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养牛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智慧养牛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智慧养牛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洋河镇石冷路以南、张家村东南侧 | |
建设单位: | 青岛融汇润达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12月07日 至 2023年12月14日 | |
项目概况: | 青岛融汇润达 (略) (略) 洋河镇石冷路以南、张家村东南侧,拟投资42000万元建设智慧养牛项目。 本项目占地面积99.9亩(约66600平方米),新建牛舍11栋、牛运动场11处、产房1座、挤奶厅2座、青贮窖2座、干草库1座、精料库1座、粪污暂存间1座、固粪发酵车间2座、病死牛暂存间1座、危废暂存间1座、一般固废间1座以及综合办公楼1座等;年存栏奶牛4000头,其中成年母牛2500头,后备牛1500头,年产牛奶19000t。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采用科学合理调控饲料,饲料添加EM复合微生物制剂、酶制剂和植物提取液等活性物质;加强牛场环境综合管理,垫料及粪污一天清理3次;牛舍加强通风(除冬季封闭保暖外,均为敞开式通风),减少恶臭污染物的蓄积;固粪发酵车间采用好氧堆肥的方式,减少恶臭气体的产生;对养殖区及粪污处理区域定期喷洒除臭剂,抑制恶臭气体的排放量,厂区内加强绿化。粪肥外运采用防渗漏车辆,选用离村庄较远的运输路线及粪污消纳田,严格按照消纳田所在位置进行转移,禁止随处倾倒。厂界H2S、NH3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NH3≤1.5mg/m3,H2S≤0.06mg/m3),厂界臭气浓度应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限值要求(70(无量纲))。 食堂油烟经油烟机集气罩收集,进入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内置专用烟道(高于屋顶1.5m)排放。食堂油烟排放浓度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小型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5mg/m3)。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牛粪尿采用干清粪工艺,与夏季牛舍喷淋废水、挤奶设备清洗废水及挤奶厅地面冲洗废水、牛奶速冷系统排污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经粪污暂存间集污池收集后,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出的液体粪污经厂区内氧化塘处理后,满足无害化的要求,作为液态肥还田;分离出的固体牛粪部分堆肥后直接还田,剩余部分进入垫料加工系统制成垫料回用于牛舍,垫料定期清理,最终作为粪肥还田。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牛粪部分固体粪堆肥后直接还田,剩余部分进入垫料加工系统制成垫料回用于牛舍,垫料定期清理,最终作为粪肥还田,病死牛及胎衣暂存于病死牛暂存间,对病死牛进行消毒,不在厂内长期存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氧化塘污泥作为液体肥还田,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防疫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餐厨废弃物收集于带盖的餐厨垃圾收集桶内,定期交由具有餐厨废弃物收运特许经营权的单位外运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须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及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存档备查。 项目须按照分区防控原则,对危废暂存间、病死牛暂存间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按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控点,防止污染地下水。 (五)严格落实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六)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措施。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和《报告表》确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监测采样平台,污染防治设施加装专用电表,记录电量消耗情况,以备检查。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北京路2号行政服务西楼裙楼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 |
邮政编码: | * |
项目名称: | 智慧养牛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洋河镇石冷路以南、张家村东南侧 | |
建设单位: | 青岛融汇润达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12月07日 至 2023年12月14日 | |
项目概况: | 青岛融汇润达 (略) (略) 洋河镇石冷路以南、张家村东南侧,拟投资42000万元建设智慧养牛项目。 本项目占地面积99.9亩(约66600平方米),新建牛舍11栋、牛运动场11处、产房1座、挤奶厅2座、青贮窖2座、干草库1座、精料库1座、粪污暂存间1座、固粪发酵车间2座、病死牛暂存间1座、危废暂存间1座、一般固废间1座以及综合办公楼1座等;年存栏奶牛4000头,其中成年母牛2500头,后备牛1500头,年产牛奶19000t。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采用科学合理调控饲料,饲料添加EM复合微生物制剂、酶制剂和植物提取液等活性物质;加强牛场环境综合管理,垫料及粪污一天清理3次;牛舍加强通风(除冬季封闭保暖外,均为敞开式通风),减少恶臭污染物的蓄积;固粪发酵车间采用好氧堆肥的方式,减少恶臭气体的产生;对养殖区及粪污处理区域定期喷洒除臭剂,抑制恶臭气体的排放量,厂区内加强绿化。粪肥外运采用防渗漏车辆,选用离村庄较远的运输路线及粪污消纳田,严格按照消纳田所在位置进行转移,禁止随处倾倒。厂界H2S、NH3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NH3≤1.5mg/m3,H2S≤0.06mg/m3),厂界臭气浓度应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限值要求(70(无量纲))。 食堂油烟经油烟机集气罩收集,进入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内置专用烟道(高于屋顶1.5m)排放。食堂油烟排放浓度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小型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5mg/m3)。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牛粪尿采用干清粪工艺,与夏季牛舍喷淋废水、挤奶设备清洗废水及挤奶厅地面冲洗废水、牛奶速冷系统排污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经粪污暂存间集污池收集后,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出的液体粪污经厂区内氧化塘处理后,满足无害化的要求,作为液态肥还田;分离出的固体牛粪部分堆肥后直接还田,剩余部分进入垫料加工系统制成垫料回用于牛舍,垫料定期清理,最终作为粪肥还田。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牛粪部分固体粪堆肥后直接还田,剩余部分进入垫料加工系统制成垫料回用于牛舍,垫料定期清理,最终作为粪肥还田,病死牛及胎衣暂存于病死牛暂存间,对病死牛进行消毒,不在厂内长期存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氧化塘污泥作为液体肥还田,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防疫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餐厨废弃物收集于带盖的餐厨垃圾收集桶内,定期交由具有餐厨废弃物收运特许经营权的单位外运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须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及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存档备查。 项目须按照分区防控原则,对危废暂存间、病死牛暂存间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按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控点,防止污染地下水。 (五)严格落实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六)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措施。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和《报告表》确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监测采样平台,污染防治设施加装专用电表,记录电量消耗情况,以备检查。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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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略) 北京路2号行政服务西楼裙楼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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