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邦悦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橡胶密封件、铁路轨道减震器项目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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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邦悦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橡胶密封件、铁路轨道减震器项目环境

负责审批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新环监审[2023]040 号

关于洛阳 (略) 年产 300 万套橡胶密封件、

铁路轨道减震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洛阳 (略) 年产 300 万套橡胶密封件、

铁路轨道减震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

分析结论及专家技术函审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

该项目按规定报批建设。

一、洛阳 (略) (略) 新安县新安经济技

术开发区新安园区铝钛新材料产业园(原新安县塑料制袋厂)薪旺

包装材料东100米,租赁闲置厂区拟建设年产300万套橡胶密封件、

铁路轨道减震器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混炼—开炼—定型—硫化液

压成型—修磨-包装—入库工艺。占地 1250m

2 ,项目总投资 420 万

元,其中环保投资 33.8 万元。

二、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

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投产后

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要求如下:

1、本项目配料工序采用设置配料柜,顶部排气口设置抽风管,

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进入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

通过一根 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混炼、开炼、挤出、硫化

工序产生的废气在密炼机投料口、开炼机、挤出机、平板硫化机设

置集气罩和软帘,刷胶间、危废贮存库设置为密闭负压车间,刷胶

废气和危废贮存库废气由顶部抽风口收集,密炼机收集的废气经高

效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后与其他有机废气共用一套“UV

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通过一根 15m高排

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二*苯执行应满足《橡

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的排放标准;非*

烷总烃、二*苯同时也要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

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 (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

的排放要求;二硫化碳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的排放标准;食堂废气经集气罩+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食堂油烟应

满 足 《 河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餐 饮 业 油 烟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DB41/1604-2018)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处理后,在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2 间接排放

限值和新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后,排入新安县第二污水处

理厂深度处理。

3、本项目噪声应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有效措施,确保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 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一般固废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

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分类存

放,妥善处理。危废暂存区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设置,采取全面防腐防渗措施,收集的危险

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

清运处置。

5、本项目若涉国土、规划、林业、水利、安全及文物保护的

相关事项,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6、建设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

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本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颗粒物 0.2731t/a、

VOCs0.4123t/a、COD0.0216t/a、氨氮 0.0016t/a;污染物排放量

分别从洛阳 (略) 颗粒物减排量、洛阳榕拓焦化有

限责任公司 VOCs 减排量、新安县 (略) 污水处理

工程(一期)2022 年 8 月底完成的提标改造工程中进行替代,其

中大气污染物实行倍量替代。

四、本批复只对《报告表》评价内容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

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

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在法律规

定的期限内对该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五、新安产业区监察中队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监督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洛阳生态环境局新安分局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负责审批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新环监审[2023]040 号

关于洛阳 (略) 年产 300 万套橡胶密封件、

铁路轨道减震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洛阳 (略) 年产 300 万套橡胶密封件、

铁路轨道减震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

分析结论及专家技术函审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

该项目按规定报批建设。

一、洛阳 (略) (略) 新安县新安经济技

术开发区新安园区铝钛新材料产业园(原新安县塑料制袋厂)薪旺

包装材料东100米,租赁闲置厂区拟建设年产300万套橡胶密封件、

铁路轨道减震器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混炼—开炼—定型—硫化液

压成型—修磨-包装—入库工艺。占地 1250m

2 ,项目总投资 420 万

元,其中环保投资 33.8 万元。

二、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

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投产后

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要求如下:

1、本项目配料工序采用设置配料柜,顶部排气口设置抽风管,

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进入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

通过一根 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混炼、开炼、挤出、硫化

工序产生的废气在密炼机投料口、开炼机、挤出机、平板硫化机设

置集气罩和软帘,刷胶间、危废贮存库设置为密闭负压车间,刷胶

废气和危废贮存库废气由顶部抽风口收集,密炼机收集的废气经高

效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后与其他有机废气共用一套“UV

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通过一根 15m高排

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二*苯执行应满足《橡

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的排放标准;非*

烷总烃、二*苯同时也要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

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 (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

的排放要求;二硫化碳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的排放标准;食堂废气经集气罩+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食堂油烟应

满 足 《 河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餐 饮 业 油 烟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DB41/1604-2018)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处理后,在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2 间接排放

限值和新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后,排入新安县第二污水处

理厂深度处理。

3、本项目噪声应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有效措施,确保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 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一般固废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

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分类存

放,妥善处理。危废暂存区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设置,采取全面防腐防渗措施,收集的危险

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

清运处置。

5、本项目若涉国土、规划、林业、水利、安全及文物保护的

相关事项,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6、建设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

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本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颗粒物 0.2731t/a、

VOCs0.4123t/a、COD0.0216t/a、氨氮 0.0016t/a;污染物排放量

分别从洛阳 (略) 颗粒物减排量、洛阳榕拓焦化有

限责任公司 VOCs 减排量、新安县 (略) 污水处理

工程(一期)2022 年 8 月底完成的提标改造工程中进行替代,其

中大气污染物实行倍量替代。

四、本批复只对《报告表》评价内容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

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

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在法律规

定的期限内对该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五、新安产业区监察中队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监督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洛阳生态环境局新安分局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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