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东城雅院小区项目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复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东城雅院小区项目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复
广西新 (略) :
你公司提交的《 (略) 小区项目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经 (略) 自然资源审查委员会2023年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相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规划指标
(一)规划位置: (略) 鞍山东路与凤湖路交汇处东南侧A地块。
(二)用地面积:*.13平方米。
(三)主体建筑物性质:住宅用房。
(四)附属建筑物性质:商业用房、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消防控制室、物业管理用房、党群服务中心、公共厕所、门卫室等配套设施用房。
(五)总建筑面积:*.9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1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8507.09平方米,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36.12平方米,社区居委会用房建筑面积142.84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472.26平方米(其中业主委员会用房27.72平方米),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302.95平方米,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建筑面积92.59平方米,公共厕所面积31.60平方米,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47.72平方米,地下室出地面附属设施建筑面积231.2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73801.23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69837.48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3963.75平方米]】。
(六)建筑占地面积:23953.02平方米。
(七)建筑密度:22.46%。
(八)容积率:1.50。
(九)绿地率:30.00%。
(十)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60米、80米(详见附件)。
(十一)停车位:机动车停车位1592个(含新能源车位160个,无障碍车位3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830个。
(十二)场地标高及建筑间距、建筑退距等指标详见附件。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建筑设计相关内容
(一)建筑层数:地上1、2、3、11、20、23层;地下1、2层。
(二)立面色彩及材质:酒店建筑采用以米白色为主,深灰色为辅,外墙采用铝板加玻璃幕墙进行装饰;住宅以米白色为主,深灰色为辅,采用铝板加石英石涂料作为外墙材料。
(三)建筑具体尺寸、绝对高程、立面形式、风格及色彩等内容详见附件。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综合 (略) 政基础设施规划布局
电力、通信、污水、排水、燃气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详见附件,各专业的深化设计应在下一阶段予以完善。
四、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设计内容应满足应急、发改、地震、环保、消防、水利、人防、园林、交通、电力、通信、污水、排水、市政、建筑节能、 (略) 建设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并在下一阶段中完善相关内容。
(二)该地块调整了建筑限高等指标,开工建设前应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三)本方案须严格执行新建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的比例要求,配建停车位应10%安装充电设施,并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本方案中的阳台、花池、结构板、飘窗须严格按照规划实施,严禁围合改造并改作他途。本方案中夜景亮化内容需严格按照规划实施。
(四)本项目配套的幼儿园须作为地块项目一期开发建设;本项目所涉及的酒店建筑须作为所在地块项目一期开发建设;本项目所涉及的相关配套设施(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消防控制室、物业管理用房、党群服务中心等)应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五)下阶段的初步设计及施工设计应依据本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设计;后续建设中如对规划及建筑设计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应按程序重新办理方案调整的审批手续。
(六)本方案总平面方案有效期为2年,建筑设计方案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可凭本方案设 (略) 政务服务中心我局窗口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逾期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的,本方案无效。
特此批复。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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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 (略) :
你公司提交的《 (略) 小区项目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经 (略) 自然资源审查委员会2023年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相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规划指标
(一)规划位置: (略) 鞍山东路与凤湖路交汇处东南侧A地块。
(二)用地面积:*.13平方米。
(三)主体建筑物性质:住宅用房。
(四)附属建筑物性质:商业用房、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消防控制室、物业管理用房、党群服务中心、公共厕所、门卫室等配套设施用房。
(五)总建筑面积:*.9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1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8507.09平方米,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36.12平方米,社区居委会用房建筑面积142.84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472.26平方米(其中业主委员会用房27.72平方米),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302.95平方米,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建筑面积92.59平方米,公共厕所面积31.60平方米,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47.72平方米,地下室出地面附属设施建筑面积231.2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73801.23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69837.48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3963.75平方米]】。
(六)建筑占地面积:23953.02平方米。
(七)建筑密度:22.46%。
(八)容积率:1.50。
(九)绿地率:30.00%。
(十)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60米、80米(详见附件)。
(十一)停车位:机动车停车位1592个(含新能源车位160个,无障碍车位3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830个。
(十二)场地标高及建筑间距、建筑退距等指标详见附件。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建筑设计相关内容
(一)建筑层数:地上1、2、3、11、20、23层;地下1、2层。
(二)立面色彩及材质:酒店建筑采用以米白色为主,深灰色为辅,外墙采用铝板加玻璃幕墙进行装饰;住宅以米白色为主,深灰色为辅,采用铝板加石英石涂料作为外墙材料。
(三)建筑具体尺寸、绝对高程、立面形式、风格及色彩等内容详见附件。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综合 (略) 政基础设施规划布局
电力、通信、污水、排水、燃气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详见附件,各专业的深化设计应在下一阶段予以完善。
四、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设计内容应满足应急、发改、地震、环保、消防、水利、人防、园林、交通、电力、通信、污水、排水、市政、建筑节能、 (略) 建设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并在下一阶段中完善相关内容。
(二)该地块调整了建筑限高等指标,开工建设前应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三)本方案须严格执行新建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的比例要求,配建停车位应10%安装充电设施,并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本方案中的阳台、花池、结构板、飘窗须严格按照规划实施,严禁围合改造并改作他途。本方案中夜景亮化内容需严格按照规划实施。
(四)本项目配套的幼儿园须作为地块项目一期开发建设;本项目所涉及的酒店建筑须作为所在地块项目一期开发建设;本项目所涉及的相关配套设施(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消防控制室、物业管理用房、党群服务中心等)应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五)下阶段的初步设计及施工设计应依据本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设计;后续建设中如对规划及建筑设计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应按程序重新办理方案调整的审批手续。
(六)本方案总平面方案有效期为2年,建筑设计方案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可凭本方案设 (略) 政务服务中心我局窗口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逾期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的,本方案无效。
特此批复。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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