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民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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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县民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寻甸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县民政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寻甸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任务分解方案》,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标落地见效,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民政局严格按文件要求认真履行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本年内未发生违法行政案件。局主要负责人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落实法治建设职责,确定研究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建立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按照民政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要求,结合实际,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切实发挥其依法行政的基础作用。三是制定权力清单,规范民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受理和处理民政相关案件举报投诉,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违反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努力形成执法的合力。四是狠抓干部队*法治学台”,及时受理生活困难群众申办事项,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落实工单动态监测和“动态清零”工作制度,提高办结率。截至12月7日,截止12月7日,通过“政府救助平台”受理生活困难救助服务事项4248件,办结3877件,办结率91.27%。其中低保1797件,临时救助1997件,特困供养147件。二是推行政务服务“跨省通办”。 (略) 、市民政部门统一推行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省内通办”要求,及时宣传,全力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办理,最大限度开展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工作。三是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根据上级要求,全面摸底辖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规范引导合法合规收费,进一步降低涉企收费规模,推动建立健全经营自律,增强服务企业能力,促进辖区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通过年报和抽查等措施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进行检查。目前,全县行业协会商会无违规收费现象。

(三)扎实开展好主题普法宣传

民政局根据县委依法治县办统一部署,结合上级主管业务部门要求,在民政系统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会和理论学法治思想。二是各业务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根据职能分工,利用本单位宣传栏、乡镇赶集日开展政策宣传,以解读民政法规政策为重点,指导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切实落实好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等民政领域法律法规。清明、重阳节期间,在辖区内设置多个宣传点,围绕“鲜花祭故人 文明过清明”为主题派发宣传彩页、单张等。三是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结合“4·15”国家安全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禁毒日”“中国宪法日”等重要法制宣传节点,组织干部职工到民族广场、 (略) 场等公共场所设置宣传台,集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接受群众政策咨询300余人,印制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册(份)。四是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制定民政局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开展政策法规进“村组”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殡葬改革、残疾人“两项补贴”、未成年人保护、防范养老诈骗、社会救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打击非法彩票等政策法规进行大力宣传。

(四)依法履行部门行政职能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开展局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出台的征求意见工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开展选人用人检查专项行动,对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拓宽监督渠道,健全责任体系。全年围绕“三重一大”事项,召开局党组会议12次。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民政系统内部调动整合执法力量,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提高持证率和持证人数,确保事中监管和事后执法有人做、有能力做。完善“横向联合”执法机制,加大与业务主管部门的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规行为。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继续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三是依法办件,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2023年1月到至今共受理并办结行政许可20件,其中社会团体成立登记9件,注销11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截至目前,全县社会组织213家,其中社会团体12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90家。四是依法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根据《 (略) 村务公开条例》,全县175村委(社区),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每月和季度对群众关心的政务事情进行公开,乡镇(街道)各村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职,深入开展工作,村(居)委党务、财务更加公开、透明,村(居)“两委”工作更加规范、有序,村级干部廉政意识日益增强;村(居)委管理工作中的矛盾和村(居)干部的违法违纪现象明显减少。五是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向群众普及适龄婚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男女平等、夫妻共担育儿责任等婚育新观念,助力婚姻家庭幸福稳定,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切实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多部门联合开展婚育新风普 (略) 、进社区、进学校。悬挂横幅21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对前来咨询的200余名群众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

(五)注重执法队*建设,不断提升干部执法能力

一是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执法培训和考试,目前我局27名干部职工取得了行政执法证,进一步提升了我局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执行能力,并且能够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各项业务;在今年分行业学法考法中,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学分达标率、考试通过率均实现100%,政策法规的学都有所提高。截止目前,我局没有出现因本执法不公、不当引发涉法上访和重大群体性事件,本系统本单位人员没有发生违法犯罪和违纪案件。三是为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的进一步贯彻落实,聘请平卓承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处理法律事务提供合法的、切实可行的意见,完善法律顾问议事规则,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县民政局稳步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一是法制建设工作力量不足,受编制影响,民政部门法制工作人员力量薄弱,法律专业人员少,一人多岗,在推进上顾此失彼;二是法制建设工作面广,服务面大,业务人员法制水平不高。

三、下步工作措施

县民政局将继续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法治民政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以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自身素质,打造法治民政。

二是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完善民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清单,配合做好政务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在严格依法办事的基础上,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改进服务质量。利用政府网站、公开栏、媒体等形式,及时发布民政工作的有关信息,做到职责明确化、程序公开化。

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三是加强民政领域普法。围绕民政工作和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对于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力度,围绕难点、热点民生工作,进一步突出广大群众关心的民政工作,强化民政普法宣传教育。


信息来源:http://**-11-29/*.shtml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寻甸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县民政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寻甸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任务分解方案》,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标落地见效,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民政局严格按文件要求认真履行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本年内未发生违法行政案件。局主要负责人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落实法治建设职责,确定研究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建立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按照民政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要求,结合实际,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切实发挥其依法行政的基础作用。三是制定权力清单,规范民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受理和处理民政相关案件举报投诉,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违反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努力形成执法的合力。四是狠抓干部队*法治学台”,及时受理生活困难群众申办事项,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落实工单动态监测和“动态清零”工作制度,提高办结率。截至12月7日,截止12月7日,通过“政府救助平台”受理生活困难救助服务事项4248件,办结3877件,办结率91.27%。其中低保1797件,临时救助1997件,特困供养147件。二是推行政务服务“跨省通办”。 (略) 、市民政部门统一推行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省内通办”要求,及时宣传,全力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办理,最大限度开展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工作。三是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根据上级要求,全面摸底辖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规范引导合法合规收费,进一步降低涉企收费规模,推动建立健全经营自律,增强服务企业能力,促进辖区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通过年报和抽查等措施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进行检查。目前,全县行业协会商会无违规收费现象。

(三)扎实开展好主题普法宣传

民政局根据县委依法治县办统一部署,结合上级主管业务部门要求,在民政系统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会和理论学法治思想。二是各业务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根据职能分工,利用本单位宣传栏、乡镇赶集日开展政策宣传,以解读民政法规政策为重点,指导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切实落实好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等民政领域法律法规。清明、重阳节期间,在辖区内设置多个宣传点,围绕“鲜花祭故人 文明过清明”为主题派发宣传彩页、单张等。三是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结合“4·15”国家安全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禁毒日”“中国宪法日”等重要法制宣传节点,组织干部职工到民族广场、 (略) 场等公共场所设置宣传台,集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接受群众政策咨询300余人,印制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册(份)。四是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制定民政局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开展政策法规进“村组”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殡葬改革、残疾人“两项补贴”、未成年人保护、防范养老诈骗、社会救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打击非法彩票等政策法规进行大力宣传。

(四)依法履行部门行政职能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开展局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出台的征求意见工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开展选人用人检查专项行动,对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拓宽监督渠道,健全责任体系。全年围绕“三重一大”事项,召开局党组会议12次。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民政系统内部调动整合执法力量,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提高持证率和持证人数,确保事中监管和事后执法有人做、有能力做。完善“横向联合”执法机制,加大与业务主管部门的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规行为。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继续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三是依法办件,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2023年1月到至今共受理并办结行政许可20件,其中社会团体成立登记9件,注销11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截至目前,全县社会组织213家,其中社会团体12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90家。四是依法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根据《 (略) 村务公开条例》,全县175村委(社区),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每月和季度对群众关心的政务事情进行公开,乡镇(街道)各村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职,深入开展工作,村(居)委党务、财务更加公开、透明,村(居)“两委”工作更加规范、有序,村级干部廉政意识日益增强;村(居)委管理工作中的矛盾和村(居)干部的违法违纪现象明显减少。五是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向群众普及适龄婚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男女平等、夫妻共担育儿责任等婚育新观念,助力婚姻家庭幸福稳定,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切实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多部门联合开展婚育新风普 (略) 、进社区、进学校。悬挂横幅21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对前来咨询的200余名群众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

(五)注重执法队*建设,不断提升干部执法能力

一是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执法培训和考试,目前我局27名干部职工取得了行政执法证,进一步提升了我局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执行能力,并且能够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各项业务;在今年分行业学法考法中,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学分达标率、考试通过率均实现100%,政策法规的学都有所提高。截止目前,我局没有出现因本执法不公、不当引发涉法上访和重大群体性事件,本系统本单位人员没有发生违法犯罪和违纪案件。三是为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的进一步贯彻落实,聘请平卓承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处理法律事务提供合法的、切实可行的意见,完善法律顾问议事规则,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县民政局稳步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一是法制建设工作力量不足,受编制影响,民政部门法制工作人员力量薄弱,法律专业人员少,一人多岗,在推进上顾此失彼;二是法制建设工作面广,服务面大,业务人员法制水平不高。

三、下步工作措施

县民政局将继续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法治民政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以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自身素质,打造法治民政。

二是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完善民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清单,配合做好政务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在严格依法办事的基础上,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改进服务质量。利用政府网站、公开栏、媒体等形式,及时发布民政工作的有关信息,做到职责明确化、程序公开化。

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三是加强民政领域普法。围绕民政工作和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对于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力度,围绕难点、热点民生工作,进一步突出广大群众关心的民政工作,强化民政普法宣传教育。


信息来源:http://**-11-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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