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龙龟山公墓项目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关于重庆龙龟山公墓项目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 索引号 ] | *K*J/2023-00096 | [ 发文字号 ] | 綦水许可〔2023〕86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11-27 | [ 发布日期 ] | 2023-12-08 |
重 (略) :
你司提交的重庆龙龟山公墓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和《重庆龙龟山公墓项目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的相关规定,对重庆龙龟山公墓项目取水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重庆龙龟山公墓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綦江区篆塘镇陶家村3社綦江河左岸龙龟山河畔,占地约29652m2(其中绿化用地14000m2、道路用地7541m2、办公用房及配套设施等建筑面积1480m2),建设墓位9000个,本项目采用两条供水管道进行供水,其中墓园植被浇灌用水采用綦江左岸新建潜水泵提水后使用,而园区内员工、游客生活用水引用篆塘镇陶家村现有的公共供水管道自来水。
二、取水量及取水方式
根据《重庆龙龟山公墓项目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其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原则同意本项目取水水源为綦江河,取水地 (略) 綦江区篆塘镇陶家村3社龙龟山山脚綦江河左岸,2025规划水平年本项目取水总量2.0882万m3。
采用潜水泵取水,取水方式为提水。
三、取水水源可靠性
本项目取水口断面P=90%保证率年可供水量14.61亿m3,本项目年取水量2.0882万m3;取水口断面P=90%最小日平均流量46.31m3/s,本项目取水流量0.0047m3/s。取水水源完全可满足本项目取水水量要求。
根据水质检测分析,取水口水质可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满足本项目取水要求。
四、退水方式
本项目取用水用于公墓内植被绿化,取用水经过浇灌后被植物吸收、土壤下渗以及自然蒸发等损耗,不产生退水。
五、取退水影响
基本同意本项目取退水影响分析结论。
六、节水评价
原则同意对节水措施和节水潜力的分析评价。
七、取水计量
你司应当组织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本项目提出的节水设施、计量等设施应与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计量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八、取水工程核验
鉴于本项目为已建工程,你司应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九、其他要求
若本项目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发生较大变化,应重新申请取水。
(略) 綦江区水利局
2023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 索引号 ] | *K*J/2023-00096 | [ 发文字号 ] | 綦水许可〔2023〕86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11-27 | [ 发布日期 ] | 2023-12-08 |
重 (略) :
你司提交的重庆龙龟山公墓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和《重庆龙龟山公墓项目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的相关规定,对重庆龙龟山公墓项目取水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重庆龙龟山公墓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綦江区篆塘镇陶家村3社綦江河左岸龙龟山河畔,占地约29652m2(其中绿化用地14000m2、道路用地7541m2、办公用房及配套设施等建筑面积1480m2),建设墓位9000个,本项目采用两条供水管道进行供水,其中墓园植被浇灌用水采用綦江左岸新建潜水泵提水后使用,而园区内员工、游客生活用水引用篆塘镇陶家村现有的公共供水管道自来水。
二、取水量及取水方式
根据《重庆龙龟山公墓项目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其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原则同意本项目取水水源为綦江河,取水地 (略) 綦江区篆塘镇陶家村3社龙龟山山脚綦江河左岸,2025规划水平年本项目取水总量2.0882万m3。
采用潜水泵取水,取水方式为提水。
三、取水水源可靠性
本项目取水口断面P=90%保证率年可供水量14.61亿m3,本项目年取水量2.0882万m3;取水口断面P=90%最小日平均流量46.31m3/s,本项目取水流量0.0047m3/s。取水水源完全可满足本项目取水水量要求。
根据水质检测分析,取水口水质可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满足本项目取水要求。
四、退水方式
本项目取用水用于公墓内植被绿化,取用水经过浇灌后被植物吸收、土壤下渗以及自然蒸发等损耗,不产生退水。
五、取退水影响
基本同意本项目取退水影响分析结论。
六、节水评价
原则同意对节水措施和节水潜力的分析评价。
七、取水计量
你司应当组织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本项目提出的节水设施、计量等设施应与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计量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八、取水工程核验
鉴于本项目为已建工程,你司应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九、其他要求
若本项目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发生较大变化,应重新申请取水。
(略) 綦江区水利局
2023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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