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关于2023年12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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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关于2023年12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4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拟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3-*

通讯地址: (略) 红寺堡区综合大楼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红寺堡区2024年红寺堡镇团结村五支灌域现代高效节水农业项目

宁夏回族 (略) 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团结村

(略) 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众旺达(宁夏) (略)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农田地力提升工程。项目平田整地4386亩;渠道拆除平整69.30km,新建引水渠进水口1座,渠道陡坡1座,过路涵洞3座,新建一座15万m3蓄水池,田间管网工程控制灌溉面积4386亩(含现状耕地4199亩,新增耕地187亩)。主要包括干管、分干管、支管、滴灌带及附属建筑物,翻建机耕道路8条,共计4.38km,翻建生产路9条,共计6.21km。项目总投资2102.73万元,环保投资224.4万元。

项目施工期、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优化施工布置和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路线,做好施工期间的临时防护。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物料运输过程车辆加盖篷布,合理选择运输路线等措施,场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施工期设置临时施工废水沉淀池,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项目管道试压废水回用于场区洒水抑尘。施工营地设置环保型旱厕,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漱废水,直接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环保型旱厕粪便定期清运。

(三)加强施工管理,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作业方法,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合理安排机械作业施工时间,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采取限速行驶、禁止鸣笛等综合降噪措施,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要求。

(四)施工期弃土集中运至弃土场处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生活垃圾设置收集设施,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合理选择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活动管理,建立健全现场管理责任制。施工期加强水土流失防治,严格控制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严格控制施工红线范围,对表层土实行分层堆放和分层回填,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和破坏。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工程采取分段施工,边施工边进行生态恢复,管线工程施工结束后尽快回填弃土,对施工道路、取土场进行植被恢复;临时施工营地进行拆除,进行土地平整,植被恢复。营运期按照监测计划,定期进行环境监测。

(六)运营期清淤产生的淤泥主要为河水携带的泥沙,可作为种植土用于周边绿化带;过滤器产生的悬浮杂质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弃的滴灌带回收后外售综合利用。

(七)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2

中车株洲所红寺堡区低碳循环新能源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附属设施新建一台2吨燃气锅炉及配套管线

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红寺堡园区

(略) 红寺堡区栗 (略)

宁夏 (略)

建设内容包括在已建锅炉房内安装1台1400kW燃气锅炉,配套建设水处理间和热水管线等。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占总投资的18.3%

三、项目施工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施工期应加强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扬尘、噪声等污染。

(二)项目运营期热水锅炉燃烧天然气的烟气,拟采用超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经超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根17m高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宁环发[2021]85号)中“全区所有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必须低于50mg/m3”的要求对氮氧化物进行控制。

(三)项目软水制备设施排水、离子交换树脂反冲洗废水及锅炉排水,与现有工程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水质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的A级标准。

(四)项目运营期水泵、风机等设备应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治理,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证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限值要求。

(五)项目运营期软水制备设施定期更换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废,废物代码为900-999-99,更换后由厂家直接回收。

(七)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3

中核太阳山汪家河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

(略) 太阳山镇境内

(略) 太阳 (略)

宁夏睿 (略)

项目风电场总装机容量为20MW,设计安装4台5.0MW风力发电机组,每台风力发电机组配置1台箱式变电站,项目共设4台35kV箱变(S18-5600kVA/35kV),容量5600kVA,配套建设1座35kV风电场开关站。4台风电机组通过一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配套建设的35kV开关站,35kV开关站以1回35kV线路接入中核同心旧庄子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新建110kV升压站。中核同心旧庄子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新建110kV升压站为依托工程,不在本次环评范围内。项目风电场年发电量为4965.97万kW·h,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2482.98h,容量系数为0.283。项目总占地面积4.3348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0.4215hm2,临时用地面积3.9133hm2,项目占地类型均为天然牧草地。项目总投资10589.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0万元,占总投资的0.80%。

项目施工、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施工期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教育,明确临时作业区,各种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尽量减少扰动面积。全面落实施工区周边设置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扬尘防控措施。

(二)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临时旱厕收集,定期清掏。选择低噪声施工机械并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三)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置;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其中可回收利用的合理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应集中收集到建筑废弃物临时堆场,运往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四)项目基础建设及道路等开挖后应及时回填,以降低水土流失。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工序,施工避开大风天气及雨季,在土方回填过程中,严格实行对表层土分层堆放和分层回填,表层土回填于上部,尽量减小因土壤回填活动对土壤养分造成的流失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植被。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五)运营期加强对风机及箱式变压器的维护,减少设备产生的噪声。运营过程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桶及废含油抹布均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现场暂存。变压器配套建设的事故油池、各箱式变压器底设置的储油坑均采取防渗措施,防渗措施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贮存要求,事故时变压器废油排至事故油池内储存。

(六)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4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拟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3-*

通讯地址: (略) 红寺堡区综合大楼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红寺堡区2024年红寺堡镇团结村五支灌域现代高效节水农业项目

宁夏回族 (略) 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团结村

(略) 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众旺达(宁夏) (略)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农田地力提升工程。项目平田整地4386亩;渠道拆除平整69.30km,新建引水渠进水口1座,渠道陡坡1座,过路涵洞3座,新建一座15万m3蓄水池,田间管网工程控制灌溉面积4386亩(含现状耕地4199亩,新增耕地187亩)。主要包括干管、分干管、支管、滴灌带及附属建筑物,翻建机耕道路8条,共计4.38km,翻建生产路9条,共计6.21km。项目总投资2102.73万元,环保投资224.4万元。

项目施工期、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优化施工布置和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路线,做好施工期间的临时防护。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物料运输过程车辆加盖篷布,合理选择运输路线等措施,场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施工期设置临时施工废水沉淀池,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项目管道试压废水回用于场区洒水抑尘。施工营地设置环保型旱厕,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漱废水,直接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环保型旱厕粪便定期清运。

(三)加强施工管理,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作业方法,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合理安排机械作业施工时间,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采取限速行驶、禁止鸣笛等综合降噪措施,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要求。

(四)施工期弃土集中运至弃土场处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生活垃圾设置收集设施,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合理选择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活动管理,建立健全现场管理责任制。施工期加强水土流失防治,严格控制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严格控制施工红线范围,对表层土实行分层堆放和分层回填,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和破坏。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工程采取分段施工,边施工边进行生态恢复,管线工程施工结束后尽快回填弃土,对施工道路、取土场进行植被恢复;临时施工营地进行拆除,进行土地平整,植被恢复。营运期按照监测计划,定期进行环境监测。

(六)运营期清淤产生的淤泥主要为河水携带的泥沙,可作为种植土用于周边绿化带;过滤器产生的悬浮杂质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弃的滴灌带回收后外售综合利用。

(七)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2

中车株洲所红寺堡区低碳循环新能源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附属设施新建一台2吨燃气锅炉及配套管线

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红寺堡园区

(略) 红寺堡区栗 (略)

宁夏 (略)

建设内容包括在已建锅炉房内安装1台1400kW燃气锅炉,配套建设水处理间和热水管线等。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占总投资的18.3%

三、项目施工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施工期应加强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扬尘、噪声等污染。

(二)项目运营期热水锅炉燃烧天然气的烟气,拟采用超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经超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根17m高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宁环发[2021]85号)中“全区所有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必须低于50mg/m3”的要求对氮氧化物进行控制。

(三)项目软水制备设施排水、离子交换树脂反冲洗废水及锅炉排水,与现有工程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水质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的A级标准。

(四)项目运营期水泵、风机等设备应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治理,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证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限值要求。

(五)项目运营期软水制备设施定期更换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废,废物代码为900-999-99,更换后由厂家直接回收。

(七)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3

中核太阳山汪家河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

(略) 太阳山镇境内

(略) 太阳 (略)

宁夏睿 (略)

项目风电场总装机容量为20MW,设计安装4台5.0MW风力发电机组,每台风力发电机组配置1台箱式变电站,项目共设4台35kV箱变(S18-5600kVA/35kV),容量5600kVA,配套建设1座35kV风电场开关站。4台风电机组通过一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配套建设的35kV开关站,35kV开关站以1回35kV线路接入中核同心旧庄子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新建110kV升压站。中核同心旧庄子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新建110kV升压站为依托工程,不在本次环评范围内。项目风电场年发电量为4965.97万kW·h,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2482.98h,容量系数为0.283。项目总占地面积4.3348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0.4215hm2,临时用地面积3.9133hm2,项目占地类型均为天然牧草地。项目总投资10589.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0万元,占总投资的0.80%。

项目施工、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施工期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教育,明确临时作业区,各种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尽量减少扰动面积。全面落实施工区周边设置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扬尘防控措施。

(二)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临时旱厕收集,定期清掏。选择低噪声施工机械并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三)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置;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其中可回收利用的合理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应集中收集到建筑废弃物临时堆场,运往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四)项目基础建设及道路等开挖后应及时回填,以降低水土流失。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工序,施工避开大风天气及雨季,在土方回填过程中,严格实行对表层土分层堆放和分层回填,表层土回填于上部,尽量减小因土壤回填活动对土壤养分造成的流失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植被。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五)运营期加强对风机及箱式变压器的维护,减少设备产生的噪声。运营过程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桶及废含油抹布均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现场暂存。变压器配套建设的事故油池、各箱式变压器底设置的储油坑均采取防渗措施,防渗措施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贮存要求,事故时变压器废油排至事故油池内储存。

(六)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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