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港新区鑫福家园安置小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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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港新区鑫福家园安置小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公示公告

本项目用 (略) 海门区海门港新区仁海路东、海华路南侧,总用地面积56402㎡。原方案已于2021年4月20日由我局审批通过,现建设 (略) 供电服务中心的要求,申请对原方案中开闭所和配电房进行调整,具体调整详见方案文本。

(略) 海门区行政审批局根据《 (略) 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进行批前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1.公示时间10天。(2023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17日)

2.公示地点:

①项目实施现场;

(略) 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

3.公示意见及反馈方式:

(1)请您将意见 (略) 海门区行政审批局,*@*26.com或将书面意见 (略) 海门区长江南路7 (略) 海门区行政审批局258窗口,邮政编码*。

(2)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咨询电话:0513-*

(略) 海门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12月8日

鑫福家园公示公告.jpg

鑫福总平面布置图12-5.pdf

本项目用 (略) 海门区海门港新区仁海路东、海华路南侧,总用地面积56402㎡。原方案已于2021年4月20日由我局审批通过,现建设 (略) 供电服务中心的要求,申请对原方案中开闭所和配电房进行调整,具体调整详见方案文本。

(略) 海门区行政审批局根据《 (略) 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进行批前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1.公示时间10天。(2023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17日)

2.公示地点:

①项目实施现场;

(略) 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

3.公示意见及反馈方式:

(1)请您将意见 (略) 海门区行政审批局,*@*26.com或将书面意见 (略) 海门区长江南路7 (略) 海门区行政审批局258窗口,邮政编码*。

(2)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咨询电话:0513-*

(略) 海门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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