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示范区省级食品安全达标区2023年自查报告
焦作市示范区省级食品安全达标区2023年自查报告
结合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对照《 (略) 食品安全县(市、区)评价标准细则(2023年版)》,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否决项
1.党政领导干部未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明确的工作职责。
落实情况:区领导严格按照《示范区(高新区)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制清单》(焦示食安委〔2019〕7号)《关于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见焦示党文〔2020〕21号)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工作。
2.三年内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落实情况:近年来,示范区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引发国内外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
3.三年内发生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校园食品安全等事件,引发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落实情况:近年来,示范区未发生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校园食品安全等事件。
4.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未达到80分。
落实情况: (略) 政府食安办统一组织,为合理缺项。
5.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知晓率未达到85%。
落实情况: (略) 政府食安办统一组织,为合理缺项。
二、整改落实
6.命名时存在问题和复审暗访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落实情况:
(6)对命名时存在的问题进行逐项梳理整改,并汇总成《 (略) (略) 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5分
(7)暂未接受复审暗访。5分
(8)暂未接受复审暗访。5分
三、示范引领(共40分)
7.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10分)
落实情况:
(9)(10)指导企业制作统一规范的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配齐食品安全总监及食品安全员,建立完善台账,全面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2分
(11)指导辖区制定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1分
(12)指导辖区内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企业年总结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员。1分
(13)组织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随机监督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1分
(14)(15)(16)(17)(18)(19)制定实施方案,实现区、乡、村三级领导班子为主体的269名干部全部落实包保责任,包保全区1244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并深入包保主体进行督导。协调联动,建立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和协调调度、定期通报、跟踪督办等工作机制,构建包保到企、责任到人、动态调整责任体系。增强举措,迅速摸清全区A、B、C、D四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布、规模、业态等情况,建立完成“三张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并将工作情况上传至国家“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实现“属地管理、包保督导、部门监管、企业落实”四方发力格局,促进风险防控常态化。5分
8.信用监督。健全信用监督制度机制,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将食品生产主体的信用信息及时归集到企业名下。强化信用信息运用,进行信用分级,实施分类监管。(5分)
落实情况:
(20)出台《关于印发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焦市监办〔2021〕145号),落实信用监管工作机制。0.4分
(21)本辖区获证食品生产企业100%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1分
(22)将涉及企业的特殊食品注册、食品生产企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检(不含合格信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全部归集到企业名下。0.8分
(23)按时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食品生产企业信用信息。0.8分
(24)建立严重违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黑名单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食品安全失信行为在金融、土地、许可等各领域实施联合惩戒。1分
(25)创新实施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运行良好,具备复制推广价值。1分
9.智慧监管。推进信息化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应用,及时归集和综合运用相关数据,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5分)
落实情况:
(26)复审整合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并有效运行,实现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监督检查、抽检监测、稽查执法、投诉举报等全过程信息化管理。1分
(27)建立互通共享的食品安全数据库,实现数据库及时归集。1分
(28)实现食安委成员单位之间食品安全数据共享,且频次不低于每季度1次,实现本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上下级部门数据共享,且频次不低于每季度1次。1分
(29)本级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及时互通食品检验监测信息和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点,且频次不低于每季度1次。1分
(30)智慧监管思路框架和应用系统具备复制推广价值。1分
10.“三小”治理。综合治理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经营店(小餐饮),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鼓励和支持改进生产经营条件。(5分)
落实情况:
(31)落实《 (略)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开展食品小作坊、食品小摊点、食品小经营店(小餐饮)“三小”普查,依法登记备案,登记备案率达到100%。0.5 分
(32)落实《 (略)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明确“三小”监管事权。0.2分
(33)“三小”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发证后2个月首次监督检查覆盖率100%。0.5 分
(34)全年内组织开展“三小”经营者培训共2次。全区校园餐饮业工作人员累计注册2234余人,通过“豫食考核”APP进行考核2234余人次,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40小时。0.2分
(35)积极采取措施帮助“三小”改善环境,改进条件,开展“三小”治理提升行动,培育玉溪路食品安全示范街1条,打造东小巷成为网红打卡地1处。0.8分
(36)未建立小作坊园区。0分
(37)规范建设玉溪路食品安全示范街、东小巷美食街、391文化创意园区,对小摊点、小餐饮集中经营管理。0.2分
(38)根据《示范区“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规范提升行动方案》,全面推广社会餐饮“互联网+明厨亮灶”,食品小经营店实施明厨亮灶覆盖率已达80%以上。0.5分
(39)辖区获证食品小作坊普遍推行食品安全“6S”管理,食品生产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食品小作坊“6S”规范化建设覆盖率达到100%。0.5分
(40)辖区内有2家食品小作坊,通过提升已转型为食品生产企业。0.2分
(41)加强“三小”整治成效宣传,每年发布专项整治典型案例,提升公共知晓度。0.2分
(42)结合实际开展“三小”综合治理,经验做法具有复制推广价值。1分
11.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综 合治理能力。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净 (略) 场。开展农村食品经营点规范化建设。(5分)
落实情况:
(43)制定《示范区202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工作纳入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0.3分
(44)村委会协助乡政府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0.3分
(45)及时完成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的风险隐患排查和核查处置。0.2分
(46)建立并持续更新农村食品风险隐患清单和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加强农村餐饮食品安全治理。0.2分
(47)进一步加强农村、城乡结合部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积极开展无证经营、经营不合格食品、经营场所脏乱差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0.2分
(48)落实《 (略)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导规范》要求,规范农村集体聚餐管理,落实对农村集体聚餐厨师登记备案、体检、培训、报告制度,明确责任体系0.4分
(49)开展农村食品配送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有多户。0.5分
(50)建立农村食品安全协管队*,协管员达到行政村100%覆盖。0.2分
(51)各乡镇(街道)定期对协管员进行食品安全业务培训。0.4分
(52)每个县(市、区)规范化建设农村食品经营店数量达到80%以上。0.8分
(53)畅通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及时接收和查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均在要求时限内进行了核查处置。0.2分
(54)转发《 (略) 局关于印发《 (略) 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焦示食药监〔2018〕66号),预算安排有举报奖励资金,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0.3分
(55)创新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具备复制推广价值。1 分
12. 机制创新。(5分)
落实情况:
(56)根据《示范区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细则》食品安全评价指标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各环节,涵盖政府层面、产业层面、社会层面多个维度。0.5分
(57)所设评价指标与食品安全密切相关,权重分配合理,指标体系能够反映食品安全总体状况。0.5分
(58)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示范区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的实施意见》,建立食用农产品信息化追溯管路系统。组织辖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时在平台上注册, (略) 阳光农安资金支持,为其配发产品追溯所需的各类仪器。加强监管,实现了食用农产 (略) 场的可追溯信息化管理。1.5分
(59)示范区公 (略) 场监管局,充分发挥“行刑衔接”机制,持续保持对食品药品领域违法行为高压严打态势,防范、打击各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并在联合行动中建立长期线索移交等机制。2分
(60)“行刑衔接”机制具有可推广性。0.5分
(61)出台《 (略) 场监督管理局示范区分局关于印发加强餐饮环节浪费行为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略) 监〔2023〕21号),建立健全制止餐饮浪费工作制度机制。0.5分
(6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和《 (略) 场监督管理局示范区分局关于印发加强餐饮环节浪费行为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略) 监〔2023〕21号)部署和要求, 在辖区内开展反对餐饮浪费进校园活动。各学校食堂按以下要求开展工作。0.5分
(63)单位食堂制定并实施制止食品浪费措施,加强食品动
态管理,营造珍惜粮食、杜绝浪费的浓厚氛围。0.5分
(64)珍惜粮食、反对浪费纳入从业人员培训内容,经营者主动制止食品浪费,引导节约用餐、按需点餐、文明用餐的绿色消费理念。1分
(65)“双安双创”出台有《 (略) 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机制的通知》(焦示党办〔2020〕14号)《 (略) 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专班职责及人员分工的通知》(焦示食安〔2020〕11号)《关于 (略) 级食品安全示范区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制度的通知》(焦示创食城指办〔2020〕3号)。 0.5分
(66)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有效措施,健全“双安双创”活动常态化长效化机制。1分
(67)“双安双创”活动常态化长效机制具有复制推广价值。1 分
13.高质量发展。(5分)
落实情况:
(68)2022 (略) (略) (略) 级质量标杆。1分
(69)重 (略) (略) 总投资2亿元的年产3亿瓶高端苏打水及医疗器械建设项目建设。 (略) (略) 通过实施智能化转型发展,目前已形成由药品保健食品制造中心、饮品制造中心、包装材料制造中心、电子商务交易中心、医药连锁配送中心、营销物流中心“六大板块”构成的全产业链大健康产业集群。1.5分
(70)根据《 (略) 食用农产 (略) 场规范化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文件要求,推 (略) 场升级改造,在规划设计、硬件设施、环境卫生、经营秩序、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明显改善。1.5分
(71)以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建立追溯体系、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自查等为重点,督促指导入场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现追溯信息、交易管理信息、物流信息有效对接。1分
(72) (略) (略) 名仁名创众创空间 (略) (略) 级专业化众创空间。通过建设专业孵化载体,链接集聚名仁明康、焦作怀药生物科技等20余家企业(团队),围绕健康产品研发与产业化,为企业提供研发和中试转化服务,辐射推动园区内外企业快速发展。0.5分
(73)支持食品安全科技创新,重点推动了 (略) 总投资15亿元的智慧工厂项目开工建设,项目占地385亩,主要建设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的高端常温液态奶生产线,通过实施数字化转型,运用5G+数据集采、5G+视觉检测等技术,实现了食品安全从源头抓起,一站式监管到底;研发周期大大缩短,5G技术运用到全场景、各环节,企业内部沟通流程实现全打通;生产效率较之前提升23%,生产成本节约15%、能源利用率提升13%,新产品 (略) 的周期缩短20%。打造数字化工厂核心系统MES,实现生产执行全过程自动化,打通控制层接口和业务计划层接口,打破信息孤岛,解决设备间无链接、IT系统与PLC间无链接状况。达到生产过程、质量、安环、能源、生产绩效管理全面提升目标。
(略) (校)地科技合作。不 (略) (略) 与天津科技大学、中国药科大学等对接合作,目前研发的12个新产品已在中试基地 (略) 。与河南理工大学合作共建新产品研发中心,主要以河南理 (略) 为依托,重点开展药品、保健食品、特殊医疗用途配方食品、饮料及其他健康食品研发。不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成 (略) (略) 入 (略) (略) 中试基地重点培育单位,为入驻企业及创新创业团队提供样品生产、批量试制、工艺熟化等服务,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提升产品转化能力。 (略) (略) (略) 所、科技团队开展合作,支持其创建新型研发机构,提升产业化水平。 (略) 明仁 (略) 的“四大怀药高效综合利用和深度开发关键技术”成功入围2022年“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榜单。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依托中方质量检测的技术、资源优势,主要服务涉及计量校准和食品检测、环境检测等领域,目前共服务1204家食品企业的产品检验、质量把关和技术咨询、研发等工作;政府采购服务94家,主 (略) 场监督管理局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切实做好大家“菜篮子”、“米袋子”的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2分。
四、基础工作
14.党政同责(10分)
落实情况:
(74)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关于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焦示党文〔2020〕21号)。食品安全工作被列入区党工委管委会年度重点工作督查计划。区食安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并安排部署重点工作。0.5分
(75)按照区党工委管委会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安排,我区食品安全考核权重已达到3%,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成效作为衡量政绩的重要指标。0.5分
(76)印发《示范区(高新区)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制清单》(焦示食安委〔2019〕7号)《关于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见焦示党文〔2020〕21号),对示范区(高新区)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进行细化明确。6个乡镇(街道)均制定《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制清单》。0.5分
(77)示范区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负责同志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督导检查,组织协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分析食品安全工作形势,研究解决食品安全相关问题。1分
(78)乡镇(街道)领导干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项调研,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1分
(79)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敢于作为、勇于担当、履职尽责的,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职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1分
(80)每年终向上级党委、本级党委全会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1分
(81)制定创建提升方案和年度创建重点解决问题清单。1分
(82)及时研究解决推动创建提升的重点难点问题。1分
(83)将创建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根据要求和当地实际科学确定经费投入,确保创建工作需要。1 分
(84)认真贯彻落实《 (略) 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要求,政府出台落实举措,部门推动实施有力,攻坚行动成效明显。1分
(85)命名后开展创建自查并向上级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自查情况。0.5分
15.工作机制(2分)
落实情况:
(86)示范区管委会主任宫卫红任示范区食安委主任。食安委下设办公室,办公 (略) 场监管分局,局长任主任,承担日常工作。乡镇(街道)全部成立食安委及食安办。0.2分
(87)食安委及食安办制定有《 (略) 示范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 (略) 示范区食品安全办公室工作制度》。0.2分
(88)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办专题会议,会议上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就各自工作发现的问题、信息等情况进行通报,对阶段性食品安全工作形势进行交流、协商、安排。0.5分
(89)6个乡镇(街道)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食品安全办公室,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0.6分
(90)制定《关于印发“基层吹哨、部门响应”食品安全问题发现工作机制和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社区、村委会和快检室挂“食品安全工作站”牌子,不断织密基层监管网格。0.5分
16.风险监测(2分)
落实情况:
(91)一旦发生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示范区疾控中心均进行科学规范的流行病学调查,并撰写调查报告、规范上报。1分
(92)示范区五 (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建立了食源性疾病监测系统,均完成了食源性疾病病例上报任务。1分
17. 源头治理(8.7分)
落实情况:
(93)制定了《示范区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方案》,每年抽取两个土壤样品化验重金属污染情况。0.5分
(94)制定了《示范区土壤污染预警制度》,年初预算保障经费5万元;我区两块任务地块被项目建设占地征用,安全利用好率达到100%;每年在两个预警点位抽检土壤样品,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化验,落实安全利用和管控措施;对农业用地实施分类管理。1分
(95)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进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灌溉用水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禁止污水灌溉。0.5分
(96)积极开展农兽药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宣贯覆盖面达到100%。0.5分
(97)全面加强宣传,严格落实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的责任。发放《农药合理使用准则》500份、兽药使用宣传材料500份、农兽药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传条幅30条,保障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广大农民朋友知晓率达到100%。0.5分
(98)我区加强技术指导,积极推广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使用低度高效农药,用低度高效农药的使用逐步替代高毒高残留高风险农药。0.2分
(99)我区无定点农药购买门店。此为合理缺项。0.5分
(100)加强技术指导,积极推广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使用低度高效安全的生物农药,用低度高效农药的使用逐步替代高毒高残留高风险农药;大力推广统防统治、生物杀虫灯、诱捕器等各类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0.2分
(101)持续推进“治违禁、空药残、促提升” 行动, (略) 级实际逐项制定了品种治理清单。加强直假发检查,执法人员定期根据整治清单开展执法检查,全年累计开展执法检查42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21家次。委托地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抽检,并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展快速抽检,抽检产品全部合格。0.6分
(102)认真落实《 (略) 农药兽药使用减量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加强宣传,大力推广统防统治、生物杀虫灯、诱捕器等各类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投入120万元开展小麦玉米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减少农药使用,提高防控效果。我区在全面排查摸清养殖场底数的基础上,将生猪、奶牛、肉羊、禽等规模畜禽养殖场列入参加减抗行动的名单,养殖规模选择小、中、大三个档次,让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做法更具有代表性和可复制性。全区规模养殖场7家,目前,持续开展减活动。0.8分
(103)按期例行开展第三方委托检测和快速抽检,全面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加强违法使用和非法添加禁限用药物的宣传、执法检查力度,杜绝非法添加行为。0.2分
(104)全年查办案件2起,一是劣质农药案,罚款0.5万元;二是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没收物品5.5公斤,罚款1万元。1分
(105)积极推行“监检联动”,继续实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全年预计开具合格证2.8万张,纳入合格证主体开机率达100%。0.5分
(106)制定《 (略) 示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示范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焦示农安〔2021〕2号)文件,深入推进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现6个乡镇(街道)全覆盖;乡镇(街道)明确了包片的网格员,全区96个村明确了96名村级协管员,每个月组织一下对网格员和协管员的培训,增强基层监管人员的监管水平。0.5分
(107)我区加强对各监管员的培训,积极推行“智慧监管”软件,加强对各监管对象的信息化管理,提高监管效率。0.5分
(108)(109)辖区内无屠宰企业,属合理缺项。0.7分
18.粮食质量(3分)
落实情况:
(110)(111)(112)(113)(114)(115)辖区无承担政策性粮食储存任务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此项为合理缺项。3分
19.食品生产经营监管(34分)
落实情况:
(116)开展大型宣传活动1次,持续加大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贯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准确理解和应用食品安全标准。0.5分
(117)积极持续做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的配合工作,强化食品安全标准实施。0.5分
(118)我区食品生产企业均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开展生产。0.5分
(119)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已依法全部取得许可或备案登记,并持续保持许可或备案条件。0.5分
(120)辖区内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推行食品安全“6S”管理达100%,食品生产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1分
(121)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相关规范要求。0.5分
(122)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依法执行食品生产、销售、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等各项记录制度,确保记录真实完整,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1分
(123) (略) 场监管分局印发年度食品生产环节监管检查计划,制定《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操作手册》《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并在《 (略) 食品安全动态监管系统—日常监管》系统制定日常监管检查计划。0.5分
(124)按计划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和风险分级,并及时将监督检查结果录入《 (略) 食品安全动态监管系统——日常监管》 ,实现现场检查全覆盖,并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示,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和问题处置的整改率达到100%。1分
(125)加强抽检不合格生产企业跟踪监管,辖区近三年未出现3批次以上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1分
(126)结合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类型分布、监督抽检数据、日常检查情况等内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均已按照“一企一档”全部建立食品安全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1分
(127)辖区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有4家,实施国际通行质量管理规范的有6家:蒙牛乳业(焦作)有限公司、蒙牛乳制品(焦作)有限公司、 (略) 明仁 (略) 、 (略) 、河南 (略) 、河 (略) ,均已获得HACCP认证。辖区内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规范的已达到100%。0.6分
(128)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均能提供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0.5分
(129) (略) 芦堡农 (略) 场有限 (略) (略) (略) 场均在明显位置建有食品农产品检验室,能够有效开展检验工作并在明显位置公示检验结果。0.5分
(130)辖 (略) 场开办者均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覆盖率达到100%,并定期更新。0.5分
(131)复审食品销售单位开展“四化”建设活动,“四化”建设达标率达到 100%。1分
(132)食品销售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区市场监管部门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及专项检查,及时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1分
(133)制定并实施年度销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全年监督检查食品销售类经营者覆盖面、食品销售类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项目覆盖面100%,监督检查频次达到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要求。1分
(134)根据《 (略)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重点工作规范》48条规定,要求各单位每月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建立隐患台账,按照类别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较大隐患要立即上报教体局,切实保障食品安全。0.5分
(135)示范区多次组织各乡镇、市场监管、城管及清真饭店和清真食品经营者召开专题整治活动工作会,全面安排部署检查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联合对辖区内清真食品经营商户进行常态化检查,深入持久治理“清真”概念泛化工作。0.5分
(136)认真贯彻落实《示范区餐饮质量安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积极推进餐饮质量提升行动。0.5分
(137)示范区持证餐饮服务提供者“明厨亮灶”覆盖率已达90%以上,集体配送单位、大型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 100%,在线率100%。1分
(138)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处置,收、运、储记录真实完整,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成效明显。0.5分
(139)积极推进餐饮门店“厕所革命”,所辖餐饮门店90%以上的厕所卫生条件好、管理规范。0.3分
(140)教育、民政、住建、卫健等部门每年与辖区内学校、养老机构、建筑工地、 医疗机构、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单位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行业食品安全管理机制。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行业领域食品安全,确保不出现责任事故。0.7分
(141)积极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辖区内餐饮服务提供者风险分级已达到100%。1分
(142)辖区内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遵守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不得使用野生动物及其肉制品加工制作菜肴,严禁以非法捕捞渔获物及来历不明水产品为原料加工制作菜肴。0.5分
(143)根据《 (略) 网络食品安全净网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文件要求,开展监督检查,食品电子商务经营者(仅销售食用农产品的食品电子商务经营者除外)100%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登记、备案。0.5分
(144)建立食品电子商务经营者监管档案,食品电子商务经营者监管档案建立率达到100%,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食品经营者监管档案建立率达到100%。0.5分
(145)出台《关于全面落实网络餐饮各方主体责任切实增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的通知》,对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对入网餐饮服务者进行实名登记、入网审查、信息公示和抽查监测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和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备案率保持在 100%,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持证率和公示率均达99%以上。1分
(146)在日常监管中加强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合格率达到100%。0.4分
(147)完善网络订餐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并有效落实。0.4 分
(148)严厉打击通过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移送率达到100%,打击和查处率达到100%。0.5分
(149)区 (略) 场监管局、卫建委按照“ (略) 食堂食品安全评价标准”项目逐条对照,开展辖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工作,所有学校食堂的硬件水平大幅提升,硬件的改造达标率达到了100%。0.5分
(150)指导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全面实行食品安全“6S”管理,覆盖面达100%。0.5分
(151)全面推进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强化供餐单位自身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均开展了“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校外供餐单位、学校(幼儿园)食堂 “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和前端设备在线率已达到 100%。0.5分
(152)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严格按照食品经营安全相关规范要求,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深入排查经营“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0.5分
(153)区教育系统对较大规模学校食堂均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确保食品原材料来源安全。0.3分
(154)全面落实各学校校长负责制和学校领导陪餐制度,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整改,并认真做好陪餐记录。教体局要求所有食堂每月定期向家长开放,邀请家长委员会成员到学校检查食堂后厨操作和试餐,提出意见建议,合力提升食堂供餐水平。0.3分
(155)春秋开学季,区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均对辖区学校食堂开展全覆盖检查,确保校园食品安全。0.5分
(156)要求所有学校要开展食品安全日排查、周总结、月考核,并认真做好记录,每月上报安全隐患台账,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0.3分
(157)加强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实施“监检结合”全覆盖,采用现场监督检查与抽检相结合的方式,运用技术手段深入查摆供餐环节食品安全问题与隐患。0.5分
(158)严厉查处校内(外)食品经营者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要求学校食堂禁止加工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严厉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0.5分
(159)在旅游景区游客中心、景区内各餐饮经营及服务场所等明显位置公示旅游餐饮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动态风险等级以及食品抽检情况。0.5分
(160)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公示栏、广告牌等,发布食品安全知识和消费预警、提示并公布食品安全监督举报电话,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黑名单”制度。0.5分
(161)督促旅游景区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积极推动旅游食品诚信经营。0.5分
(162)积极引导督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优化场所布局,实现“明厨亮灶”全覆盖。0.5分
(163)加大例行检查力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制度要求,把好旅游食品经营的进货、储存、 (略) 关口。0.5分
(164)将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和地方特色食品作为食品抽检的重点,抽检不合格食品处置率100%。0.5分
(165)区食安办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不断完善快速反应机制。严格落实节假日、节庆活动和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值班值守制度。0.5分
(166)区市场监管分局、卫建委、公安分局持续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活动,广泛普及保健食品安全常识、法律法规及投诉举报渠道等宣传活动,形成良好氛围。0.5分
(167)通过排查、巡查、投诉处理等措施,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持续深入开展“保健”市场乱象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 (略) 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检查覆盖面达到100%,发现问题整改合格率达到100%。1分
(168)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宣传保健食品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线索和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达到 100%,打击和查处率达到 100%。1分
(169)做好保健食品消费者维权服务工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成效明显。0.5分
(170)示范区现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均已全部实施告知承诺。0.2分
(171)区市场监管分局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检查、风险监测和抽样检验,落实工作责任。努力形成政府部门间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检查结果中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情况良好。1分
20.食品抽检(7.5分)
落实情况:
(172)按计划要求完成年度、季度抽检任务,共抽检1391批次,其中农产品572批次,普通食品819批次,监督抽检计划完成率达到 100%。1分
(173)在规定时限将抽检监测信息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录入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正确率达到 90%以上。0.5分
(174)食品安全各业态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100%。0.5 分
(175)每季度开展均衡抽检,以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致病微生物等为重点检验项目,抽检品种应覆盖米、面、油、肉、蛋、菜、水果、水产品等重点品种和本地小作坊加工品种。食品安全各业态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 100%。在产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含省、市级)覆盖率100%。0.5分
(176)去年食品抽检问题发现率是3%,今年抽检问题发现率是2.1%。去年食用农产品抽检问题发现率是0.5%,今年抽检问题发现率是0.34%。1分
(177)示范区20万人口,食品抽检任务1000批次,年均食品安全抽检量达4批次/千人,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抽检量达2批次/千人。1分
(178)健全并落实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机制,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衔接顺畅,处置到位,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监督抽检结果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到100%。1分
(179)市场监管分局快检车按要求配备人员,加装硬件设备,纳入快检信息系统管理,运用快检车开展快检工作正常。0分
(180)市场监管机构快检设备齐全,按要求完成年度食品快检任务,快检工作台账系统完备。0.5分。
(181)及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保障农产品检测正常进行。积极协调对区级检测机构进行双认证。1分
21.执法办案(4分)
(182)有力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昆仑”系列行动等,突出重点开展案件查办,加强宣传,定期公布典型案例,展示查办成效。1分
(183)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对违法企业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处罚。1分
(184)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有效运行,涉案物品检验与认定、信息通报、线索核查和处置等工作落实到位,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立案率和办结率达到 100%。1分
(185)无程序违法等严重问题导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分
22.社会共治(6.3分)
落实情况:
(186)出台《示范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协作制度(试行)》,组织召开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会议。0.5分
(187)及时研究分析监督检查、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稽查执法,以及 12315 投诉举报、社会舆情等反映的问题,建立区域性风险隐患清单和措施清单,开展区域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扎实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及时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0.5分
(188)出台《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和治理工作的通知》,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依法打击处置造谣传谣、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0.5分
(189)出台《 (略) 示范区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焦示食药监〔2020〕4号),积极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学校食堂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1分
(190)严格贯彻《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大纲(修订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引导开展制度自查、定期自查和专项自查;在日常开展监管检查时常态化开展商户法制教育和“以案说法”。0.5分
(191)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五进”宣传活动,公众食品安全素养逐年提高。积极推行校园食育教育,中小学食品安全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0.5 分
(192)辖区内建成焦作蒙牛乳业食品安全科示范基地1家,食品安全主题公园1个,并及时更新宣传内容。0.5分
(193) (略) 市辖功能区,未单独成立食品安全方面的行业协会。社会餐饮行业均自觉遵 (略) 酒店餐饮业协会有关规章制度。目前, (略) (略) 为副会长单位、河南 (略) 餐饮中心为常务理事单位。此项为合理缺项。0.5分
(194)出台《社会监督员制度》,组织开展“你点我检”“你我同查”等群众性活动,健全并落实社会监督员制度,引导各方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定期开展社会监督、科普宣传、志愿服务等。0.5分
(195) (略) 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沟通畅通,及时核查处置接收的食品投诉举报。0.3分
(196)统一应用全国12315平台食品类投诉举报业务,食品类投诉按时办结率98%以上。0.5分
(197)转发《 (略) 局关于印发《 (略) 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焦示食药监〔2018〕66号),预算安排有举报奖励资金,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0.5分
23. 能力建设(7.5分)
落实情况:
(198)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并持续加大投入,能够保障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1分
(199)加大投入,积极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标准化建设,示范区持续加强“四星”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0.3分
(200)加强基层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基层监管机构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车辆、装备配备等满足监管工作需要。1分
(201)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达到50%以上人员会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抽样,监管力量满足食品安全监管需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1.6分
(202)鼓励进行食品安全管理师技能认证。1分
(203)从市场监管部门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化比例达到70%以上。0.5分
(204)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开展培训,培训覆盖率100%,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低于40学时,新入职监管人员技能培训人均不低于90 学时。0.8分
(205)及时修订《 (略) 示范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调查、处置、报告和信息发布工作程序。0.5分
(206)近三年开展食品安全实战应急演练。0.5分
五、食品安全状况(15分)
24.党政同责落实有力。(3分)
(207)合理缺项。3分
25.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0分以上。(3分)
(208)合理缺项。3分
26.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知晓率达到85%以上。(3分)
(209)合理缺项。3分
27.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3分)
(210)合理缺项。3分
28.食品安全和 (略) 以上获得荣誉和肯定。(3分)
(211) (略)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0.5分
(212)2020年10月9日,省委书记王国生莅焦调研。在蒙牛乳业(焦作)有限公司,王国生通过大数据系统,了解企业物流供应、市场份额等情况,查看无菌车间智能改造和生产情况,指出要发挥农业资源优势,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有力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强调要实施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把好从农田到餐桌每一道防线。
2020年7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赵素 (略) 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代表工作等。在蒙牛乳业(焦作)有限公司,赵素萍强调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 (略) 奶业跨越式发展。0.5分
(213)利用中国食品安全网、食安河南、河南食品安全、示范区头条、 (略) 场监管专栏、焦作晚报食药之窗等平台,持续加大食品安全和创建工作新闻宣传力度。1分
(214) (略) 级介绍过食品安全和创建工作经验。0分
总体情况:总分140分,自评得分139分。
结合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对照《 (略) 食品安全县(市、区)评价标准细则(2023年版)》,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否决项
1.党政领导干部未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明确的工作职责。
落实情况:区领导严格按照《示范区(高新区)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制清单》(焦示食安委〔2019〕7号)《关于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见焦示党文〔2020〕21号)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工作。
2.三年内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落实情况:近年来,示范区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引发国内外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
3.三年内发生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校园食品安全等事件,引发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落实情况:近年来,示范区未发生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校园食品安全等事件。
4.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未达到80分。
落实情况: (略) 政府食安办统一组织,为合理缺项。
5.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知晓率未达到85%。
落实情况: (略) 政府食安办统一组织,为合理缺项。
二、整改落实
6.命名时存在问题和复审暗访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落实情况:
(6)对命名时存在的问题进行逐项梳理整改,并汇总成《 (略) (略) 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5分
(7)暂未接受复审暗访。5分
(8)暂未接受复审暗访。5分
三、示范引领(共40分)
7.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10分)
落实情况:
(9)(10)指导企业制作统一规范的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配齐食品安全总监及食品安全员,建立完善台账,全面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2分
(11)指导辖区制定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1分
(12)指导辖区内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企业年总结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员。1分
(13)组织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随机监督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1分
(14)(15)(16)(17)(18)(19)制定实施方案,实现区、乡、村三级领导班子为主体的269名干部全部落实包保责任,包保全区1244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并深入包保主体进行督导。协调联动,建立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和协调调度、定期通报、跟踪督办等工作机制,构建包保到企、责任到人、动态调整责任体系。增强举措,迅速摸清全区A、B、C、D四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布、规模、业态等情况,建立完成“三张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并将工作情况上传至国家“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实现“属地管理、包保督导、部门监管、企业落实”四方发力格局,促进风险防控常态化。5分
8.信用监督。健全信用监督制度机制,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将食品生产主体的信用信息及时归集到企业名下。强化信用信息运用,进行信用分级,实施分类监管。(5分)
落实情况:
(20)出台《关于印发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焦市监办〔2021〕145号),落实信用监管工作机制。0.4分
(21)本辖区获证食品生产企业100%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1分
(22)将涉及企业的特殊食品注册、食品生产企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检(不含合格信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全部归集到企业名下。0.8分
(23)按时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食品生产企业信用信息。0.8分
(24)建立严重违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黑名单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食品安全失信行为在金融、土地、许可等各领域实施联合惩戒。1分
(25)创新实施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运行良好,具备复制推广价值。1分
9.智慧监管。推进信息化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应用,及时归集和综合运用相关数据,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5分)
落实情况:
(26)复审整合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并有效运行,实现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监督检查、抽检监测、稽查执法、投诉举报等全过程信息化管理。1分
(27)建立互通共享的食品安全数据库,实现数据库及时归集。1分
(28)实现食安委成员单位之间食品安全数据共享,且频次不低于每季度1次,实现本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上下级部门数据共享,且频次不低于每季度1次。1分
(29)本级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及时互通食品检验监测信息和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点,且频次不低于每季度1次。1分
(30)智慧监管思路框架和应用系统具备复制推广价值。1分
10.“三小”治理。综合治理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经营店(小餐饮),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鼓励和支持改进生产经营条件。(5分)
落实情况:
(31)落实《 (略)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开展食品小作坊、食品小摊点、食品小经营店(小餐饮)“三小”普查,依法登记备案,登记备案率达到100%。0.5 分
(32)落实《 (略)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明确“三小”监管事权。0.2分
(33)“三小”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发证后2个月首次监督检查覆盖率100%。0.5 分
(34)全年内组织开展“三小”经营者培训共2次。全区校园餐饮业工作人员累计注册2234余人,通过“豫食考核”APP进行考核2234余人次,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40小时。0.2分
(35)积极采取措施帮助“三小”改善环境,改进条件,开展“三小”治理提升行动,培育玉溪路食品安全示范街1条,打造东小巷成为网红打卡地1处。0.8分
(36)未建立小作坊园区。0分
(37)规范建设玉溪路食品安全示范街、东小巷美食街、391文化创意园区,对小摊点、小餐饮集中经营管理。0.2分
(38)根据《示范区“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规范提升行动方案》,全面推广社会餐饮“互联网+明厨亮灶”,食品小经营店实施明厨亮灶覆盖率已达80%以上。0.5分
(39)辖区获证食品小作坊普遍推行食品安全“6S”管理,食品生产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食品小作坊“6S”规范化建设覆盖率达到100%。0.5分
(40)辖区内有2家食品小作坊,通过提升已转型为食品生产企业。0.2分
(41)加强“三小”整治成效宣传,每年发布专项整治典型案例,提升公共知晓度。0.2分
(42)结合实际开展“三小”综合治理,经验做法具有复制推广价值。1分
11.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综 合治理能力。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净 (略) 场。开展农村食品经营点规范化建设。(5分)
落实情况:
(43)制定《示范区202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工作纳入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0.3分
(44)村委会协助乡政府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0.3分
(45)及时完成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的风险隐患排查和核查处置。0.2分
(46)建立并持续更新农村食品风险隐患清单和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加强农村餐饮食品安全治理。0.2分
(47)进一步加强农村、城乡结合部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积极开展无证经营、经营不合格食品、经营场所脏乱差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0.2分
(48)落实《 (略)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导规范》要求,规范农村集体聚餐管理,落实对农村集体聚餐厨师登记备案、体检、培训、报告制度,明确责任体系0.4分
(49)开展农村食品配送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有多户。0.5分
(50)建立农村食品安全协管队*,协管员达到行政村100%覆盖。0.2分
(51)各乡镇(街道)定期对协管员进行食品安全业务培训。0.4分
(52)每个县(市、区)规范化建设农村食品经营店数量达到80%以上。0.8分
(53)畅通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及时接收和查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均在要求时限内进行了核查处置。0.2分
(54)转发《 (略) 局关于印发《 (略) 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焦示食药监〔2018〕66号),预算安排有举报奖励资金,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0.3分
(55)创新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具备复制推广价值。1 分
12. 机制创新。(5分)
落实情况:
(56)根据《示范区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细则》食品安全评价指标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各环节,涵盖政府层面、产业层面、社会层面多个维度。0.5分
(57)所设评价指标与食品安全密切相关,权重分配合理,指标体系能够反映食品安全总体状况。0.5分
(58)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示范区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的实施意见》,建立食用农产品信息化追溯管路系统。组织辖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时在平台上注册, (略) 阳光农安资金支持,为其配发产品追溯所需的各类仪器。加强监管,实现了食用农产 (略) 场的可追溯信息化管理。1.5分
(59)示范区公 (略) 场监管局,充分发挥“行刑衔接”机制,持续保持对食品药品领域违法行为高压严打态势,防范、打击各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并在联合行动中建立长期线索移交等机制。2分
(60)“行刑衔接”机制具有可推广性。0.5分
(61)出台《 (略) 场监督管理局示范区分局关于印发加强餐饮环节浪费行为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略) 监〔2023〕21号),建立健全制止餐饮浪费工作制度机制。0.5分
(6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和《 (略) 场监督管理局示范区分局关于印发加强餐饮环节浪费行为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略) 监〔2023〕21号)部署和要求, 在辖区内开展反对餐饮浪费进校园活动。各学校食堂按以下要求开展工作。0.5分
(63)单位食堂制定并实施制止食品浪费措施,加强食品动
态管理,营造珍惜粮食、杜绝浪费的浓厚氛围。0.5分
(64)珍惜粮食、反对浪费纳入从业人员培训内容,经营者主动制止食品浪费,引导节约用餐、按需点餐、文明用餐的绿色消费理念。1分
(65)“双安双创”出台有《 (略) 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机制的通知》(焦示党办〔2020〕14号)《 (略) 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专班职责及人员分工的通知》(焦示食安〔2020〕11号)《关于 (略) 级食品安全示范区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制度的通知》(焦示创食城指办〔2020〕3号)。 0.5分
(66)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有效措施,健全“双安双创”活动常态化长效化机制。1分
(67)“双安双创”活动常态化长效机制具有复制推广价值。1 分
13.高质量发展。(5分)
落实情况:
(68)2022 (略) (略) (略) 级质量标杆。1分
(69)重 (略) (略) 总投资2亿元的年产3亿瓶高端苏打水及医疗器械建设项目建设。 (略) (略) 通过实施智能化转型发展,目前已形成由药品保健食品制造中心、饮品制造中心、包装材料制造中心、电子商务交易中心、医药连锁配送中心、营销物流中心“六大板块”构成的全产业链大健康产业集群。1.5分
(70)根据《 (略) 食用农产 (略) 场规范化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文件要求,推 (略) 场升级改造,在规划设计、硬件设施、环境卫生、经营秩序、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明显改善。1.5分
(71)以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建立追溯体系、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自查等为重点,督促指导入场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现追溯信息、交易管理信息、物流信息有效对接。1分
(72) (略) (略) 名仁名创众创空间 (略) (略) 级专业化众创空间。通过建设专业孵化载体,链接集聚名仁明康、焦作怀药生物科技等20余家企业(团队),围绕健康产品研发与产业化,为企业提供研发和中试转化服务,辐射推动园区内外企业快速发展。0.5分
(73)支持食品安全科技创新,重点推动了 (略) 总投资15亿元的智慧工厂项目开工建设,项目占地385亩,主要建设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的高端常温液态奶生产线,通过实施数字化转型,运用5G+数据集采、5G+视觉检测等技术,实现了食品安全从源头抓起,一站式监管到底;研发周期大大缩短,5G技术运用到全场景、各环节,企业内部沟通流程实现全打通;生产效率较之前提升23%,生产成本节约15%、能源利用率提升13%,新产品 (略) 的周期缩短20%。打造数字化工厂核心系统MES,实现生产执行全过程自动化,打通控制层接口和业务计划层接口,打破信息孤岛,解决设备间无链接、IT系统与PLC间无链接状况。达到生产过程、质量、安环、能源、生产绩效管理全面提升目标。
(略) (校)地科技合作。不 (略) (略) 与天津科技大学、中国药科大学等对接合作,目前研发的12个新产品已在中试基地 (略) 。与河南理工大学合作共建新产品研发中心,主要以河南理 (略) 为依托,重点开展药品、保健食品、特殊医疗用途配方食品、饮料及其他健康食品研发。不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成 (略) (略) 入 (略) (略) 中试基地重点培育单位,为入驻企业及创新创业团队提供样品生产、批量试制、工艺熟化等服务,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提升产品转化能力。 (略) (略) (略) 所、科技团队开展合作,支持其创建新型研发机构,提升产业化水平。 (略) 明仁 (略) 的“四大怀药高效综合利用和深度开发关键技术”成功入围2022年“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榜单。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依托中方质量检测的技术、资源优势,主要服务涉及计量校准和食品检测、环境检测等领域,目前共服务1204家食品企业的产品检验、质量把关和技术咨询、研发等工作;政府采购服务94家,主 (略) 场监督管理局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切实做好大家“菜篮子”、“米袋子”的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2分。
四、基础工作
14.党政同责(10分)
落实情况:
(74)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关于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焦示党文〔2020〕21号)。食品安全工作被列入区党工委管委会年度重点工作督查计划。区食安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并安排部署重点工作。0.5分
(75)按照区党工委管委会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安排,我区食品安全考核权重已达到3%,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成效作为衡量政绩的重要指标。0.5分
(76)印发《示范区(高新区)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制清单》(焦示食安委〔2019〕7号)《关于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见焦示党文〔2020〕21号),对示范区(高新区)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进行细化明确。6个乡镇(街道)均制定《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制清单》。0.5分
(77)示范区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负责同志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督导检查,组织协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分析食品安全工作形势,研究解决食品安全相关问题。1分
(78)乡镇(街道)领导干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项调研,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1分
(79)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敢于作为、勇于担当、履职尽责的,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职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1分
(80)每年终向上级党委、本级党委全会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1分
(81)制定创建提升方案和年度创建重点解决问题清单。1分
(82)及时研究解决推动创建提升的重点难点问题。1分
(83)将创建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根据要求和当地实际科学确定经费投入,确保创建工作需要。1 分
(84)认真贯彻落实《 (略) 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要求,政府出台落实举措,部门推动实施有力,攻坚行动成效明显。1分
(85)命名后开展创建自查并向上级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自查情况。0.5分
15.工作机制(2分)
落实情况:
(86)示范区管委会主任宫卫红任示范区食安委主任。食安委下设办公室,办公 (略) 场监管分局,局长任主任,承担日常工作。乡镇(街道)全部成立食安委及食安办。0.2分
(87)食安委及食安办制定有《 (略) 示范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 (略) 示范区食品安全办公室工作制度》。0.2分
(88)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办专题会议,会议上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就各自工作发现的问题、信息等情况进行通报,对阶段性食品安全工作形势进行交流、协商、安排。0.5分
(89)6个乡镇(街道)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食品安全办公室,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0.6分
(90)制定《关于印发“基层吹哨、部门响应”食品安全问题发现工作机制和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社区、村委会和快检室挂“食品安全工作站”牌子,不断织密基层监管网格。0.5分
16.风险监测(2分)
落实情况:
(91)一旦发生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示范区疾控中心均进行科学规范的流行病学调查,并撰写调查报告、规范上报。1分
(92)示范区五 (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建立了食源性疾病监测系统,均完成了食源性疾病病例上报任务。1分
17. 源头治理(8.7分)
落实情况:
(93)制定了《示范区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方案》,每年抽取两个土壤样品化验重金属污染情况。0.5分
(94)制定了《示范区土壤污染预警制度》,年初预算保障经费5万元;我区两块任务地块被项目建设占地征用,安全利用好率达到100%;每年在两个预警点位抽检土壤样品,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化验,落实安全利用和管控措施;对农业用地实施分类管理。1分
(95)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进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灌溉用水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禁止污水灌溉。0.5分
(96)积极开展农兽药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宣贯覆盖面达到100%。0.5分
(97)全面加强宣传,严格落实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的责任。发放《农药合理使用准则》500份、兽药使用宣传材料500份、农兽药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传条幅30条,保障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广大农民朋友知晓率达到100%。0.5分
(98)我区加强技术指导,积极推广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使用低度高效农药,用低度高效农药的使用逐步替代高毒高残留高风险农药。0.2分
(99)我区无定点农药购买门店。此为合理缺项。0.5分
(100)加强技术指导,积极推广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使用低度高效安全的生物农药,用低度高效农药的使用逐步替代高毒高残留高风险农药;大力推广统防统治、生物杀虫灯、诱捕器等各类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0.2分
(101)持续推进“治违禁、空药残、促提升” 行动, (略) 级实际逐项制定了品种治理清单。加强直假发检查,执法人员定期根据整治清单开展执法检查,全年累计开展执法检查42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21家次。委托地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抽检,并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展快速抽检,抽检产品全部合格。0.6分
(102)认真落实《 (略) 农药兽药使用减量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加强宣传,大力推广统防统治、生物杀虫灯、诱捕器等各类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投入120万元开展小麦玉米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减少农药使用,提高防控效果。我区在全面排查摸清养殖场底数的基础上,将生猪、奶牛、肉羊、禽等规模畜禽养殖场列入参加减抗行动的名单,养殖规模选择小、中、大三个档次,让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做法更具有代表性和可复制性。全区规模养殖场7家,目前,持续开展减活动。0.8分
(103)按期例行开展第三方委托检测和快速抽检,全面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加强违法使用和非法添加禁限用药物的宣传、执法检查力度,杜绝非法添加行为。0.2分
(104)全年查办案件2起,一是劣质农药案,罚款0.5万元;二是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没收物品5.5公斤,罚款1万元。1分
(105)积极推行“监检联动”,继续实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全年预计开具合格证2.8万张,纳入合格证主体开机率达100%。0.5分
(106)制定《 (略) 示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示范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焦示农安〔2021〕2号)文件,深入推进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现6个乡镇(街道)全覆盖;乡镇(街道)明确了包片的网格员,全区96个村明确了96名村级协管员,每个月组织一下对网格员和协管员的培训,增强基层监管人员的监管水平。0.5分
(107)我区加强对各监管员的培训,积极推行“智慧监管”软件,加强对各监管对象的信息化管理,提高监管效率。0.5分
(108)(109)辖区内无屠宰企业,属合理缺项。0.7分
18.粮食质量(3分)
落实情况:
(110)(111)(112)(113)(114)(115)辖区无承担政策性粮食储存任务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此项为合理缺项。3分
19.食品生产经营监管(34分)
落实情况:
(116)开展大型宣传活动1次,持续加大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贯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准确理解和应用食品安全标准。0.5分
(117)积极持续做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的配合工作,强化食品安全标准实施。0.5分
(118)我区食品生产企业均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开展生产。0.5分
(119)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已依法全部取得许可或备案登记,并持续保持许可或备案条件。0.5分
(120)辖区内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推行食品安全“6S”管理达100%,食品生产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1分
(121)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相关规范要求。0.5分
(122)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依法执行食品生产、销售、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等各项记录制度,确保记录真实完整,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1分
(123) (略) 场监管分局印发年度食品生产环节监管检查计划,制定《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操作手册》《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并在《 (略) 食品安全动态监管系统—日常监管》系统制定日常监管检查计划。0.5分
(124)按计划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和风险分级,并及时将监督检查结果录入《 (略) 食品安全动态监管系统——日常监管》 ,实现现场检查全覆盖,并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示,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和问题处置的整改率达到100%。1分
(125)加强抽检不合格生产企业跟踪监管,辖区近三年未出现3批次以上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1分
(126)结合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类型分布、监督抽检数据、日常检查情况等内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均已按照“一企一档”全部建立食品安全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1分
(127)辖区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有4家,实施国际通行质量管理规范的有6家:蒙牛乳业(焦作)有限公司、蒙牛乳制品(焦作)有限公司、 (略) 明仁 (略) 、 (略) 、河南 (略) 、河 (略) ,均已获得HACCP认证。辖区内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规范的已达到100%。0.6分
(128)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均能提供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0.5分
(129) (略) 芦堡农 (略) 场有限 (略) (略) (略) 场均在明显位置建有食品农产品检验室,能够有效开展检验工作并在明显位置公示检验结果。0.5分
(130)辖 (略) 场开办者均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覆盖率达到100%,并定期更新。0.5分
(131)复审食品销售单位开展“四化”建设活动,“四化”建设达标率达到 100%。1分
(132)食品销售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区市场监管部门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及专项检查,及时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1分
(133)制定并实施年度销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全年监督检查食品销售类经营者覆盖面、食品销售类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项目覆盖面100%,监督检查频次达到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要求。1分
(134)根据《 (略)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重点工作规范》48条规定,要求各单位每月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建立隐患台账,按照类别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较大隐患要立即上报教体局,切实保障食品安全。0.5分
(135)示范区多次组织各乡镇、市场监管、城管及清真饭店和清真食品经营者召开专题整治活动工作会,全面安排部署检查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联合对辖区内清真食品经营商户进行常态化检查,深入持久治理“清真”概念泛化工作。0.5分
(136)认真贯彻落实《示范区餐饮质量安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积极推进餐饮质量提升行动。0.5分
(137)示范区持证餐饮服务提供者“明厨亮灶”覆盖率已达90%以上,集体配送单位、大型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 100%,在线率100%。1分
(138)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处置,收、运、储记录真实完整,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成效明显。0.5分
(139)积极推进餐饮门店“厕所革命”,所辖餐饮门店90%以上的厕所卫生条件好、管理规范。0.3分
(140)教育、民政、住建、卫健等部门每年与辖区内学校、养老机构、建筑工地、 医疗机构、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单位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行业食品安全管理机制。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行业领域食品安全,确保不出现责任事故。0.7分
(141)积极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辖区内餐饮服务提供者风险分级已达到100%。1分
(142)辖区内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遵守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不得使用野生动物及其肉制品加工制作菜肴,严禁以非法捕捞渔获物及来历不明水产品为原料加工制作菜肴。0.5分
(143)根据《 (略) 网络食品安全净网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文件要求,开展监督检查,食品电子商务经营者(仅销售食用农产品的食品电子商务经营者除外)100%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登记、备案。0.5分
(144)建立食品电子商务经营者监管档案,食品电子商务经营者监管档案建立率达到100%,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食品经营者监管档案建立率达到100%。0.5分
(145)出台《关于全面落实网络餐饮各方主体责任切实增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的通知》,对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对入网餐饮服务者进行实名登记、入网审查、信息公示和抽查监测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和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备案率保持在 100%,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持证率和公示率均达99%以上。1分
(146)在日常监管中加强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合格率达到100%。0.4分
(147)完善网络订餐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并有效落实。0.4 分
(148)严厉打击通过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移送率达到100%,打击和查处率达到100%。0.5分
(149)区 (略) 场监管局、卫建委按照“ (略) 食堂食品安全评价标准”项目逐条对照,开展辖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工作,所有学校食堂的硬件水平大幅提升,硬件的改造达标率达到了100%。0.5分
(150)指导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全面实行食品安全“6S”管理,覆盖面达100%。0.5分
(151)全面推进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强化供餐单位自身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均开展了“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校外供餐单位、学校(幼儿园)食堂 “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和前端设备在线率已达到 100%。0.5分
(152)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严格按照食品经营安全相关规范要求,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深入排查经营“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0.5分
(153)区教育系统对较大规模学校食堂均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确保食品原材料来源安全。0.3分
(154)全面落实各学校校长负责制和学校领导陪餐制度,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整改,并认真做好陪餐记录。教体局要求所有食堂每月定期向家长开放,邀请家长委员会成员到学校检查食堂后厨操作和试餐,提出意见建议,合力提升食堂供餐水平。0.3分
(155)春秋开学季,区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均对辖区学校食堂开展全覆盖检查,确保校园食品安全。0.5分
(156)要求所有学校要开展食品安全日排查、周总结、月考核,并认真做好记录,每月上报安全隐患台账,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0.3分
(157)加强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实施“监检结合”全覆盖,采用现场监督检查与抽检相结合的方式,运用技术手段深入查摆供餐环节食品安全问题与隐患。0.5分
(158)严厉查处校内(外)食品经营者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要求学校食堂禁止加工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严厉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0.5分
(159)在旅游景区游客中心、景区内各餐饮经营及服务场所等明显位置公示旅游餐饮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动态风险等级以及食品抽检情况。0.5分
(160)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公示栏、广告牌等,发布食品安全知识和消费预警、提示并公布食品安全监督举报电话,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黑名单”制度。0.5分
(161)督促旅游景区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积极推动旅游食品诚信经营。0.5分
(162)积极引导督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优化场所布局,实现“明厨亮灶”全覆盖。0.5分
(163)加大例行检查力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制度要求,把好旅游食品经营的进货、储存、 (略) 关口。0.5分
(164)将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和地方特色食品作为食品抽检的重点,抽检不合格食品处置率100%。0.5分
(165)区食安办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不断完善快速反应机制。严格落实节假日、节庆活动和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值班值守制度。0.5分
(166)区市场监管分局、卫建委、公安分局持续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活动,广泛普及保健食品安全常识、法律法规及投诉举报渠道等宣传活动,形成良好氛围。0.5分
(167)通过排查、巡查、投诉处理等措施,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持续深入开展“保健”市场乱象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 (略) 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检查覆盖面达到100%,发现问题整改合格率达到100%。1分
(168)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宣传保健食品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线索和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达到 100%,打击和查处率达到 100%。1分
(169)做好保健食品消费者维权服务工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成效明显。0.5分
(170)示范区现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均已全部实施告知承诺。0.2分
(171)区市场监管分局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检查、风险监测和抽样检验,落实工作责任。努力形成政府部门间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检查结果中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情况良好。1分
20.食品抽检(7.5分)
落实情况:
(172)按计划要求完成年度、季度抽检任务,共抽检1391批次,其中农产品572批次,普通食品819批次,监督抽检计划完成率达到 100%。1分
(173)在规定时限将抽检监测信息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录入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正确率达到 90%以上。0.5分
(174)食品安全各业态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100%。0.5 分
(175)每季度开展均衡抽检,以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致病微生物等为重点检验项目,抽检品种应覆盖米、面、油、肉、蛋、菜、水果、水产品等重点品种和本地小作坊加工品种。食品安全各业态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 100%。在产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含省、市级)覆盖率100%。0.5分
(176)去年食品抽检问题发现率是3%,今年抽检问题发现率是2.1%。去年食用农产品抽检问题发现率是0.5%,今年抽检问题发现率是0.34%。1分
(177)示范区20万人口,食品抽检任务1000批次,年均食品安全抽检量达4批次/千人,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抽检量达2批次/千人。1分
(178)健全并落实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机制,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衔接顺畅,处置到位,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监督抽检结果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到100%。1分
(179)市场监管分局快检车按要求配备人员,加装硬件设备,纳入快检信息系统管理,运用快检车开展快检工作正常。0分
(180)市场监管机构快检设备齐全,按要求完成年度食品快检任务,快检工作台账系统完备。0.5分。
(181)及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保障农产品检测正常进行。积极协调对区级检测机构进行双认证。1分
21.执法办案(4分)
(182)有力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昆仑”系列行动等,突出重点开展案件查办,加强宣传,定期公布典型案例,展示查办成效。1分
(183)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对违法企业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处罚。1分
(184)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有效运行,涉案物品检验与认定、信息通报、线索核查和处置等工作落实到位,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立案率和办结率达到 100%。1分
(185)无程序违法等严重问题导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分
22.社会共治(6.3分)
落实情况:
(186)出台《示范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协作制度(试行)》,组织召开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会议。0.5分
(187)及时研究分析监督检查、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稽查执法,以及 12315 投诉举报、社会舆情等反映的问题,建立区域性风险隐患清单和措施清单,开展区域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扎实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及时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0.5分
(188)出台《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和治理工作的通知》,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依法打击处置造谣传谣、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0.5分
(189)出台《 (略) 示范区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焦示食药监〔2020〕4号),积极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学校食堂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1分
(190)严格贯彻《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大纲(修订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引导开展制度自查、定期自查和专项自查;在日常开展监管检查时常态化开展商户法制教育和“以案说法”。0.5分
(191)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五进”宣传活动,公众食品安全素养逐年提高。积极推行校园食育教育,中小学食品安全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0.5 分
(192)辖区内建成焦作蒙牛乳业食品安全科示范基地1家,食品安全主题公园1个,并及时更新宣传内容。0.5分
(193) (略) 市辖功能区,未单独成立食品安全方面的行业协会。社会餐饮行业均自觉遵 (略) 酒店餐饮业协会有关规章制度。目前, (略) (略) 为副会长单位、河南 (略) 餐饮中心为常务理事单位。此项为合理缺项。0.5分
(194)出台《社会监督员制度》,组织开展“你点我检”“你我同查”等群众性活动,健全并落实社会监督员制度,引导各方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定期开展社会监督、科普宣传、志愿服务等。0.5分
(195) (略) 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沟通畅通,及时核查处置接收的食品投诉举报。0.3分
(196)统一应用全国12315平台食品类投诉举报业务,食品类投诉按时办结率98%以上。0.5分
(197)转发《 (略) 局关于印发《 (略) 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焦示食药监〔2018〕66号),预算安排有举报奖励资金,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0.5分
23. 能力建设(7.5分)
落实情况:
(198)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并持续加大投入,能够保障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1分
(199)加大投入,积极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标准化建设,示范区持续加强“四星”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0.3分
(200)加强基层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基层监管机构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车辆、装备配备等满足监管工作需要。1分
(201)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达到50%以上人员会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抽样,监管力量满足食品安全监管需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1.6分
(202)鼓励进行食品安全管理师技能认证。1分
(203)从市场监管部门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化比例达到70%以上。0.5分
(204)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开展培训,培训覆盖率100%,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低于40学时,新入职监管人员技能培训人均不低于90 学时。0.8分
(205)及时修订《 (略) 示范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调查、处置、报告和信息发布工作程序。0.5分
(206)近三年开展食品安全实战应急演练。0.5分
五、食品安全状况(15分)
24.党政同责落实有力。(3分)
(207)合理缺项。3分
25.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0分以上。(3分)
(208)合理缺项。3分
26.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知晓率达到85%以上。(3分)
(209)合理缺项。3分
27.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3分)
(210)合理缺项。3分
28.食品安全和 (略) 以上获得荣誉和肯定。(3分)
(211) (略)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0.5分
(212)2020年10月9日,省委书记王国生莅焦调研。在蒙牛乳业(焦作)有限公司,王国生通过大数据系统,了解企业物流供应、市场份额等情况,查看无菌车间智能改造和生产情况,指出要发挥农业资源优势,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有力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强调要实施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把好从农田到餐桌每一道防线。
2020年7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赵素 (略) 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代表工作等。在蒙牛乳业(焦作)有限公司,赵素萍强调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 (略) 奶业跨越式发展。0.5分
(213)利用中国食品安全网、食安河南、河南食品安全、示范区头条、 (略) 场监管专栏、焦作晚报食药之窗等平台,持续加大食品安全和创建工作新闻宣传力度。1分
(214) (略) 级介绍过食品安全和创建工作经验。0分
总体情况:总分140分,自评得分1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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