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海华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水源取水点迁建工程环评信息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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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海华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水源取水点迁建工程环评信息审查公示

(略)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电话:023-*。通讯地址: (略) 江津区鼎山大道742号,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江津区海 (略) 水源取水点迁建工程

(略) 江津 (略) 街

(略) 江津区海 (略)

(略)

将原有趸船(小地名:月亮坝)迁建至油溪牵引变电站河岸位置,供水规模维持现状6000m3/d。新建提水管道1条长1086m3PE内外防腐钢管(DN426*8mm),新增一台S13-125KVA油浸式变压器,设置闸阀井3座,排泥井2座,排气阀2座及附属设施工程等。项目总投资419.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5万元。

1、废气:施工期采取洒水抑尘;冲洗运输车辆;加强施工机械的管理和维护保养;使用商品混凝土。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2、废水:施工废水通过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设备冲洗,不外排。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周边居民生化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油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中有利用价值的尽量回收利用,剩余建筑垃圾送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依托现有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处理。营运期一般固废暂存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分类收集袋装化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施工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禁止夜间施工,如工艺要求需夜间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于夜间施工前4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批。采取设置围挡、运输车辆经过沿线敏感点时限速禁鸣。营运期选择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在占地范围内施工,减少对周边植被的破坏,施工完成后对临时迹地进行恢复。水下施工作业避开禁渔期、繁殖期高峰期、鱼类洄游高峰期和上游漂流经过的卵苗高峰期。营运期:加大绿化力度,发展本地原有的优势植物,对于*生外来植物入侵采取防范措施;取水口区设立警示标牌和宣传牌,禁止在繁殖季节鱼类产卵高峰时段进行设备维修等敲击作业,禁止在产卵高峰时段、鱼类洄游期制造容易形成干扰的噪声。加强巡查和环境管理,确保取水设施正常运转,杜绝事故造成周边地表水水质受到污染。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核准文件(编号:230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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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电话:023-*。通讯地址: (略) 江津区鼎山大道742号,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江津区海 (略) 水源取水点迁建工程

(略) 江津 (略) 街

(略) 江津区海 (略)

(略)

将原有趸船(小地名:月亮坝)迁建至油溪牵引变电站河岸位置,供水规模维持现状6000m3/d。新建提水管道1条长1086m3PE内外防腐钢管(DN426*8mm),新增一台S13-125KVA油浸式变压器,设置闸阀井3座,排泥井2座,排气阀2座及附属设施工程等。项目总投资419.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5万元。

1、废气:施工期采取洒水抑尘;冲洗运输车辆;加强施工机械的管理和维护保养;使用商品混凝土。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2、废水:施工废水通过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设备冲洗,不外排。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周边居民生化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油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中有利用价值的尽量回收利用,剩余建筑垃圾送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依托现有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处理。营运期一般固废暂存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分类收集袋装化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施工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禁止夜间施工,如工艺要求需夜间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于夜间施工前4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批。采取设置围挡、运输车辆经过沿线敏感点时限速禁鸣。营运期选择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在占地范围内施工,减少对周边植被的破坏,施工完成后对临时迹地进行恢复。水下施工作业避开禁渔期、繁殖期高峰期、鱼类洄游高峰期和上游漂流经过的卵苗高峰期。营运期:加大绿化力度,发展本地原有的优势植物,对于*生外来植物入侵采取防范措施;取水口区设立警示标牌和宣传牌,禁止在繁殖季节鱼类产卵高峰时段进行设备维修等敲击作业,禁止在产卵高峰时段、鱼类洄游期制造容易形成干扰的噪声。加强巡查和环境管理,确保取水设施正常运转,杜绝事故造成周边地表水水质受到污染。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核准文件(编号:230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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