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二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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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二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1 地块基本情况

2022-221(地块二)项 (略) (略) 长安区规划沿东街以东。该地块占地面积3622.271㎡(5.433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30′55.615″,北纬38°4′12.800″。地块历史主要为露天的管材存放,材质为钢、铁,2023年6月-2023年7月地块为闲置状态,2023年8月至今地块东侧为规划为居住用地(2038.053㎡)为闲置状态,全部用蓝色苫布苫盖;地块东侧(规划为居住用地)与地块西侧(规划为道路用地)的中间有围挡相隔;道路地(1584.218㎡)闲置状态;地块西侧挖取了一个长50m,宽0.6m,深1.5m的基坑,挖取的土方全部堆放在基坑两侧,用作自来水管道铺设,2023年9月5日自来水管道铺设完成后原状土全部回填于基坑内,并用蓝色苫布苫盖。

2 污染识别结果

根据现场踏勘、现场访谈并结合谷歌历史影像查看,可知本地块历史在作为露天存放管材,材质为钢、铁期间,地面未进行硬化,铁管、钢管管材均为未曾使用货物,无对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或对人体造成风险的物质,且地块范围内不进行生产活动,基本不会对地块造成污染。通过对地块周边工业企业生产工艺、生产历史、污染物排放等资料的分析,初步认为地块周边1km企业对地块存在潜在的污染,主要污染因子为水溶性氟化物、重金属(汞、镉、砷、铅)以及氰化物、硫化物、多环芳烃(另外8项: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苯酚、2,4-二*酚、4-氯-3-*酚、邻-*酚。

3 地块规划用途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出具的《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关于2022-221(地块二)项目土地信息的核实意见》,该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2038.053㎡)、道路地(1584.218㎡)。

4 评价标准

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对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1019)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的要求,建议该地块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0中的一类用地筛选值。

5 土壤点位布设及测试

项目本次调查土壤布点方案为系统布点法,布设6个采样点,共采集14组土壤样品,包含2组平行样和2组空白样。土壤样品检测项目为:45项基本项目及特征因子水溶性氟化物、重金属(汞、镉、砷、铅)以及氰化物、硫化物、多环芳烃(另外8项: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苯酚、2,4-二*酚、4-氯-3-*酚、邻-*酚

6 调查结论

本次采样调查中,土壤样品中共检出重金属和无机物(铜、镍、铅、镉、砷、汞、硫化物、水溶性氟化物)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相应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含量均低于相应指标的检出限。

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未来规划居住用地开发的用地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一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河北, (略) ,长安区,石家庄

1 地块基本情况

2022-221(地块二)项 (略) (略) 长安区规划沿东街以东。该地块占地面积3622.271㎡(5.433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30′55.615″,北纬38°4′12.800″。地块历史主要为露天的管材存放,材质为钢、铁,2023年6月-2023年7月地块为闲置状态,2023年8月至今地块东侧为规划为居住用地(2038.053㎡)为闲置状态,全部用蓝色苫布苫盖;地块东侧(规划为居住用地)与地块西侧(规划为道路用地)的中间有围挡相隔;道路地(1584.218㎡)闲置状态;地块西侧挖取了一个长50m,宽0.6m,深1.5m的基坑,挖取的土方全部堆放在基坑两侧,用作自来水管道铺设,2023年9月5日自来水管道铺设完成后原状土全部回填于基坑内,并用蓝色苫布苫盖。

2 污染识别结果

根据现场踏勘、现场访谈并结合谷歌历史影像查看,可知本地块历史在作为露天存放管材,材质为钢、铁期间,地面未进行硬化,铁管、钢管管材均为未曾使用货物,无对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或对人体造成风险的物质,且地块范围内不进行生产活动,基本不会对地块造成污染。通过对地块周边工业企业生产工艺、生产历史、污染物排放等资料的分析,初步认为地块周边1km企业对地块存在潜在的污染,主要污染因子为水溶性氟化物、重金属(汞、镉、砷、铅)以及氰化物、硫化物、多环芳烃(另外8项: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苯酚、2,4-二*酚、4-氯-3-*酚、邻-*酚。

3 地块规划用途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出具的《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关于2022-221(地块二)项目土地信息的核实意见》,该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2038.053㎡)、道路地(1584.218㎡)。

4 评价标准

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对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1019)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的要求,建议该地块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0中的一类用地筛选值。

5 土壤点位布设及测试

项目本次调查土壤布点方案为系统布点法,布设6个采样点,共采集14组土壤样品,包含2组平行样和2组空白样。土壤样品检测项目为:45项基本项目及特征因子水溶性氟化物、重金属(汞、镉、砷、铅)以及氰化物、硫化物、多环芳烃(另外8项: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苯酚、2,4-二*酚、4-氯-3-*酚、邻-*酚

6 调查结论

本次采样调查中,土壤样品中共检出重金属和无机物(铜、镍、铅、镉、砷、汞、硫化物、水溶性氟化物)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相应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含量均低于相应指标的检出限。

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未来规划居住用地开发的用地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一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河北, (略) ,长安区,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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