可能存在相互交换途径,导致地下水受农业源影响。
1.2.3 声环境质量
根据例行监测结果,企业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 12348-2018)中 3 类区标准。
1.2.4 地下水环境质量
引用埃欧孚(上海) (略) 于 2020 年 12 月 14、18 日对项目所
在厂区地下水环境质量的现状监测数据。本次 3 个引用点位处各因子的监测结果
均能够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
1.2.5 土壤环境质量
本次引用埃欧孚(上海) (略) 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对项目所
在地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本次 3 个引用点位的各因子均能够满足《土壤
环境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
选值标准。项目所在地土壤质量状况良好。
1.3 污染物排放及处理措施
1.3.1 废气
(1) 正常工况下有组织排放
本项目釜顶废气经管线连接设备密闭收集,包装废气经万向罩收集,测试/
分析废气经通风橱/万向罩收集,污水站废气依托现有密闭加盖系统收集。以上
几股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 1#废气处理装置“碱洗+水洗+除湿除雾+活性炭吸附”
处理,最终经现有 15m 高 DA001 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及建成后 DA001 排气筒出口硫酸雾、NMHC、氯化氢、*醇、*腈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 1 排放限值,氨、硫化氢
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 2 排放限值,臭气浓度
满足 DB31/1025-2016 中表 1 排放限值。
(2) 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包括工艺环节出料、包装环节逸散废气以及实验室、
污水处理站逸散废气。
根据估算结果,厂界处 HCl、NMHC、*醇、*腈、硫酸雾符合《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 3 排放限值;氨、硫化氢符合《恶臭(异
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 4 限值要求。厂区内 NMHC 预计也
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限值要求。
(3) 非正常工况
上海天承生产过程中开、停车、检修均可以按计划进行。为减少非正常工况
发生频率和时间,上海天承应加强监测和管理,主要采取的防范、监控措施如下:
① 碱洗塔、水洗塔、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系统安装独立电表;
② 碱洗塔、水洗塔设 pH 计监控、液位监控;
③ 活性炭吸附装置配备了压差计;
④ 天承应制定应急措施,一旦发现非正产工况发生,应迅速关闭生产设备,
对废气处理措施进行维护。一旦废气处理设备出现故障,立即停产检修。
⑤ 环保装置由专人负责,定期更换吸收液、活性炭、SDG 吸附剂,并记录、
保持台账备查;
⑥ 加强环保措施维护和保养,建立并保留各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台账;
⑦ 加强员工培训;加强日常巡检;安排例行监测。
⑧ 上海天承应制定相应应急措施,一旦发现非正产工况发生,应迅速关闭
生产线,并联系相应设备厂商更换活性炭等吸附介质,对废气处理措施进行维护。
一旦废气处理设备出现故障,立即停产检修。
1.3.2 废水
(1) 正常工况
本项目设备/管线后道清洗废水、漂洗/烘干废水、后道清洗实验废水等高浓
度废水,依托企业现有“中和+气浮+三效蒸发”预处理后,与拖地废水等低浓度
废水一并进入污水处理站“好氧生化+ MBR”生化处理,最终与超纯水制备浓水、
生活污水一并经企业废水总排放口(DW001)纳管排放。项目废水依托厂区现有
污水站处理后纳入碳谷绿湾产业园污水管网,经金 (略) 处理后
排放。
本项目及建成后全厂污水排放量分别为 534t/a、8853.17t/a,污染因子种类相
同,企业污水总排口处 TN 和 NH3-N 满足污水纳管协议值,其余污染物满足《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 2 中三级标准。
(2) 非正常工况
为防止非正常工况下废水超标排放,企业已采取以下措施:
① 采用了“中和+气浮+三效蒸发+好氧生化+ MBR”工艺,在废水排放
量较少(小于 1t/d)或不排废水时,企业按时投加营养盐以保证菌种存活率。投
加药剂、营养盐等应记录备查。
② 污水处理站废水排口设置规范化取样口,废水为间歇排放,严禁排放
第一类污染物、总氰化物。一旦检出重金属,则作为危废处理。
③ 污水处理设备由专人负责,一旦出现故障,立即停机检修 ,暂停废水
进入,废水可暂存于污水处理站废水池。
④ 加强员工培训;加强日常巡检;做好污染物排放台账;安排例行监测。
1.3.3 固废
本项目固废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
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仓库暂存,定期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单位上门清运、
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厂区现有一般工业固废仓库,委托合法合规企业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定期清运。
现有危废仓库位于室内,可防风吹、日晒、雨淋;危废仓库地面进行了硬化
处理,并设置了环氧树脂地坪等防渗层;危废仓库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
危险废物处理;危废仓库符合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GB18597-2023)和
《关于进一 (略)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沪环土[2020]50
号)中的规定和要求。
企业一般工业固废仓库设于室内,满足“防风、防雨、防渗”等要求。
1.3.4 噪声
本次主要新增 2 台空调机组、16 台新风系统风机和 11 台车间机泵、1 台清
洗机和 1 台研磨机,其声功率级为 60~70dB(A)。本项目除空调机组和新风系统
风机外,其他设备均设置于室内,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建成后租赁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中 3 类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1.4 环境影响分析
1.4.1 营运期
1.4.1.1 废气
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最大浓度占标率为 4.7%,评价等级为二级,
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
各污染物对厂界的贡献值低于环境质量标准,也低于厂界标准。项目也无需
设置大气防护距离。*醇、HCl、*腈、氨、硫化氢等在厂界处浓度远低于嗅阈
值,异味影响较小。故本项目建设对厂界外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本项目非正常工况时,有组织排放的污染物源强变大,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
影响较正常排放时有所增加,因此建设方必须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确保废
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综上,本项目建成后不会改变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划等级,对周边大气环境
影响较小。
1.4.1.2 废水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高浓度、低浓度废水预处理规模分别为 8t/d 和 10t/d,目
前高、低浓度废水剩余处理能力分别为 4t/d、5t/d。本次高、低浓度废水(包括高
浓度废水处理后的废水)分别新增 0.576t/d、0.976t/d,在剩余处理能力内,依托
可行。
企业现有污水处理站稳定运行,本项目废水种类与现有项目类似,不会对现
有污水站造成冲击负荷,项目建成后水质可达标排放,故依托可行。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实施后增加废水排放量 534t/a(新增最大排水量为
2.496t/d),仅占金 (略) 剩余日处理量的 0.13‰,不会对其产生
冲击负荷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具备纳管可行性,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1.4.1.3 固废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综合处置率为 100%,不会
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1.4.1.4 噪声
本项目以厂区四周围墙外 1m 作为企业厂界噪声达标的考核边界。经预测,
本项目厂界外 1m 处的昼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功能区排放限值。
1.4.2 生态
项目所在区域以人工生态系统为主,主要为人工种植植被。厂区内大部分区
域已进行地面硬化处理,未硬化的区域人工种植了植被,无明显裸露区域。
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所在区域土地利用,不会对区域动植物等造成影响,
对生态环境影响可接受。
1.4.3 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进行设备安装、物料/废气/废水管网铺设以及修补地坪及铺设防
渗层等工程,在厂区内进行,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暂的、间歇的,随着施工期的结
束而结束,属可接受范围。
1.5 清洁生产分析
本项目原辅料不含受控物质,项目生产工艺及设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产品
能耗、水耗指标低于《上海产业能效指南》(2021 版)中同行业指标,处于国内
领先水平。
1.6 规划相容性分析
本项 (略) 104 个工业区内,主要从事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电镀添加
剂的生产、测试,符合 (略) 、金山区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符合碳谷绿
湾产业园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符合金山区环保准入要求。
1.7 总量控制及削减
本项目总量控制因子为 VOCs、COD、NH3-N、TN、TP。
本项目新增 VOCs 的排放量为 0.0239t/a。项目位于达标区,新增 VOCs 实行
倍量削减。由于项目 VOCs 新增量小于 0.1t/a,建设单位无需在报批环评文件时
提交建设项目总量削减替代来源说明,新增总量由政府统筹削减来源。
项目废水均纳管排放,纳管废水不在新增总量削减替代范围内,仅进行总量
核算。根据工程分析及现有项目补充识别结果,本次核算的 COD 排放量为
0.1872t/a、NH3-N 排放量为 0.0195t/a、TN 排放量为 0.0255t/a、TP 排放量为
0.00342t/a。
1.8 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厂区现有,项目建设前后,风险影响变化不大。
本次主要依托现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按要求落实“以新带老”整改措施,同
时项目实施后企业及时更新应急预案并备案。在采取以上措施的情况下,项目风
险可控。
1.9 碳排放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根据碳排放源强核算,本项目建成后全厂预计碳排放
量 142 吨 CO2/年,企业采取了可行的碳减排措施,采用了行业内先进的绿色环
保污染治理技术,实现了能耗、水耗、物耗的降低,符合《加强高耗能、高排放
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 号)、《 (略) 生态
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文件中的相关要求。企业设专人进行碳排放管理,
使用先进的数据质量管理系统,可以保证碳排放管理质量。
1.10 总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 (略) 、金山区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符合碳谷绿湾
产业园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符合金山区环保准入要求;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切
实可行、有效;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对周围的环
境质量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的环境现状等级;项目能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
环境风险可控。
因此,在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
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