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稷山100MW光储一体化项目110kV外送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关于对稷山100MW光储一体化项目110kV外送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对稷山100MW光储一体化项目110kV外送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稷山100MW光储一体化项目110kV外送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11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 (略) 红旗东街324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报告编制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稷山100MW光储一体化项目110kV外送工程 | (略) 稷山县化峪镇, (略) 僧楼镇、赵家庄街道一带 | 大唐桂 (略) | 山西万源 (略) | 建设内容:项目新建起自稷山100MW光储一体化项目升 (略) 220kV龙门变电站的110kV单回输电线路16千米,其中单回架空线15.87km,单回埋地电缆0.13km,新建输电杆塔43基。 (略) 220kV龙门变电站110kV间隔1个及配套通信工程。 总投资金额为24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2万元。 |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施工工地周边要围挡、物料堆放要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选用性能优良低声级的建筑机械和施工方法;合理的安排机械作业的施工时间;土石方平衡;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输电线路采用合理布置,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 (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优化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减少塔基区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临时用地和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清理和恢复,回填方应及时夯实,尽可能减少施工作业对沿线生态系统的影响。运营期制定项目植被管理方案,对本项目临时占地范围内的植被现状进行巡查,及时对未成活的区域进行土壤改良和植被补栽。 (四)严格落实电磁辐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导线对地高度,选线避开电磁敏感目标,定期对线路进行巡查维护和环境监测,对于不利环境影响及时进行处理,确保输电线路走廊两侧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072-2014)中公众曝露的控制限值要求。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六)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对稷山100MW光储一体化项目110kV外送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稷山100MW光储一体化项目110kV外送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11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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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稷山100MW光储一体化项目110kV外送工程 | (略) 稷山县化峪镇, (略) 僧楼镇、赵家庄街道一带 | 大唐桂 (略) | 山西万源 (略) | 建设内容:项目新建起自稷山100MW光储一体化项目升 (略) 220kV龙门变电站的110kV单回输电线路16千米,其中单回架空线15.87km,单回埋地电缆0.13km,新建输电杆塔43基。 (略) 220kV龙门变电站110kV间隔1个及配套通信工程。 总投资金额为24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2万元。 |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施工工地周边要围挡、物料堆放要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选用性能优良低声级的建筑机械和施工方法;合理的安排机械作业的施工时间;土石方平衡;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输电线路采用合理布置,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 (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优化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减少塔基区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临时用地和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清理和恢复,回填方应及时夯实,尽可能减少施工作业对沿线生态系统的影响。运营期制定项目植被管理方案,对本项目临时占地范围内的植被现状进行巡查,及时对未成活的区域进行土壤改良和植被补栽。 (四)严格落实电磁辐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导线对地高度,选线避开电磁敏感目标,定期对线路进行巡查维护和环境监测,对于不利环境影响及时进行处理,确保输电线路走廊两侧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072-2014)中公众曝露的控制限值要求。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六)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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