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清江浦区审计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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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清江浦区审计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局各科室、审计中心:

现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略) 清江浦区审计局

2023年12月2日





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略) 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按照区政府主要领导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问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 (略) 场秩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工作任务

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践行法治为民理念、整治执法顽瘴痼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举措。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六个方面问题开展整治。通过专项整治,推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特别是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农业农村、城市管理、卫生健康、金融监管等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有力有效解决,推动执法理念更新、执法方式优化,推动执法能力和执法保障水平有效提升,执法队*管理切实加强。

(一)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适用法律依据错误,行政执法事项外包,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不公,随意扩大行政检查范围、检查过频、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二)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等问题。

(三)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钓鱼式”执法,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以罚增收、以罚养人、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不严格执行有关文明执法的规定,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野蛮执法、不听取陈述申辩、不问缘由,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违规提供有偿服务,对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六)执法不作为问题。重点整治: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时效,对重大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执法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等问题。

三、工作机构

局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专班由总审计师孙兆兵任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任成员,法规审理科负责人任联络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法规审理科,由王晓春同志任主任。

四、工作安排

(一)周密安排部署(2023年12月3日前)。要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迅速作出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时限、工作措施、工作成果和检验标准,研究制定本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梳理问题清单(2023年12月10日前)。对照整治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审计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面体检”,对行政执法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本单位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及情况报告报区司法局汇总。

(三)开展专项整治(2024年8月7日前)。对照梳理形成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认真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整改单位和责任人,形成整改销号清单,实施销号管理。对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对短期内难以整改的问题列出时间表、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相关人员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移送有权机关处理。对专项整治过程中新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列入整改计划并进行整改。专项整治完成后,形成总结报告,经主要领导同意后于2024年8月7日前报区司法局。总结报告要明确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有关建议等。

(四)接受专项监督(2024年10月底前)。接受区政府组织的对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对问题排查、清单梳理、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积极做好问题整改,保证整改效果彰显。

(五)组织“回头看”(2024年12月底前)。对照六个方面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已经整改的问题要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顽疾变异,同时抓好露头新问题整改。





(略) 清江浦区审计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2日印发



附件2

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略) 清江浦区审计局

序号

问题类型

具体表现形式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1

执法不规范问题

1.亮证执法执行不到位

对审计工作人员提出要求,严格执行规范执法程序。

2023年12月底

2.






2

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

1.



2.






3

逐利执法问题

1.



2.






4

执法粗暴问题

1.



2.







5

执法“寻租”问题

1.


2.






6

执法不作为问题

1.



2.






7

其他问题

1.



2.







注:1.具体问题表现形式参照通知中的工作任务进行详细列举,每家单位报送不少于1条。

2.整改措施需细化具体举措,具有针对性,不能泛泛列举。

3.整改时限需明确具体日期,如XXXX年XX月底前,整改期限不得迟于2024年8月7日。




局各科室、审计中心:

现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略) 清江浦区审计局

2023年12月2日





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略) 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按照区政府主要领导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问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 (略) 场秩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工作任务

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践行法治为民理念、整治执法顽瘴痼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举措。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六个方面问题开展整治。通过专项整治,推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特别是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农业农村、城市管理、卫生健康、金融监管等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有力有效解决,推动执法理念更新、执法方式优化,推动执法能力和执法保障水平有效提升,执法队*管理切实加强。

(一)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适用法律依据错误,行政执法事项外包,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不公,随意扩大行政检查范围、检查过频、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二)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等问题。

(三)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钓鱼式”执法,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以罚增收、以罚养人、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不严格执行有关文明执法的规定,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野蛮执法、不听取陈述申辩、不问缘由,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违规提供有偿服务,对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六)执法不作为问题。重点整治: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时效,对重大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执法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等问题。

三、工作机构

局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专班由总审计师孙兆兵任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任成员,法规审理科负责人任联络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法规审理科,由王晓春同志任主任。

四、工作安排

(一)周密安排部署(2023年12月3日前)。要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迅速作出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时限、工作措施、工作成果和检验标准,研究制定本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梳理问题清单(2023年12月10日前)。对照整治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审计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面体检”,对行政执法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本单位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及情况报告报区司法局汇总。

(三)开展专项整治(2024年8月7日前)。对照梳理形成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认真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整改单位和责任人,形成整改销号清单,实施销号管理。对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对短期内难以整改的问题列出时间表、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相关人员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移送有权机关处理。对专项整治过程中新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列入整改计划并进行整改。专项整治完成后,形成总结报告,经主要领导同意后于2024年8月7日前报区司法局。总结报告要明确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有关建议等。

(四)接受专项监督(2024年10月底前)。接受区政府组织的对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对问题排查、清单梳理、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积极做好问题整改,保证整改效果彰显。

(五)组织“回头看”(2024年12月底前)。对照六个方面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已经整改的问题要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顽疾变异,同时抓好露头新问题整改。





(略) 清江浦区审计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2日印发



附件2

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略) 清江浦区审计局

序号

问题类型

具体表现形式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1

执法不规范问题

1.亮证执法执行不到位

对审计工作人员提出要求,严格执行规范执法程序。

2023年12月底

2.






2

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

1.



2.






3

逐利执法问题

1.



2.






4

执法粗暴问题

1.



2.







5

执法“寻租”问题

1.


2.






6

执法不作为问题

1.



2.






7

其他问题

1.



2.







注:1.具体问题表现形式参照通知中的工作任务进行详细列举,每家单位报送不少于1条。

2.整改措施需细化具体举措,具有针对性,不能泛泛列举。

3.整改时限需明确具体日期,如XXXX年XX月底前,整改期限不得迟于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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