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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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4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4-*

传??真:0514-*

通讯地址: (略) 扬子江中路188号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1

项目名称

亚普股份年产2万套氢系统自动化生产线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扬东路88号。

建设单位

亚普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项目概况

公司拟投资500万元,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扬东路88号,从事建设2万套氢系统自动化生产线的生产能力。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11日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相关承诺

1、环保诚信守法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完善废水处理系统。本项目综合废水经厂内预处理后接管六圩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最终达标后排入京杭大运河。废水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未列指标参照新颁布的《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六圩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

(二)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高工艺废气收集率,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

(三)本项目运营期东、西、北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南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四)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各项法规和标准规范。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进行合理的贮存。本项目新增固废有废包装材料、切管机和倒角机运行产生的废铁屑、更换的废接头及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油。其中废包装材料、切管机和倒角机运行产生的废铁屑、更换的废接头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废油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系统,定期组织演练,及时有效处置污染事件,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厂区内输运以及使用,制订严谨的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

(六)你公司应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各类环保设施应设立标准的图形标志。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七)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八)本项目试生产前必须落实危废处置单位,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排污登记,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序号

2

项目名称

扬州阿 (略) 年产14GW太阳能单晶硅片项目

建设地点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江路以东、扬圩路以西、汪扬路以南、胜利河以北

建设单位

扬州阿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项目概况

公司拟投资9亿元,租赁中交(扬州) (略) 位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江路东侧、扬圩路西侧、汪扬路南侧、胜利河北侧土地及厂房,建设14GW单晶硅片项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11日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相关承诺

1、环保诚信守法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完善废水处理系统。本项目纯水制备反冲洗废水、浓水和循环冷却塔机冷却机定排污水直接排入厂区内的污水管道;高浓度废水采用“调节+压滤+高级氧化+混凝沉淀”工艺预处理,低浓度废水(脱胶浸泡废水、药洗废水、逆流漂洗废水、脱胶初冲废水、地面清洁废水)采用“调节+压滤”工艺预处理,预处理后的以上两股废水一起采用“快速沉淀+水解酸化+缺氧+好氧+二沉池”工艺处理达标后接管污水处理厂。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直接进入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系统(缺氧+好氧+二沉池)。本项目生产工艺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的食堂废水分别收集后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出水与纯水制备废水(包括纯水制备浓水和纯水设备冲洗废水)、冷却塔及水冷机组排水一起 (略) 政污水管网,近期接入六圩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接入八里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放至京杭大运河,最终进入长江。本项目pH值和COD、SS、氨氮、TN、TP的接管浓度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中间接排放限值要求,LAS、动植物油的接管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本项目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中“硅太阳电池-硅片制造”限值要求。

(二)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高工艺废气收集率,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废气包括粘棒工序前处理(单晶硅棒清洁)废气、粘棒工序废气、塑料板脱胶废气和危废库贮存废气。粘棒工序前处理(单晶硅棒清洁)、粘棒工序废气、塑料板脱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塔处理装置处理,最终由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危废库废气采用密闭排风系统收集,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塔处理装置处理,最终由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最终通过食堂楼顶油烟排口(24m)集中排放。项目运营期间DA001、DA002排气筒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标准,厂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食堂油烟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规模”排放限值。

(三)营期东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四)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各项法规和标准规范。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进行合理的贮存。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有:废硅料、废金刚线、废塑料板、生化污泥、硅渣、废离子交换树脂、一般废包装材料、废滤筒、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一般固废可委托泰州鑫海线 (略) 等一般固废处置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有:废活性炭、含化学物质包装材料、废胶桶、废机油、废切削液、化验室废液、废试剂盒、废擦拭抹布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合理处置。本项目固废新建一座350m2一般固废库、一座100m2危废库用于固废暂存。压滤污泥、废过滤袋和大循环系统废离子交换树脂待鉴别。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系统,定期组织演练,及时有效处置污染事件,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厂区内输运以及使用,制订严谨的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

(六)你公司应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各类环保设施应设立标准的图形标志。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七)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八)本项目试生产前必须落实危废处置单位,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排污登记,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4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4-*

传??真:0514-*

通讯地址: (略) 扬子江中路188号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1

项目名称

亚普股份年产2万套氢系统自动化生产线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扬东路88号。

建设单位

亚普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项目概况

公司拟投资500万元,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扬东路88号,从事建设2万套氢系统自动化生产线的生产能力。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11日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相关承诺

1、环保诚信守法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完善废水处理系统。本项目综合废水经厂内预处理后接管六圩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最终达标后排入京杭大运河。废水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未列指标参照新颁布的《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六圩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

(二)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高工艺废气收集率,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

(三)本项目运营期东、西、北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南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四)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各项法规和标准规范。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进行合理的贮存。本项目新增固废有废包装材料、切管机和倒角机运行产生的废铁屑、更换的废接头及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油。其中废包装材料、切管机和倒角机运行产生的废铁屑、更换的废接头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废油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系统,定期组织演练,及时有效处置污染事件,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厂区内输运以及使用,制订严谨的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

(六)你公司应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各类环保设施应设立标准的图形标志。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七)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八)本项目试生产前必须落实危废处置单位,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排污登记,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序号

2

项目名称

扬州阿 (略) 年产14GW太阳能单晶硅片项目

建设地点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江路以东、扬圩路以西、汪扬路以南、胜利河以北

建设单位

扬州阿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项目概况

公司拟投资9亿元,租赁中交(扬州) (略) 位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江路东侧、扬圩路西侧、汪扬路南侧、胜利河北侧土地及厂房,建设14GW单晶硅片项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11日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相关承诺

1、环保诚信守法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完善废水处理系统。本项目纯水制备反冲洗废水、浓水和循环冷却塔机冷却机定排污水直接排入厂区内的污水管道;高浓度废水采用“调节+压滤+高级氧化+混凝沉淀”工艺预处理,低浓度废水(脱胶浸泡废水、药洗废水、逆流漂洗废水、脱胶初冲废水、地面清洁废水)采用“调节+压滤”工艺预处理,预处理后的以上两股废水一起采用“快速沉淀+水解酸化+缺氧+好氧+二沉池”工艺处理达标后接管污水处理厂。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直接进入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系统(缺氧+好氧+二沉池)。本项目生产工艺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的食堂废水分别收集后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出水与纯水制备废水(包括纯水制备浓水和纯水设备冲洗废水)、冷却塔及水冷机组排水一起 (略) 政污水管网,近期接入六圩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接入八里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放至京杭大运河,最终进入长江。本项目pH值和COD、SS、氨氮、TN、TP的接管浓度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中间接排放限值要求,LAS、动植物油的接管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本项目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中“硅太阳电池-硅片制造”限值要求。

(二)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高工艺废气收集率,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废气包括粘棒工序前处理(单晶硅棒清洁)废气、粘棒工序废气、塑料板脱胶废气和危废库贮存废气。粘棒工序前处理(单晶硅棒清洁)、粘棒工序废气、塑料板脱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塔处理装置处理,最终由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危废库废气采用密闭排风系统收集,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塔处理装置处理,最终由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最终通过食堂楼顶油烟排口(24m)集中排放。项目运营期间DA001、DA002排气筒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标准,厂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食堂油烟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规模”排放限值。

(三)营期东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四)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各项法规和标准规范。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进行合理的贮存。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有:废硅料、废金刚线、废塑料板、生化污泥、硅渣、废离子交换树脂、一般废包装材料、废滤筒、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一般固废可委托泰州鑫海线 (略) 等一般固废处置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有:废活性炭、含化学物质包装材料、废胶桶、废机油、废切削液、化验室废液、废试剂盒、废擦拭抹布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合理处置。本项目固废新建一座350m2一般固废库、一座100m2危废库用于固废暂存。压滤污泥、废过滤袋和大循环系统废离子交换树脂待鉴别。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系统,定期组织演练,及时有效处置污染事件,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厂区内输运以及使用,制订严谨的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

(六)你公司应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各类环保设施应设立标准的图形标志。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七)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八)本项目试生产前必须落实危废处置单位,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排污登记,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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