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宁夏黄河流域各类公园第8项一般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宁夏黄河流域各类公园第8项一般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宁夏黄河流域各类公园
第8项一般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15日(10个工作日)
二、公示方式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公示
三、公示内容
(一)整改问题
(略) 海原县牌路山森林公园未按规范程序命名
(二)整改任务
(略) 海原县牌路山森林公园按规范程序命名
(三)整改措施
按规范程序报请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规范公园命名,将“海 (略) 民休闲森林公园项目”命名为“海原县牌路山森林公园”。(四)整改问题验收销号情况
该问题反馈后, (略) 高度重视,制定了《 (略) 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宁夏黄河流域各类公园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任务、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及工作要求。 (略) 《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地名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经海原县自然资源局研究决定,将“海 (略) 民休闲森林公园项目”命名为“海原县牌路山森林公园”。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4月17日印发《关于对海 (略) 民休闲森林公园项目和海兴开发区人工湿地项目命名的公告》(海自然资发〔2023〕130号),在海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并予以更正规范命名。宁夏黄河流域各类公园第8项一般问题落实了全部整改措施,达到了整改目标要求,现予以销号。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宁夏黄河流域各类公园
第8项一般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15日(10个工作日)
二、公示方式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公示
三、公示内容
(一)整改问题
(略) 海原县牌路山森林公园未按规范程序命名
(二)整改任务
(略) 海原县牌路山森林公园按规范程序命名
(三)整改措施
按规范程序报请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规范公园命名,将“海 (略) 民休闲森林公园项目”命名为“海原县牌路山森林公园”。(四)整改问题验收销号情况
该问题反馈后, (略) 高度重视,制定了《 (略) 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宁夏黄河流域各类公园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任务、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及工作要求。 (略) 《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地名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经海原县自然资源局研究决定,将“海 (略) 民休闲森林公园项目”命名为“海原县牌路山森林公园”。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4月17日印发《关于对海 (略) 民休闲森林公园项目和海兴开发区人工湿地项目命名的公告》(海自然资发〔2023〕130号),在海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并予以更正规范命名。宁夏黄河流域各类公园第8项一般问题落实了全部整改措施,达到了整改目标要求,现予以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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