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海市“十四五”初始排污权核定第三轮结果的公示
关于临海市“十四五”初始排污权核定第三轮结果的公示
关于临海市“十四五”初始排污权核定(第三轮)结果的公示 关于临海市“十四五”初始排污权核定(第三轮)结果的公示 根据《 (略)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0〕132号)、《 (略) 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台政办发〔2012〕31号)、《关于印发< (略) “十四五”初始排污权核定办法>》的通知)》(台环发〔2021〕66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对辖区内排污权交易指标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工业排污单位进行了“十四五”初始排污权核定分配。 现将初始排污权核定分配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15日,如有异议,请相关排污单位于公示期 (略) 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并说明情况,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23日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伟飞 联系电话:0576-* 联系地址: (略) 临海大道399号50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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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海市“十四五”初始排污权核定(第三轮)结果的公示 关于临海市“十四五”初始排污权核定(第三轮)结果的公示 根据《 (略)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0〕132号)、《 (略) 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台政办发〔2012〕31号)、《关于印发< (略) “十四五”初始排污权核定办法>》的通知)》(台环发〔2021〕66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对辖区内排污权交易指标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工业排污单位进行了“十四五”初始排污权核定分配。 现将初始排污权核定分配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15日,如有异议,请相关排污单位于公示期 (略) 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并说明情况,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23日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伟飞 联系电话:0576-* 联系地址: (略) 临海大道399号50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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