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都县卫生健康委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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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都县卫生健康委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结果的公示

依据《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方案的通知》(内卫办疾控字〔2019〕132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 (略) 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和公布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2023年版)等5个方案的通知》(内卫办疾控字〔2023〕91号)《关于印发2023 (略) 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乌卫字〔2023〕154号)等要求,切实推进本辖区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强化舆论监督,推动全面解决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饮水安全问题,我县依法组织开展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出厂水、末梢水等进行了抽样检测。第四季度对我县两个城镇供水点共采样两份,经检验全部合格。

附件:商都县2023年第三季度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结果

商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6日


附件

商都县2023年第四季度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结果

序号

监测点

水样类型

检验项目

检验结果

备注

1

商都县水厂

出厂水

32

合格


2

思源净水厂

出厂水

32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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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商都县卫生健康〗

依据《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方案的通知》(内卫办疾控字〔2019〕132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 (略) 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和公布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2023年版)等5个方案的通知》(内卫办疾控字〔2023〕91号)《关于印发2023 (略) 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乌卫字〔2023〕154号)等要求,切实推进本辖区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强化舆论监督,推动全面解决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饮水安全问题,我县依法组织开展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出厂水、末梢水等进行了抽样检测。第四季度对我县两个城镇供水点共采样两份,经检验全部合格。

附件:商都县2023年第三季度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结果

商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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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都县2023年第四季度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结果

序号

监测点

水样类型

检验项目

检验结果

备注

1

商都县水厂

出厂水

32

合格


2

思源净水厂

出厂水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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