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2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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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2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3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7-*

联系地址: (略) 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

一、本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峨山县甸中镇白土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送出线路项目。

建设单位:三峡 (略) 。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及占地:本项目220kV输电线路涉及红塔区及峨山县辖区。永久占地面积0.91hm2

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220kV输电线路工程,起点为峨山县甸中镇白土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kV升压站,终点为220kV高古楼变,全长约37.7km,其中,红塔区境内27km,峨山县境内10.7km,均采用单回路架设,共设杆塔97基。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见下表:

类别

建设内容及规模

备注

主体工程

线路工程

新建1回220kV线路工程,由220kV甸中光伏升压站侧构架接入220kV高古楼变电站侧构架,全线采用单回路架设,线路总长度约为37.7km,导线截面全线按400mm2选择。共用杆塔97基。

新建

进线间隔

起、止点升压站进线间隔分别依托220kV甸中光伏升压站以及220kV高古楼变电站设计预留进线间隔,本项目不新建进线间隔。

依托

辅助工程

交通工程

施工进场道路依托塔基周边已有的乡村公路、机耕道、林间防火通道以及升压站建设的进场道路,同时结合人背马驮形式进行材料运输。

依托

临时施工场地

本项目不单独布设料场、弃渣场以及施工营地。工程所需砂石料全部外购,施工人员租用沿线的村庄民房。

设置6处牵张场,牵张场的布置情况为在线路转角处设置牵张场。占地600m2;设置6处跨越施工场地,每处占地为100m2,总占地600m2。均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及水源保护区内。

新建,水保提出

公用工程

供电

工程施工用电从周边村庄居民点接入

可研提出

供水

项目区周边水资源充足,项目施工建议就近拉水,生活用水外购或村庄供水管网供给。

可研提出

排水

雨污分流系统。场地雨水经沟渠收集后顺地势低点汇流至站址外;施工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已有设施收集处理,施工废水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可研要求

环保工程

废气

施工期: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材料堆存采用土工布覆盖,减少大风天气作业量等。

可研要求

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废水

施工期:废水收集桶或是沉淀池

可研提出

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噪声

施工期:加强设备保养、维护及施工管理

可研提出

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加强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

固体废物

施工期:各塔基施工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施工人员随身带往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站与当地生活垃圾一并处理。塔基施工产生的纸质包装材料、废弃钢材和螺丝收集后回收利用,其他废弃混凝土、砂石等不可回收利用的随施工挖方一同就近回填在塔基低洼处。

环保提出

运营期:检修和更换产生的废旧设备、材料等集中收集后交给原供应商回收处置

环保提出

标识牌

在塔基处设置环保宣传牌及环境保护警示牌

可研提出

绿化

结合水土保持措施在塔基施工区以及其他临时占地内进行绿化。

环保提出

生态

工程措施:尽量少占地,表土隔离保护,施工完毕后将剥离的表层土回填覆土,平整土地,挖方、填方占地范围内实现平衡,无弃土;加强施工管理,杜绝对非占地生态环境的扰动和破坏。

环保提出

动物保护措施:减少施工扰动对动物生境的破坏,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

植物保护措施:绿化及植被恢复以当地物种为主,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控制施工扰动区域,提高员工环保意识等。

环保投资估算见下表:

序号

项目

费用(万元)

备注

1

水环境防治费用

10

主要包括施工期简易沉淀池、清运费等

2

噪声污染防治费用

5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垫

3

大气污染防治费用

10

施工期场地洒水以及土工布、防尘布等

4

固体废物处置费用

10

主要包括施工期生活垃圾、修剪树枝等

5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费用

30

施工警示牌,施工围栏,塔基区、施工临时占地植被恢复,护坡、挡土墙、排水沟等生态保护措施。

6

环境保护管理费用

10

施工期环境保护、电磁环境及环境法律知识宣传与培训、生态敏感区设立警示标识牌费用等

7

环保咨询费

30

环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境监测费用

合计

105

工程总投资68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54%。

拆迁:拟建工程不涉及拆迁。

项目投资:总投资6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占总投资的1.54%。

劳动定员:本项目运营期定期派人巡视,不新增劳动定员。

二、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敏感区):

序号

名称

类型

行政区

工程与保护区相对位置关系

主要保护对象或功能

1

珠江上游及滇东南喀斯特地带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

(略) 生态保护红线

(略) 红塔区

线路接入高古楼变电站路段(J83~J94),涉及11基杆塔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穿越路径长度4.5km

保护对象:穿越生态红线段两侧1000m范围;

功能:生态保护红线主导功能为水土保持

2

永久基本农田

耕地

(略) 红塔区、峨山县

项目施工采用“人背马驮”运送材料,不占用基本农田面积,穿越路径长度2.1km。

保护线路两侧300m范围内的永久基本农田、商品粮安全

3

一般生态空间优先保护单元

生态环境

主要涉及一般生态空间中的商品林地、二级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市县级公益林

主要保护对象为一般生态空间、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地优先保护单元内的植被、动物生境及水源水质。

4

生态保护红线优先保护单元

红塔区

涉及11基杆塔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穿越路径长度4.5km

5

饮用水水源地优先保护单元

红塔区

涉及15基杆塔占用飞井海水库二级水源保护区,穿越路径长度4.6km

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动、植物保护目标):

保护目标

保护对象

与项目的位置关系

保护要求

影响途径

保护植物

自然植被:针叶林,稀树灌木草丛,灌丛。评价区无国家级野生保护植物分布; (略) 级保护植物分布。评价区未发现濒危物种红色名录物种分布。评价区未发现野生特有植物、未发现狭域分布物种。评价区未发现名木古树分布。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市县级公益林、商品林地等。

评价区

保持评价区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完整性,保护评价区野生植物资源不受较大影响,保证物种多样性

工程占地,人为干扰、间接影响

人工植被:耕地、人工林、园地

评价区

保护动物

三索锦蛇(Elaphe radiata)被列为濒危动物

评价区

保护评价区野生动物资源不受较大影响,保证物种多样性

施工干扰,生境减少施工干扰,生境减少,偷猎

灰鼠蛇(Ptyas korros)被列为濒危动物

评价区

眼镜蛇(Naja naja) (略) Ⅱ级保护动物

评价区

[黑]鸢Milvusmigrans,国家Ⅱ级保护野生动物

评价区

红隼Falcotinnunculus,国家Ⅱ级保护野生动物

评价区

雀鹰Accipiternisus,国家Ⅱ级保护野生动物

评价区

斑头鸺鹠Glaucidiumcuculoides,国家Ⅱ级保护野生动物

评价区

豹猫 Felis bengalensis被列为易危动物

评价区

永久基本农田

评价区

保护耕地

工程占地、依托,人为干扰、间接影响

公益林

评价区

保护公益林的功能

水土保持

评价区

水土保持

项目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保护目标名称

功能

位置关系

水平距离

规模(数量)

最近建筑物

影响

因子

执行标准

地表水环境

干沟箐(塔基J49东侧300m)、清水河(塔基J62东北侧230m)、龙池沙沟河(高古楼变电站西北侧28m)均属玉溪大河支流:水体功能区为曲江红塔-峨山工业、农业用水区,玉溪大河水质目标为Ⅲ类。清水河因部分引入飞井海水库,同时,根据《 (略) 水功能区划》( (略) 水利局,2014年版)清水河执行Ⅱ类水质标准。

水质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Ⅲ类标准

线路跨越飞井海水库饮用水二级水源保护区:线路共15个塔基涉及饮用水二级水源保护区,最近位于塔基J94东南偏南670m。水体功能区为飞井海水库红塔饮用、景观用水区,现状水质为Ⅱ类,规划水平年水质目标为Ⅱ类。

三乡河(塔基J7东南侧250m)、团山大沟(塔基J9南侧170m)、碾房箐(塔基J11东南侧260m)属绿汁江支流,水体功能区为扒河易门-峨山保留区:由易门县阿姑水文站至峨山县入绿汁江口,全长55.4km,现状水质为Ⅲ类,规划水平年水质目标为Ⅲ类。

注:1、表中建筑物与线路的距离为:输电线路边导线到建筑物的最近距离。

注:项目拟建220kV线路两侧40m的电磁环境和声环境评价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

三、线性工程不可避让性分析

该工程进行了方案比选,拟选方案比备选方案涉及的电磁辐射敏感点少,线路路径稍长,但占用 (略) 级公益林面积小,穿越生态保护红线线路更短,穿越飞井海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线路相同,拟选方案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备选方案更优。综合考虑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要求、线路路径拟选原则以及现场的地形地貌等情况,拟选方案设计线路方案合理,为最优方案且路径通道唯一,跨生态保护红线段及飞井海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段已尽可能少占用,但线路无法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及飞井海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有15个塔基(J83~J97)涉及飞井海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其中,11座塔基(J84~J95)同时涉及珠江上游及滇东南喀斯特地带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

四、项目区环境质量现状

(一)电磁环境

项目依托工程电磁环境现状:《报告表》根据中博源检测(云南)有限公司2023年2月9日对依托起点220kV升压站站址中心及终点220kV高古楼变电站四周边界的监测评价结果:升压站站址中心监测点位处的工频电场强度为2.69×10-3k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16×10-3mT;高古楼变电站四周厂界工频电场强度为299~1601×10-3k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19~3.79×10-3mT,均分别满足4kV/m、0.1mT的限值要求。

220kV新建输电线路电磁环境现状:《报告表》根据中博源检测(云南)有限公司2023年2月9日对220kV架空输电线路沿线5个点位进行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新建220kV输电线路非居民区穿越、跨越乡道及已建输电线路工频电场强度背景值为2.78~1235×10-3kV/m,工频磁场感应强度背景值为0.1~0.52×10-3mT;均分别满足10kV/m、0.1mT的限值要求。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

项目区地表径流的受纳水体三乡河、团山大沟、碾房箐、干沟箐、清水河、龙池沙沟河及飞井海水库。其中,三乡河、团山大沟、碾房箐为扒河支流,扒河最终汇入绿汁江;干沟箐、清水河为玉溪大河支流,清水河引水工程实施后部分引入飞井海水库,龙池沙沟河改道后进入老西河,最终汇入玉溪大河。 (略) 水利厅《 (略) 水功能区划(2014修订)》,扒河、绿汁江、玉溪大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飞井水库执行Ⅱ类标准。因此,三乡河、团山大沟、碾房箐、干沟箐和沙沟河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根据《 (略) 水功能区划》( (略) 水利局,2014年版)清水河参照执行Ⅱ类标准。

扒河、绿汁江、清水河、玉溪大河环境质量现状,《报告表》引用《 (略) 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度)》中扒河大谷厂水管所、绿汁江大桥、玉溪大河矣读可以及曲江清水河口控制监测断面水质的常规监测评价结果:绿汁江大桥监测断面水质评价为Ⅱ类,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扒河大谷厂水管所监测断面水质评价为Ⅲ类,满足Ⅲ类水质标准要求;曲江清水河口监测断面水质评价为Ⅱ类,满足Ⅱ类水质标准要求;玉溪大河矣读可监测断面水质评价为劣Ⅴ类,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不能够满足Ⅲ类水质标准要求。超标原因主要为玉溪大河接纳了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及下游沿途村庄生产生活污水所致。

飞井水库环境质量现状,《报告表》引用《 (略) 水功能 (略) 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中结论,飞井海水库现状水质满足Ⅱ类水质要求。

(三)环境空气

项目涉及红塔区及峨山县两个行政区域,项目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划为二类,环境空气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报告表》引用《 (略) 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度)》中红塔区及峨山县自动监测站的监测结果:2021年项目涉及的红塔区及峨山县县城区域环境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年平均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属于达标区。

(四)声环境

项目依托220kV升压站及220kV高古楼变电站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新建220kV输电线路跨越高速公路和铁路两侧35m范围区域声环境分别执行4a类和4b类标准,其余山地及农村区域执行1类标准。

项目沿线无噪声敏感点,《报告表》根据云南环绿 (略) 于2023年1月30日至31日对依托220kV升压站站址中心及220kV高古楼变电站边界共5个监测点的监测结果,项目区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五)生态环境

项目路线涉及红塔区和峨山县,均位于《 (略) 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国家级重点开发区;涉及《 (略) 生态功能区划》的Ⅲ1-5绿汁江河谷水土保持与综合整治生态功能区及Ⅲ1-6昆明、玉溪高原湖盆生态功能区共2个生态功能区。

《报告表》根据2023年2月14日至15日现场调查及相关部门查询结果,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09hm2,其中,永久占地0.91hm2(均为塔基占地),临时占地约7.18hm2,优化调整后用地类型为耕地、林地及草地,不占用基本农田。项目线路穿越飞井海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穿越长度约4.641km,占用面积约0.11hm2,共15塔基(J83~J97),其中,11座塔基(J84~J95)同时穿越珠江上游及滇东南喀斯特地带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穿越长度约4.5km,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约0.08hm2。项目线路穿越基本农田区域2.1km,塔基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工程占地范围内涉及国家二级公益林0.09hm2、省级公益林地0.68hm2和市级公益林地0.84hm2,其中,永久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0.01hm2、省级公益林0.14hm2和市级公益林地0.23hm2;临时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0.08hm2、省级公益林0.54hm2和市级公益林地0.61hm2

根据生态专项调查,项目评价区域自然植被可划分为4个植被型、6个群系及6个群落。植被类型包括常绿阔叶林、针叶林、落叶林、灌丛等;植被群系主要有滇青冈林、元江栲林、云南松林、旱冬瓜林、铁仔灌丛及清香木灌丛,常见维管植物102科316属499种;生态敏感区的植被类型为半湿润常绿阔叶林、暖温性针叶林及落叶阔叶林;项目评价范围内未发现国家及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古树名木及云南特有植物分布;评价区涉及紫茎泽兰、飞机草、小蓬草等外来入侵植物。

其次,评价区内受人类活动影响,评价区动物资源不丰富,无大型兽类分布。根据2023年2月15日至16日调查及走访,评价区及其附近分布有*生脊椎动物共20目47科92种,其中,哺乳动物6目12科16种,鸟类11目24科59种,爬行动物2目6科12种,两栖动物1目5科5种。以小型哺乳动物、常见鸟类、小型爬行动物为主。同时,根据调查访问及相关资料发现,评价区可能分布有《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记载的三索锦蛇和灰鼠蛇共2种濒危动物,5种国家I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黑]鸢、红隼、雀鹰、斑头鸺鹠和豹猫,以 (略) II级保护动物眼镜蛇,实地调查时未见其踪迹。除上述物种外未发现其余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 (略) 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也未发现《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收录的其他动物和珍稀濒危动物,调查未发现该地区特有种类分布。此外,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公认的重要鸟类迁徙通道,不涉及重要生境。

五、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燃油机械废气。

施工扬尘主要来自输电线路塔基基础开挖、回填土石方造成地表裸露,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堆放等过程,属无组织排放。通过采取围墙遮挡、洒水降尘、控制车速、物料封闭运输、减少抛洒、道路及时清扫等措施,可防止和最大限度地减缓扬尘等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质量和周围保护目标的影响。

施工机械尾气呈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物为NOX、CO和烃类等,具有间断性、排放量较小且相对分散的特点,项目施工场地周围较空旷,大气扩散条件相对较好,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评价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施工期必须严格做好防尘抑尘工作,确保施工期场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避免对距离较近的保护目标造成影响。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工艺废水。

生活污水: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临时租用附近村庄民房或工屋,不单独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过程洗手等清洁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施工工艺废水:主要包括混凝土养护水、机械冲洗废水等。施工期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经项目区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或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报告表》分析,项目夜间不施工,项目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并采取围挡措施。同时运输车辆在经过单位和居民点时应限速慢行,加强施工机械保养维护等措施。项目施工期必须切实做好施工噪声的防治工作,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禁止夜间施工,严禁噪声扰民。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开挖土石方、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弃土石方:项目施工地点分散,各点工程量较小,土方开挖量较少,全部用于回填和绿化覆土,不产生永久弃渣。

建筑垃圾:施工产生少量建筑垃圾,主要为输电线、铁塔、设备包装废物及废弃建材等,对于可以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对于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清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存场,规范处理、处置。

生活垃圾:施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运至附近村落垃圾指定堆放点统一清运处置。

5、生态环境

(1)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报告表》分析,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09hm2,其中,永久占地0.91hm2(均为塔基占地),共15塔基占用飞井海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其中11塔基同时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占用敏感区面积约0.11hm2;临时占地约7.18hm2,其中,临时施工占地2.97hm2,包括材料堆放、牵张场、施工平台;临时施工道路占地4.21hm2,均为依托现状道路占地,本项目不涉及新建、扩建施工道路。优化调整后用地类型为耕地、林地及草地,不占用基本农田。项目的建设(永久占地)使得部分土地功能发生改变,其原有植被遭到永久性破坏,给当地局部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项目输电线路采用架空线路方式减少土地占用,塔基占地为点状式占地,占地较为分散,且实际占地仅限于其4个支撑脚,占地面积较小;临时场地为点状分布,单塔施工时间短,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因此,项目占地不会对该区域的土地利用造成明显的影响。

(2)对植被影响

《报告表》分析,项目永久占地影响到的自然植被类型有暖温性针叶林、半湿润常绿阔叶林及落叶阔叶林、灌丛,分别占地0.74hm2、0.13hm2和0.02hm2,分别占施工永久占地面积的81.32%、11.83%和2.20%;人工林和耕地分别占施工永久占地面积的18.36%和2.31%;施工临时占地以占用暖温性针叶林为主,共计5.25hm2,占临时占地总面积的73.19%,仅占评价区同类植被面积的0.17%。项目建设对部分种类及其个体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报告表》提出,项目输电线路采用架空线路方式减少对林木资源的破坏,架空线路通过经济作物区及密集森林时,用加高杆塔的跨越方式,采用牵张力及飞艇放线,塔基位于山脊区域,尽量避免砍伐或少砍伐植被;临时占地以占用次生性较强的植被为主,临时占地面积小且比较分散,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植被。施工范围内无保护植物及古树名木,主要植被为区域广布或常见类型,采取措施后,不会对这些植物的种群造成明显影响。

(3)对动物影响

评价区的野生动物为常见的爬行类、两栖类、鸟类、哺乳类。其中,爬行类可能存在《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中所列三索锦蛇和灰鼠蛇2种濒危动物 (略) II级保护动物眼镜蛇;鸟类可能存在国家I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种,分别为红隼、[黑]鸢、雀鹰和斑头鸺鹠;哺乳类可能存在1种国家I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豹猫。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公认的重要鸟类迁徙通道,不涉及重要生境。

《报告表》分析,评价区受人为活动影响,生物多样性不丰富。同时,项目施工噪声、频繁的人为活动,使得施工区分布的动物会迁移到施工区以外以避免项目施工所导致的不良影响和伤害,所以在整个施工期间哺乳动物的种类和数量在施工区域内会有所减少,由于项目施工面积较小,呈点状分布不会产生阻隔,区内动物数量不会有大的变化。其次,鸟类有较强的移动能力和适应能力,项目建设不会造成其灭绝或濒危。

(4)对农业生态系统的影响

《报告表》分析,项目占用耕地0.19hm2,其中永久占用耕地面积0.02hm2,临时占用耕地面积0.17hm2。项目路径穿越基本农田区域为2.1km,塔基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项目在穿越基本农田区域采用牵张力等环境友好型架线方式,不在基本农田区域设置施工场地。项目施工占地区域的农作物将被清除,使农作物产量减少。项目占用耕地损失的生产力为0.13t/a,占评价区耕地生产力的0.003%。《报告表》提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耕地区尽量安排在农作物收割后进行。项目塔基占地中除塔腿外,大部分可恢复农耕。输电线路工程运营不会影响农作物的正常生长;施工采取措施后,项目对农业生态系统的结构及功能影响较小。

(5)对生态系统的影响

《报告表》分析,项目永久用占用的土地等约为0.91hm2,每年使评价区生态系统生物生产力造成的损失约为8.14t(干重t/a),损失率仅为0.03%;临时占用的土地面积约为2.97hm2,由此每年临时减少的生物生产力大约是26.55t(干重),损失率仅为0.1%。项目建设导致的生物生产力损失较小,绝大部分区域原有生境不变,以这一生境为依托的动植物关系、生物与非生物环境关系、食物链及能流渠道都没有发生变化。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区域选择当地植物物种进行植被恢复,对评价区现有植被的破坏程度轻微,对评价区生态系统稳定性、完整性影响极小。

(6)对敏感区的影响

由于工程路径长、跨度大,无法完全避让集中连片的生态保护红线及水源保护区。根据调查,项目线路穿越飞井海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穿越长度约4.641km,占用面积约0.11hm2,共15塔基(J83~J97),其中,11座塔基(J84~J95)同时穿越珠江上游及滇东南喀斯特地带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穿越长度约4.5km,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约0.08hm2。因线路J84~J95基穿越的两个敏感区重叠,故项目涉及敏感区永久占用总面积为0.11hm2

《报告表》分析,项目施工扰动地表,雨季易引发水土流失,本项目已尽可能的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及水源保护区内的密集林区,缩短了穿越生态保护红线及水源保护区的长度和减少立塔数量,塔位尽量避开了易引起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地带,最大限度的减小了对生态保护红线及水源保护区的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影响;同时,项目依托既有道路进行材料运输,在生态保护红线及水源保护区内采用马驮及人抬方式搬运材料,架线施工采用无人机等环境友好型架线方式,不在敏感区设置施工便道、施工营地、牵张场等临时用地,以减少对敏感区内植被的破坏。同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水源保护区内避开雨季施工,采用绿色施工工艺尽可能缩小施工范围,并在塔基施工平台设置围挡措施,施工废水全部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施工及占地损毁植物和受影响动物多为区域常见物种,不会对区域生物多样性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因此,输电线路在施工期对敏感区内自然生态系统、野生动物及其生境以及生物多样性影响较轻微。通过采取水保方案及本项目提出生态保护措施,可以有效预防、控制水土流失量及减小环境破坏,从而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7)对公益林影响

项目涉及国家二级公益林0.09hm2、省级公益林地0.68hm2和市级公益林地0.84hm2,其中,永久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0.01hm2、省级公益林0.14hm2和市级公益林地0.23hm2;临时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0.08hm2、省级公益林0.54hm2和市级公益林地0.61hm2

《报告表》分析,项目选线已尽量避开公益林区域,无法避开的在架线过程中应采用高塔跨越的方式,在经过茂密林区时,采用无人机等环境友好型架线方式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将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不会损害公益林主导生态功能的持续发挥,对其整体生态服务能力影响不大。同时提出,根据《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及《 (略) 公益林管理办法》要求,对确需占用公益林的在开工建设前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林勘及林地占用手续,采取有效措施,从而减少生态破坏。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电磁环境影响

(1)220kV输电线路电磁环境影响

本项目220kV架空线路全线采用三角排列和水平排列,均为单回输电线路。其中,三角排列段最不利塔型为2D1Y3-J3,水平排列段最不利塔型为2E1Z8-3。项目输电线路电磁环境影响采用最不利塔型进行模式计算。

①220kV输电线路三角排列(最不利塔型2D1Y3-J3)电磁环境影响

在通过非居民区线高6.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6.885kV/m,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非居民区(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10kV/m的要求。在居民区架设高度为7.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5.487kV/m,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的限值要求;将导线抬升至9.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3.719kV/m,满足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的要求。

在通过非居民区线高6.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12.363×10-3m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0.1mT的要求;在居民区架设高度为7.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11.693×10-3mT;将导线抬升至9.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10.378×10-3mT,满足公众曝露控制限值0.1mT的要求。

②220kV输电线路水平排列(最不利塔型2E1Z8-3)电磁环境影响

在通过非居民区线高6.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7.302kV/m,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非居民区(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10kV/m的要求。在居民区架设高度为7.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5.887kV/m,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的限值要求;将导线抬升至9.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4.086kV/m,不满足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的要求;将导线抬升至10.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3.484kV/m,满足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的要求。

在通过非居民区线高6.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15.084×10-3m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0.1mT的要求;在居民区架设高度为7.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12.911×10-3mT;将导线抬升至9.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10.256×10-3mT;将导线抬升至10.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9.376×10-3mT,满足公众曝露控制限值0.1mT的要求。

(2)保护目标电磁环境影响

本项目220kV输电线路评价范围内无电磁环境保护目标。

(3)交叉跨越和并行线路电磁环境影响

本项目220kV输电线路在塔基J82与J83之间下穿已建500kV玉溪宝峰Ⅰ、Ⅱ回线1次。《报告表》按最不利影响预测,即在项目220kV输电线路工频电磁场最大贡献值矢量叠加现状值评价,预测结果表明:下穿500kV线路处工频电场强度为8.538kV/m,工频磁场感应强度为15.604×10-3mT,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频率为50Hz时中工频电场强度10kV/m和工频磁感应强度0.1mT的限值要求。

(4)依托变电站电磁环境影响

项目起点段依托甸中镇白土农(林)光互补光伏项目220kV升压站1个220kV出线间隔,路终点段依托220kV高古楼变已建220kV预留出线间隔。《报告表》分析,项目建前后白土220kV升压站和220kV高古楼变主变数量、电压等级不变,站内布置维持不变,项目建工程完成后依托站址外电磁环境不会发生明显变化。《报告表》通过理论计算分析,项目220kV输电线路建成投运,其工频电场、磁场不会对周围电磁环境带来不利影响的结论是可信的。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及《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等规定管理和维护,确保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强度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运营无废水产生。

3、噪声

(1)输电线路声环境影响

为预测本工程220kV单回架空线路投运后的噪声水平,《报告表》对同等级的线路进行了类比分析。项目类比咸宁吴田~通城220kV线路(220kV吴通线)的噪声断面监测结果评价:220kV单回输电线路线下的噪声值昼间为41~42dB(A),夜间为35~37dB(A),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因此,本工程输电线路投入运行后,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2)依托变电站声环境影响

项目起点段依托甸中镇白土农(林)光互补光伏项目220kV升压站1个220kV出线间隔,终点段依托220kV高古楼变已建220kV预留出线间隔,工程不新增主变压器、高压电抗器等主要声源设备,项目建成运营后两站址噪声水平较建设前基本不发生变化。环评通过类比分析,得出的输电线路投运后的噪声影响评价结论可信。项目投运后沿线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对沿线超高树枝进行修剪的树枝,以及对绝缘子等配件检修和更换产生的废材料。其中,修剪的树枝就近提供给附近村民使用;绝缘子等废材料交给原供应商回收处置。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5、生态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征占地,架空线路运行时对走廊下的农作物生长无影响。沿线林区采用加高杆塔高度跨越,仅对导线下方与树木垂直距离小于4.5m树木的树冠进行定期修剪,修建植被较少。同时,运营期实施生态修复后,本项目对当地农业、生态影响较小。

六、总量控制

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

七、结论

(一)《报告表》编制质量

《报告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编制,总体规范,评价内容完整,工程概况基本清楚,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与项目污染特征相符,所提对策措施有一定针对性,结论明确可信。《报告表》可作为三峡 (略) 峨山县甸中镇白土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送出线路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之一。

(二)产业政策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四、电力”中“10、电网改造与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的要求。

(三)项目规划及选址、选线

本项目为输变电线路工程,《报告表》对照分析,项目选址、选线虽然涉及占用国家二 (略) 、市级公益林地,以及在红塔区境内涉及占用珠江上游及滇东南喀斯特地带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及飞井海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但本工程属于输电线路基础设施线性项目,符合自然资发〔2022〕142号及云自然资〔2023〕98号文的要求,并取得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和红塔区人民政府的审查意见;项目建设不属于《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林资发〔2017〕34号)及《 (略) 公益林管理办法》(云林规〔2019〕2号)中的禁止行为,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等相关生态保护红线及水源保护区政策要求。同时,对照分析,项目符合《 (略) 主体功能区规划》、《 (略) 生态功能区划》、《 (略) 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略) “十四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及《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等相关要求;并取得红塔区人民政府、红塔区林业和草原局、红塔区自然与资源局、 (略) 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红塔区水利局、峨山县人民政府、峨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峨山县自然与资 (略) 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原则同意项目选址、选线建设的意见。对产生污染物采取相应防治措施,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另外,项目选址、选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其它环境敏感区;评价区可能存在三索锦蛇和灰鼠蛇共2种濒危动物,[黑]鸢、红隼、雀鹰、斑头鸺鹠和豹猫共5种国家I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 (略) II级保护动物眼镜蛇。采取有效避让及生态影响减缓措施后,项目运行不会对自然生境造成大的影响。项目选址、选线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四)污染物达标排放

只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能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项目的建设不会降低和改变区域环境质量和功能。

综上所述,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及各项污染控制措施的条件下,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降到最低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3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7-*

联系地址: (略) 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

一、本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峨山县甸中镇白土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送出线路项目。

建设单位:三峡 (略) 。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及占地:本项目220kV输电线路涉及红塔区及峨山县辖区。永久占地面积0.91hm2

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220kV输电线路工程,起点为峨山县甸中镇白土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kV升压站,终点为220kV高古楼变,全长约37.7km,其中,红塔区境内27km,峨山县境内10.7km,均采用单回路架设,共设杆塔97基。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见下表:

类别

建设内容及规模

备注

主体工程

线路工程

新建1回220kV线路工程,由220kV甸中光伏升压站侧构架接入220kV高古楼变电站侧构架,全线采用单回路架设,线路总长度约为37.7km,导线截面全线按400mm2选择。共用杆塔97基。

新建

进线间隔

起、止点升压站进线间隔分别依托220kV甸中光伏升压站以及220kV高古楼变电站设计预留进线间隔,本项目不新建进线间隔。

依托

辅助工程

交通工程

施工进场道路依托塔基周边已有的乡村公路、机耕道、林间防火通道以及升压站建设的进场道路,同时结合人背马驮形式进行材料运输。

依托

临时施工场地

本项目不单独布设料场、弃渣场以及施工营地。工程所需砂石料全部外购,施工人员租用沿线的村庄民房。

设置6处牵张场,牵张场的布置情况为在线路转角处设置牵张场。占地600m2;设置6处跨越施工场地,每处占地为100m2,总占地600m2。均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及水源保护区内。

新建,水保提出

公用工程

供电

工程施工用电从周边村庄居民点接入

可研提出

供水

项目区周边水资源充足,项目施工建议就近拉水,生活用水外购或村庄供水管网供给。

可研提出

排水

雨污分流系统。场地雨水经沟渠收集后顺地势低点汇流至站址外;施工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已有设施收集处理,施工废水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可研要求

环保工程

废气

施工期: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材料堆存采用土工布覆盖,减少大风天气作业量等。

可研要求

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废水

施工期:废水收集桶或是沉淀池

可研提出

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噪声

施工期:加强设备保养、维护及施工管理

可研提出

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加强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

固体废物

施工期:各塔基施工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施工人员随身带往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站与当地生活垃圾一并处理。塔基施工产生的纸质包装材料、废弃钢材和螺丝收集后回收利用,其他废弃混凝土、砂石等不可回收利用的随施工挖方一同就近回填在塔基低洼处。

环保提出

运营期:检修和更换产生的废旧设备、材料等集中收集后交给原供应商回收处置

环保提出

标识牌

在塔基处设置环保宣传牌及环境保护警示牌

可研提出

绿化

结合水土保持措施在塔基施工区以及其他临时占地内进行绿化。

环保提出

生态

工程措施:尽量少占地,表土隔离保护,施工完毕后将剥离的表层土回填覆土,平整土地,挖方、填方占地范围内实现平衡,无弃土;加强施工管理,杜绝对非占地生态环境的扰动和破坏。

环保提出

动物保护措施:减少施工扰动对动物生境的破坏,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

植物保护措施:绿化及植被恢复以当地物种为主,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控制施工扰动区域,提高员工环保意识等。

环保投资估算见下表:

序号

项目

费用(万元)

备注

1

水环境防治费用

10

主要包括施工期简易沉淀池、清运费等

2

噪声污染防治费用

5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垫

3

大气污染防治费用

10

施工期场地洒水以及土工布、防尘布等

4

固体废物处置费用

10

主要包括施工期生活垃圾、修剪树枝等

5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费用

30

施工警示牌,施工围栏,塔基区、施工临时占地植被恢复,护坡、挡土墙、排水沟等生态保护措施。

6

环境保护管理费用

10

施工期环境保护、电磁环境及环境法律知识宣传与培训、生态敏感区设立警示标识牌费用等

7

环保咨询费

30

环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境监测费用

合计

105

工程总投资68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54%。

拆迁:拟建工程不涉及拆迁。

项目投资:总投资6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占总投资的1.54%。

劳动定员:本项目运营期定期派人巡视,不新增劳动定员。

二、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敏感区):

序号

名称

类型

行政区

工程与保护区相对位置关系

主要保护对象或功能

1

珠江上游及滇东南喀斯特地带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

(略) 生态保护红线

(略) 红塔区

线路接入高古楼变电站路段(J83~J94),涉及11基杆塔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穿越路径长度4.5km

保护对象:穿越生态红线段两侧1000m范围;

功能:生态保护红线主导功能为水土保持

2

永久基本农田

耕地

(略) 红塔区、峨山县

项目施工采用“人背马驮”运送材料,不占用基本农田面积,穿越路径长度2.1km。

保护线路两侧300m范围内的永久基本农田、商品粮安全

3

一般生态空间优先保护单元

生态环境

主要涉及一般生态空间中的商品林地、二级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市县级公益林

主要保护对象为一般生态空间、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地优先保护单元内的植被、动物生境及水源水质。

4

生态保护红线优先保护单元

红塔区

涉及11基杆塔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穿越路径长度4.5km

5

饮用水水源地优先保护单元

红塔区

涉及15基杆塔占用飞井海水库二级水源保护区,穿越路径长度4.6km

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动、植物保护目标):

保护目标

保护对象

与项目的位置关系

保护要求

影响途径

保护植物

自然植被:针叶林,稀树灌木草丛,灌丛。评价区无国家级野生保护植物分布; (略) 级保护植物分布。评价区未发现濒危物种红色名录物种分布。评价区未发现野生特有植物、未发现狭域分布物种。评价区未发现名木古树分布。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市县级公益林、商品林地等。

评价区

保持评价区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完整性,保护评价区野生植物资源不受较大影响,保证物种多样性

工程占地,人为干扰、间接影响

人工植被:耕地、人工林、园地

评价区

保护动物

三索锦蛇(Elaphe radiata)被列为濒危动物

评价区

保护评价区野生动物资源不受较大影响,保证物种多样性

施工干扰,生境减少施工干扰,生境减少,偷猎

灰鼠蛇(Ptyas korros)被列为濒危动物

评价区

眼镜蛇(Naja naja) (略) Ⅱ级保护动物

评价区

[黑]鸢Milvusmigrans,国家Ⅱ级保护野生动物

评价区

红隼Falcotinnunculus,国家Ⅱ级保护野生动物

评价区

雀鹰Accipiternisus,国家Ⅱ级保护野生动物

评价区

斑头鸺鹠Glaucidiumcuculoides,国家Ⅱ级保护野生动物

评价区

豹猫 Felis bengalensis被列为易危动物

评价区

永久基本农田

评价区

保护耕地

工程占地、依托,人为干扰、间接影响

公益林

评价区

保护公益林的功能

水土保持

评价区

水土保持

项目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保护目标名称

功能

位置关系

水平距离

规模(数量)

最近建筑物

影响

因子

执行标准

地表水环境

干沟箐(塔基J49东侧300m)、清水河(塔基J62东北侧230m)、龙池沙沟河(高古楼变电站西北侧28m)均属玉溪大河支流:水体功能区为曲江红塔-峨山工业、农业用水区,玉溪大河水质目标为Ⅲ类。清水河因部分引入飞井海水库,同时,根据《 (略) 水功能区划》( (略) 水利局,2014年版)清水河执行Ⅱ类水质标准。

水质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Ⅲ类标准

线路跨越飞井海水库饮用水二级水源保护区:线路共15个塔基涉及饮用水二级水源保护区,最近位于塔基J94东南偏南670m。水体功能区为飞井海水库红塔饮用、景观用水区,现状水质为Ⅱ类,规划水平年水质目标为Ⅱ类。

三乡河(塔基J7东南侧250m)、团山大沟(塔基J9南侧170m)、碾房箐(塔基J11东南侧260m)属绿汁江支流,水体功能区为扒河易门-峨山保留区:由易门县阿姑水文站至峨山县入绿汁江口,全长55.4km,现状水质为Ⅲ类,规划水平年水质目标为Ⅲ类。

注:1、表中建筑物与线路的距离为:输电线路边导线到建筑物的最近距离。

注:项目拟建220kV线路两侧40m的电磁环境和声环境评价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

三、线性工程不可避让性分析

该工程进行了方案比选,拟选方案比备选方案涉及的电磁辐射敏感点少,线路路径稍长,但占用 (略) 级公益林面积小,穿越生态保护红线线路更短,穿越飞井海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线路相同,拟选方案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备选方案更优。综合考虑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要求、线路路径拟选原则以及现场的地形地貌等情况,拟选方案设计线路方案合理,为最优方案且路径通道唯一,跨生态保护红线段及飞井海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段已尽可能少占用,但线路无法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及飞井海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有15个塔基(J83~J97)涉及飞井海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其中,11座塔基(J84~J95)同时涉及珠江上游及滇东南喀斯特地带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

四、项目区环境质量现状

(一)电磁环境

项目依托工程电磁环境现状:《报告表》根据中博源检测(云南)有限公司2023年2月9日对依托起点220kV升压站站址中心及终点220kV高古楼变电站四周边界的监测评价结果:升压站站址中心监测点位处的工频电场强度为2.69×10-3k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16×10-3mT;高古楼变电站四周厂界工频电场强度为299~1601×10-3k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19~3.79×10-3mT,均分别满足4kV/m、0.1mT的限值要求。

220kV新建输电线路电磁环境现状:《报告表》根据中博源检测(云南)有限公司2023年2月9日对220kV架空输电线路沿线5个点位进行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新建220kV输电线路非居民区穿越、跨越乡道及已建输电线路工频电场强度背景值为2.78~1235×10-3kV/m,工频磁场感应强度背景值为0.1~0.52×10-3mT;均分别满足10kV/m、0.1mT的限值要求。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

项目区地表径流的受纳水体三乡河、团山大沟、碾房箐、干沟箐、清水河、龙池沙沟河及飞井海水库。其中,三乡河、团山大沟、碾房箐为扒河支流,扒河最终汇入绿汁江;干沟箐、清水河为玉溪大河支流,清水河引水工程实施后部分引入飞井海水库,龙池沙沟河改道后进入老西河,最终汇入玉溪大河。 (略) 水利厅《 (略) 水功能区划(2014修订)》,扒河、绿汁江、玉溪大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飞井水库执行Ⅱ类标准。因此,三乡河、团山大沟、碾房箐、干沟箐和沙沟河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根据《 (略) 水功能区划》( (略) 水利局,2014年版)清水河参照执行Ⅱ类标准。

扒河、绿汁江、清水河、玉溪大河环境质量现状,《报告表》引用《 (略) 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度)》中扒河大谷厂水管所、绿汁江大桥、玉溪大河矣读可以及曲江清水河口控制监测断面水质的常规监测评价结果:绿汁江大桥监测断面水质评价为Ⅱ类,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扒河大谷厂水管所监测断面水质评价为Ⅲ类,满足Ⅲ类水质标准要求;曲江清水河口监测断面水质评价为Ⅱ类,满足Ⅱ类水质标准要求;玉溪大河矣读可监测断面水质评价为劣Ⅴ类,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不能够满足Ⅲ类水质标准要求。超标原因主要为玉溪大河接纳了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及下游沿途村庄生产生活污水所致。

飞井水库环境质量现状,《报告表》引用《 (略) 水功能 (略) 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中结论,飞井海水库现状水质满足Ⅱ类水质要求。

(三)环境空气

项目涉及红塔区及峨山县两个行政区域,项目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划为二类,环境空气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报告表》引用《 (略) 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度)》中红塔区及峨山县自动监测站的监测结果:2021年项目涉及的红塔区及峨山县县城区域环境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年平均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属于达标区。

(四)声环境

项目依托220kV升压站及220kV高古楼变电站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新建220kV输电线路跨越高速公路和铁路两侧35m范围区域声环境分别执行4a类和4b类标准,其余山地及农村区域执行1类标准。

项目沿线无噪声敏感点,《报告表》根据云南环绿 (略) 于2023年1月30日至31日对依托220kV升压站站址中心及220kV高古楼变电站边界共5个监测点的监测结果,项目区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五)生态环境

项目路线涉及红塔区和峨山县,均位于《 (略) 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国家级重点开发区;涉及《 (略) 生态功能区划》的Ⅲ1-5绿汁江河谷水土保持与综合整治生态功能区及Ⅲ1-6昆明、玉溪高原湖盆生态功能区共2个生态功能区。

《报告表》根据2023年2月14日至15日现场调查及相关部门查询结果,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09hm2,其中,永久占地0.91hm2(均为塔基占地),临时占地约7.18hm2,优化调整后用地类型为耕地、林地及草地,不占用基本农田。项目线路穿越飞井海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穿越长度约4.641km,占用面积约0.11hm2,共15塔基(J83~J97),其中,11座塔基(J84~J95)同时穿越珠江上游及滇东南喀斯特地带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穿越长度约4.5km,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约0.08hm2。项目线路穿越基本农田区域2.1km,塔基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工程占地范围内涉及国家二级公益林0.09hm2、省级公益林地0.68hm2和市级公益林地0.84hm2,其中,永久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0.01hm2、省级公益林0.14hm2和市级公益林地0.23hm2;临时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0.08hm2、省级公益林0.54hm2和市级公益林地0.61hm2

根据生态专项调查,项目评价区域自然植被可划分为4个植被型、6个群系及6个群落。植被类型包括常绿阔叶林、针叶林、落叶林、灌丛等;植被群系主要有滇青冈林、元江栲林、云南松林、旱冬瓜林、铁仔灌丛及清香木灌丛,常见维管植物102科316属499种;生态敏感区的植被类型为半湿润常绿阔叶林、暖温性针叶林及落叶阔叶林;项目评价范围内未发现国家及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古树名木及云南特有植物分布;评价区涉及紫茎泽兰、飞机草、小蓬草等外来入侵植物。

其次,评价区内受人类活动影响,评价区动物资源不丰富,无大型兽类分布。根据2023年2月15日至16日调查及走访,评价区及其附近分布有*生脊椎动物共20目47科92种,其中,哺乳动物6目12科16种,鸟类11目24科59种,爬行动物2目6科12种,两栖动物1目5科5种。以小型哺乳动物、常见鸟类、小型爬行动物为主。同时,根据调查访问及相关资料发现,评价区可能分布有《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记载的三索锦蛇和灰鼠蛇共2种濒危动物,5种国家I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黑]鸢、红隼、雀鹰、斑头鸺鹠和豹猫,以 (略) II级保护动物眼镜蛇,实地调查时未见其踪迹。除上述物种外未发现其余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 (略) 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也未发现《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收录的其他动物和珍稀濒危动物,调查未发现该地区特有种类分布。此外,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公认的重要鸟类迁徙通道,不涉及重要生境。

五、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燃油机械废气。

施工扬尘主要来自输电线路塔基基础开挖、回填土石方造成地表裸露,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堆放等过程,属无组织排放。通过采取围墙遮挡、洒水降尘、控制车速、物料封闭运输、减少抛洒、道路及时清扫等措施,可防止和最大限度地减缓扬尘等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质量和周围保护目标的影响。

施工机械尾气呈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物为NOX、CO和烃类等,具有间断性、排放量较小且相对分散的特点,项目施工场地周围较空旷,大气扩散条件相对较好,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评价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施工期必须严格做好防尘抑尘工作,确保施工期场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避免对距离较近的保护目标造成影响。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工艺废水。

生活污水: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临时租用附近村庄民房或工屋,不单独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过程洗手等清洁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施工工艺废水:主要包括混凝土养护水、机械冲洗废水等。施工期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经项目区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或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报告表》分析,项目夜间不施工,项目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并采取围挡措施。同时运输车辆在经过单位和居民点时应限速慢行,加强施工机械保养维护等措施。项目施工期必须切实做好施工噪声的防治工作,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禁止夜间施工,严禁噪声扰民。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开挖土石方、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弃土石方:项目施工地点分散,各点工程量较小,土方开挖量较少,全部用于回填和绿化覆土,不产生永久弃渣。

建筑垃圾:施工产生少量建筑垃圾,主要为输电线、铁塔、设备包装废物及废弃建材等,对于可以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对于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清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存场,规范处理、处置。

生活垃圾:施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运至附近村落垃圾指定堆放点统一清运处置。

5、生态环境

(1)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报告表》分析,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09hm2,其中,永久占地0.91hm2(均为塔基占地),共15塔基占用飞井海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其中11塔基同时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占用敏感区面积约0.11hm2;临时占地约7.18hm2,其中,临时施工占地2.97hm2,包括材料堆放、牵张场、施工平台;临时施工道路占地4.21hm2,均为依托现状道路占地,本项目不涉及新建、扩建施工道路。优化调整后用地类型为耕地、林地及草地,不占用基本农田。项目的建设(永久占地)使得部分土地功能发生改变,其原有植被遭到永久性破坏,给当地局部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项目输电线路采用架空线路方式减少土地占用,塔基占地为点状式占地,占地较为分散,且实际占地仅限于其4个支撑脚,占地面积较小;临时场地为点状分布,单塔施工时间短,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因此,项目占地不会对该区域的土地利用造成明显的影响。

(2)对植被影响

《报告表》分析,项目永久占地影响到的自然植被类型有暖温性针叶林、半湿润常绿阔叶林及落叶阔叶林、灌丛,分别占地0.74hm2、0.13hm2和0.02hm2,分别占施工永久占地面积的81.32%、11.83%和2.20%;人工林和耕地分别占施工永久占地面积的18.36%和2.31%;施工临时占地以占用暖温性针叶林为主,共计5.25hm2,占临时占地总面积的73.19%,仅占评价区同类植被面积的0.17%。项目建设对部分种类及其个体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报告表》提出,项目输电线路采用架空线路方式减少对林木资源的破坏,架空线路通过经济作物区及密集森林时,用加高杆塔的跨越方式,采用牵张力及飞艇放线,塔基位于山脊区域,尽量避免砍伐或少砍伐植被;临时占地以占用次生性较强的植被为主,临时占地面积小且比较分散,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植被。施工范围内无保护植物及古树名木,主要植被为区域广布或常见类型,采取措施后,不会对这些植物的种群造成明显影响。

(3)对动物影响

评价区的野生动物为常见的爬行类、两栖类、鸟类、哺乳类。其中,爬行类可能存在《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中所列三索锦蛇和灰鼠蛇2种濒危动物 (略) II级保护动物眼镜蛇;鸟类可能存在国家I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种,分别为红隼、[黑]鸢、雀鹰和斑头鸺鹠;哺乳类可能存在1种国家I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豹猫。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公认的重要鸟类迁徙通道,不涉及重要生境。

《报告表》分析,评价区受人为活动影响,生物多样性不丰富。同时,项目施工噪声、频繁的人为活动,使得施工区分布的动物会迁移到施工区以外以避免项目施工所导致的不良影响和伤害,所以在整个施工期间哺乳动物的种类和数量在施工区域内会有所减少,由于项目施工面积较小,呈点状分布不会产生阻隔,区内动物数量不会有大的变化。其次,鸟类有较强的移动能力和适应能力,项目建设不会造成其灭绝或濒危。

(4)对农业生态系统的影响

《报告表》分析,项目占用耕地0.19hm2,其中永久占用耕地面积0.02hm2,临时占用耕地面积0.17hm2。项目路径穿越基本农田区域为2.1km,塔基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项目在穿越基本农田区域采用牵张力等环境友好型架线方式,不在基本农田区域设置施工场地。项目施工占地区域的农作物将被清除,使农作物产量减少。项目占用耕地损失的生产力为0.13t/a,占评价区耕地生产力的0.003%。《报告表》提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耕地区尽量安排在农作物收割后进行。项目塔基占地中除塔腿外,大部分可恢复农耕。输电线路工程运营不会影响农作物的正常生长;施工采取措施后,项目对农业生态系统的结构及功能影响较小。

(5)对生态系统的影响

《报告表》分析,项目永久用占用的土地等约为0.91hm2,每年使评价区生态系统生物生产力造成的损失约为8.14t(干重t/a),损失率仅为0.03%;临时占用的土地面积约为2.97hm2,由此每年临时减少的生物生产力大约是26.55t(干重),损失率仅为0.1%。项目建设导致的生物生产力损失较小,绝大部分区域原有生境不变,以这一生境为依托的动植物关系、生物与非生物环境关系、食物链及能流渠道都没有发生变化。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区域选择当地植物物种进行植被恢复,对评价区现有植被的破坏程度轻微,对评价区生态系统稳定性、完整性影响极小。

(6)对敏感区的影响

由于工程路径长、跨度大,无法完全避让集中连片的生态保护红线及水源保护区。根据调查,项目线路穿越飞井海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穿越长度约4.641km,占用面积约0.11hm2,共15塔基(J83~J97),其中,11座塔基(J84~J95)同时穿越珠江上游及滇东南喀斯特地带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穿越长度约4.5km,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约0.08hm2。因线路J84~J95基穿越的两个敏感区重叠,故项目涉及敏感区永久占用总面积为0.11hm2

《报告表》分析,项目施工扰动地表,雨季易引发水土流失,本项目已尽可能的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及水源保护区内的密集林区,缩短了穿越生态保护红线及水源保护区的长度和减少立塔数量,塔位尽量避开了易引起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地带,最大限度的减小了对生态保护红线及水源保护区的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影响;同时,项目依托既有道路进行材料运输,在生态保护红线及水源保护区内采用马驮及人抬方式搬运材料,架线施工采用无人机等环境友好型架线方式,不在敏感区设置施工便道、施工营地、牵张场等临时用地,以减少对敏感区内植被的破坏。同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水源保护区内避开雨季施工,采用绿色施工工艺尽可能缩小施工范围,并在塔基施工平台设置围挡措施,施工废水全部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施工及占地损毁植物和受影响动物多为区域常见物种,不会对区域生物多样性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因此,输电线路在施工期对敏感区内自然生态系统、野生动物及其生境以及生物多样性影响较轻微。通过采取水保方案及本项目提出生态保护措施,可以有效预防、控制水土流失量及减小环境破坏,从而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7)对公益林影响

项目涉及国家二级公益林0.09hm2、省级公益林地0.68hm2和市级公益林地0.84hm2,其中,永久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0.01hm2、省级公益林0.14hm2和市级公益林地0.23hm2;临时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0.08hm2、省级公益林0.54hm2和市级公益林地0.61hm2

《报告表》分析,项目选线已尽量避开公益林区域,无法避开的在架线过程中应采用高塔跨越的方式,在经过茂密林区时,采用无人机等环境友好型架线方式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将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不会损害公益林主导生态功能的持续发挥,对其整体生态服务能力影响不大。同时提出,根据《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及《 (略) 公益林管理办法》要求,对确需占用公益林的在开工建设前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林勘及林地占用手续,采取有效措施,从而减少生态破坏。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电磁环境影响

(1)220kV输电线路电磁环境影响

本项目220kV架空线路全线采用三角排列和水平排列,均为单回输电线路。其中,三角排列段最不利塔型为2D1Y3-J3,水平排列段最不利塔型为2E1Z8-3。项目输电线路电磁环境影响采用最不利塔型进行模式计算。

①220kV输电线路三角排列(最不利塔型2D1Y3-J3)电磁环境影响

在通过非居民区线高6.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6.885kV/m,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非居民区(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10kV/m的要求。在居民区架设高度为7.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5.487kV/m,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的限值要求;将导线抬升至9.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3.719kV/m,满足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的要求。

在通过非居民区线高6.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12.363×10-3m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0.1mT的要求;在居民区架设高度为7.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11.693×10-3mT;将导线抬升至9.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10.378×10-3mT,满足公众曝露控制限值0.1mT的要求。

②220kV输电线路水平排列(最不利塔型2E1Z8-3)电磁环境影响

在通过非居民区线高6.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7.302kV/m,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非居民区(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10kV/m的要求。在居民区架设高度为7.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5.887kV/m,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的限值要求;将导线抬升至9.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4.086kV/m,不满足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的要求;将导线抬升至10.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3.484kV/m,满足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的要求。

在通过非居民区线高6.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15.084×10-3m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0.1mT的要求;在居民区架设高度为7.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12.911×10-3mT;将导线抬升至9.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10.256×10-3mT;将导线抬升至10.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9.376×10-3mT,满足公众曝露控制限值0.1mT的要求。

(2)保护目标电磁环境影响

本项目220kV输电线路评价范围内无电磁环境保护目标。

(3)交叉跨越和并行线路电磁环境影响

本项目220kV输电线路在塔基J82与J83之间下穿已建500kV玉溪宝峰Ⅰ、Ⅱ回线1次。《报告表》按最不利影响预测,即在项目220kV输电线路工频电磁场最大贡献值矢量叠加现状值评价,预测结果表明:下穿500kV线路处工频电场强度为8.538kV/m,工频磁场感应强度为15.604×10-3mT,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频率为50Hz时中工频电场强度10kV/m和工频磁感应强度0.1mT的限值要求。

(4)依托变电站电磁环境影响

项目起点段依托甸中镇白土农(林)光互补光伏项目220kV升压站1个220kV出线间隔,路终点段依托220kV高古楼变已建220kV预留出线间隔。《报告表》分析,项目建前后白土220kV升压站和220kV高古楼变主变数量、电压等级不变,站内布置维持不变,项目建工程完成后依托站址外电磁环境不会发生明显变化。《报告表》通过理论计算分析,项目220kV输电线路建成投运,其工频电场、磁场不会对周围电磁环境带来不利影响的结论是可信的。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及《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等规定管理和维护,确保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强度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运营无废水产生。

3、噪声

(1)输电线路声环境影响

为预测本工程220kV单回架空线路投运后的噪声水平,《报告表》对同等级的线路进行了类比分析。项目类比咸宁吴田~通城220kV线路(220kV吴通线)的噪声断面监测结果评价:220kV单回输电线路线下的噪声值昼间为41~42dB(A),夜间为35~37dB(A),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因此,本工程输电线路投入运行后,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2)依托变电站声环境影响

项目起点段依托甸中镇白土农(林)光互补光伏项目220kV升压站1个220kV出线间隔,终点段依托220kV高古楼变已建220kV预留出线间隔,工程不新增主变压器、高压电抗器等主要声源设备,项目建成运营后两站址噪声水平较建设前基本不发生变化。环评通过类比分析,得出的输电线路投运后的噪声影响评价结论可信。项目投运后沿线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对沿线超高树枝进行修剪的树枝,以及对绝缘子等配件检修和更换产生的废材料。其中,修剪的树枝就近提供给附近村民使用;绝缘子等废材料交给原供应商回收处置。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5、生态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征占地,架空线路运行时对走廊下的农作物生长无影响。沿线林区采用加高杆塔高度跨越,仅对导线下方与树木垂直距离小于4.5m树木的树冠进行定期修剪,修建植被较少。同时,运营期实施生态修复后,本项目对当地农业、生态影响较小。

六、总量控制

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

七、结论

(一)《报告表》编制质量

《报告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编制,总体规范,评价内容完整,工程概况基本清楚,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与项目污染特征相符,所提对策措施有一定针对性,结论明确可信。《报告表》可作为三峡 (略) 峨山县甸中镇白土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送出线路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之一。

(二)产业政策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四、电力”中“10、电网改造与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的要求。

(三)项目规划及选址、选线

本项目为输变电线路工程,《报告表》对照分析,项目选址、选线虽然涉及占用国家二 (略) 、市级公益林地,以及在红塔区境内涉及占用珠江上游及滇东南喀斯特地带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及飞井海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但本工程属于输电线路基础设施线性项目,符合自然资发〔2022〕142号及云自然资〔2023〕98号文的要求,并取得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和红塔区人民政府的审查意见;项目建设不属于《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林资发〔2017〕34号)及《 (略) 公益林管理办法》(云林规〔2019〕2号)中的禁止行为,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等相关生态保护红线及水源保护区政策要求。同时,对照分析,项目符合《 (略) 主体功能区规划》、《 (略) 生态功能区划》、《 (略) 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略) “十四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及《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等相关要求;并取得红塔区人民政府、红塔区林业和草原局、红塔区自然与资源局、 (略) 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红塔区水利局、峨山县人民政府、峨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峨山县自然与资 (略) 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原则同意项目选址、选线建设的意见。对产生污染物采取相应防治措施,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另外,项目选址、选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其它环境敏感区;评价区可能存在三索锦蛇和灰鼠蛇共2种濒危动物,[黑]鸢、红隼、雀鹰、斑头鸺鹠和豹猫共5种国家I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 (略) II级保护动物眼镜蛇。采取有效避让及生态影响减缓措施后,项目运行不会对自然生境造成大的影响。项目选址、选线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四)污染物达标排放

只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能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项目的建设不会降低和改变区域环境质量和功能。

综上所述,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及各项污染控制措施的条件下,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降到最低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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