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务工交通补助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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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务工交通补助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公示

(略) 乡村振兴局、财政厅、审计厅《关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陕乡振发〔2022〕21号)精神,现将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13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12317,0914-*。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跨省务工交通补助项目。

(二)项目实施内容:支付外出务工人员交通补助。

(三)项目完成情况:该项目已支付外出务工交通补助343.1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投入财政衔接资金343.1万元,资金使用由15个镇办组织实施,专款专用,支付范围、标准、进度、依据符合财政衔接资金管理规定。截止目前,该补贴项目累计完成支付100%,到人实际支付343.1万元。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能严格执行;项目实际支出符合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合理;各种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较为规范。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产出指标从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四方面进行评价,产出指标满分50分,该项目得分50分;效益指标从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两方面进行评价,效益指标满分30分,该项目得分30分;满意度指标达95%。

三、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已完成支付6862人交通补助343.1万元,该项目解决了6862名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群众满意度达到98%。

四、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项目实施后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项目依据充分,预定目标设置合理,符合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的要求,有效地改善了生产生活水平,群众得实惠,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执行,资金拨付及时,使用科目合理,程序合法,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完成,评价等次确定为优。

附件: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目标审核表、绩效运行监控表、绩效目标自评表


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4日

(略) 乡村振兴局、财政厅、审计厅《关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陕乡振发〔2022〕21号)精神,现将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13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12317,0914-*。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跨省务工交通补助项目。

(二)项目实施内容:支付外出务工人员交通补助。

(三)项目完成情况:该项目已支付外出务工交通补助343.1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投入财政衔接资金343.1万元,资金使用由15个镇办组织实施,专款专用,支付范围、标准、进度、依据符合财政衔接资金管理规定。截止目前,该补贴项目累计完成支付100%,到人实际支付343.1万元。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能严格执行;项目实际支出符合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合理;各种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较为规范。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产出指标从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四方面进行评价,产出指标满分50分,该项目得分50分;效益指标从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两方面进行评价,效益指标满分30分,该项目得分30分;满意度指标达95%。

三、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已完成支付6862人交通补助343.1万元,该项目解决了6862名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群众满意度达到98%。

四、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项目实施后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项目依据充分,预定目标设置合理,符合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的要求,有效地改善了生产生活水平,群众得实惠,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执行,资金拨付及时,使用科目合理,程序合法,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完成,评价等次确定为优。

附件: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目标审核表、绩效运行监控表、绩效目标自评表


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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