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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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8日(7个工作日)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略) 新津生态环境局关于 (略) 新津区柴田陶器全自动喷涂线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成津环承诺环评审〔2023〕37号

2023年12月4日

2

(略) 新津生态环境 (略) 新津 (略) 金马河右岸新津区游河心段堤防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批复

成津环评审〔2023〕21号

2023年12月7日

3

(略) 新津生态环境局关于新津区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批复

成津环评审〔2023〕23号

2023年12月8日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新津区太升西街 (略) 新津生态环境局法规与审批科;

联系电话:028-*;邮编:*。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8日(7个工作日)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略) 新津生态环境局关于 (略) 新津区柴田陶器全自动喷涂线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成津环承诺环评审〔2023〕37号

2023年12月4日

2

(略) 新津生态环境 (略) 新津 (略) 金马河右岸新津区游河心段堤防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批复

成津环评审〔2023〕21号

2023年12月7日

3

(略) 新津生态环境局关于新津区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批复

成津环评审〔2023〕23号

2023年12月8日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新津区太升西街 (略) 新津生态环境局法规与审批科;

联系电话:028-*;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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