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夏邑分局关于《夏邑县春情江粉丝厂年产660吨粉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信息公开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夏邑分局关于《夏邑县春情江粉丝厂年产660吨粉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信息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夏邑县春情江粉丝厂年产660吨粉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0370-*
通讯地址:夏邑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夏邑县春情江粉丝厂年产660吨粉丝项目 | 夏邑县何营乡槐刘村李楼 | 夏邑县春情江粉丝厂 | 河南 (略) | 本项目投资16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包装车间、仓库、办公区等,项目建成后年产660吨粉丝。 | 1.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解冻清洗废水、设备和车间清洗废水、锅炉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解冻清洗废水、设备和车间清洗废水、锅炉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附近沟渠(不连通地表水体)用于周边农田灌溉(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强化除磷沉淀池+消毒池”,处理能力为5m3/d),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2006年修改单表1一级标准(B标准)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地作物)的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2.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加水搅拌工序废气、锅炉废气和污水处理站恶臭。加水搅拌工序采取“加强管理,尽量减慢加料速度;降低物料落差,倒面后及时加盖密闭;定期清扫车间地面”措施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并设置8m高排气筒,锅炉废气的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及《 (略) 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附录2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采取“加强恶臭污染源管理、加强绿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后,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的要求。 3.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机、粉丝机、燃气锅炉、压缩机、冷却塔、烘干机、封口机等设备运转噪声,噪声源强为50-75dB(A)。项目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墙壁隔音、距离衰减、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后,四厂界昼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和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定期外售,不合格品定期外售用作饲料,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经自然干化后由附近村民拉走堆肥还田,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本项目固废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夏邑县春情江粉丝厂年产660吨粉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0370-*
通讯地址:夏邑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夏邑县春情江粉丝厂年产660吨粉丝项目 | 夏邑县何营乡槐刘村李楼 | 夏邑县春情江粉丝厂 | 河南 (略) | 本项目投资16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包装车间、仓库、办公区等,项目建成后年产660吨粉丝。 | 1.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解冻清洗废水、设备和车间清洗废水、锅炉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解冻清洗废水、设备和车间清洗废水、锅炉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附近沟渠(不连通地表水体)用于周边农田灌溉(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强化除磷沉淀池+消毒池”,处理能力为5m3/d),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2006年修改单表1一级标准(B标准)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地作物)的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2.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加水搅拌工序废气、锅炉废气和污水处理站恶臭。加水搅拌工序采取“加强管理,尽量减慢加料速度;降低物料落差,倒面后及时加盖密闭;定期清扫车间地面”措施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并设置8m高排气筒,锅炉废气的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及《 (略) 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附录2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采取“加强恶臭污染源管理、加强绿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后,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的要求。 3.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机、粉丝机、燃气锅炉、压缩机、冷却塔、烘干机、封口机等设备运转噪声,噪声源强为50-75dB(A)。项目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墙壁隔音、距离衰减、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后,四厂界昼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和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定期外售,不合格品定期外售用作饲料,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经自然干化后由附近村民拉走堆肥还田,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本项目固废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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