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福建武夷山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意见的函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福建武夷山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意见的函
武夷山生态创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福建武夷山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我局组织的规划环评审查小组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印发给你单位,请你单位根据审查小组意见和已修改的报告书,进一步优化调整规划,控制开发规模,在规划实施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附件:1.《福建武夷山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意见
2.《福建武夷山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成员名单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福建武夷山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意见
2023年10月24日, (略) 生态环境 (略) 组织召开《福建武夷山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技术审查会。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 (略) 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工信局,武夷山世遗办、武夷山生态环境局, (略) 发科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武夷山环带办,武夷街道、兴田镇人民政府、洋庄乡人民政府,武夷山生态创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实施单位), (略) 城乡规 (略) (规划编制单位), (略) 环 (略) (规划环评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及应邀的6名专家共计3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相关部门代表和专家共11人组成审查小组(见附件2),会上审查小组和与会代表听取了《报告书》相关内容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规划概述
福建武夷山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范围包括仙店园、旗山园、洋庄园3个园区,规划面积317.46公顷。其中,仙店园东至国道G237,西至武夷新区快速通道西侧边界用地,南至仙店的林尾村南部,北至武夷山生态创业园区一期边界用地,规划面积253.13公顷。旗山园东至武夷大道,西至百花路西侧边界用地,南至桃园路,北至学府嘉苑,规划面积29.31公顷。洋庄园东至国道G237,西至纵一路,南至乡道Y235,北至横一路,规划面积35.02 公顷。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规划产业:茶制品、茶机械、茶食品、茶包装、竹木制品和新兴产业。
产业布局:仙店园包括茶制品组团、茶食品组团、茶机械组团、竹木制品组团、新兴产业组团、生活生产配套组团。旗山园包括茶研发创新组团、茶商贸商业组团。洋庄园包括竹木制品组团、茶食品组团。
二、对《报告书》的总体审查意见
《报告书》在区域环境状况调查和回顾性评价的基础上,识别了规划实施的主要资源环境制约因素,预测评价了规划实施对区域水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等方面的影响以及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论证了规划实施的环境合理性,提出了规划优化调整建议以及预防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与措施。
《报告书》基础资料较详实,内容较全面,采用的预测和分析方法适当,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
三、对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可行性的总体评价
从总体上看,该 (略) 、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相关规划基本协调。园区存在位于闽江上游、边界下游有石雄水厂、三姑水厂、莲花山和兴田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毗邻武夷山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区等环境制约因素。因此,应依据《报告书》和审查小组意见,进一步优化规划产业定位、规模及空间布局,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预防和减轻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不良环境影响。
四、在规划优化调整与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空间管控。规划实施过程应重点保护区域水环境及武夷山丹霞地貌的完整性,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进一步优化规划方案,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及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衔接,并与武夷山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区保护规划相协调。
(二)优化空间布局。园区应 (略) 定位发展低污染、低能耗产业。仙店园在“双世遗”缓冲区内的现有企业在符合《武夷山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管理规划(福建部分)》前提下保持现状,严格控制现有企业规模,与该管理规划有冲突的企业,按照相关部门意见进行符合性论证。
(三)优化用地布局。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用地调整及产业布局等要求,妥善处理好工业区与居民区相邻的问题,合理规划环保控制带,促进区域人居环境的持续改善和提升。
(四)严格环境准入。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严格项目准入和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引进项目应达到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禁止引入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污染物项目,严控以排放氨氮、总磷为主要污染物的项目。禁止引入酸洗、磷化、钝化、电镀和含电镀工序项目。
(五)优化能源结构。园区能源结构以电能和天然气为主,鼓励推动园区集中供热工程建设,推进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利用。按照《关于全面推进锅炉污染整治促进清洁低碳转型的意见》实施园区锅炉污染整治,逐步淘汰园区内分散的生物质锅炉。
(六)严守环境质量底线。 (略) 、市关于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污染物总量控制。实施重点企业升级改造,加强物料储运过程的密闭措施,有效控制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园区应提请当地政府加快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接管率及处理率,进一步削减入河水污染物,确保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七)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应与园区开发建设同步实施。按照“分质分流、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排水系统。加快推进江源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工程及洋庄园污水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园区废水依托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依法依规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处理处置。
(八)加强环境监测体系和能力建设。做好纳污水域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周边敏感区大气环境的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或调整规划。
(九)建立健全区域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区内环境风险管控,在仙店园和洋庄园区设置足够容积的公共事故应急池。建立园区水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建立区域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提升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
(十)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在规划实施中适时(一般为五年)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调整规划或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在规划进行重大调整或修订时应依法重新或补充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五、对规划包含的近期建设项目环评的指导意见和简化建议
规划所包含的建设项目,应结合规划环评提出的指导意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落实相关要求,加强与规划环评的联动。应重点关注大气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强化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相关措施的落实。结合《报告书》及审查意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落实相关要求,加强与规划环评文件的联动。规划环评中环境协调性分析、环境现状、污染源调查符合要求的资料可供建设项目环评共享,项目环评相应评价内容可结合实际情况予以简化。
审查小组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2
《福建武夷山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成员名单
姓 名 | 单 位 | 职称/职务 |
彭 佳 | (略) 生态环境局 | 行政审核审批科工程师 |
廖 伟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工业与高技术发展科科长 |
赖富钱 | (略) 自然资源局 | 规划科科员 |
吴呈恭 | (略) 林业局 | 行政审核审批科三级主任科员 |
王其华 | (略) 工信局 | 投资规划和科技科科长 |
刘用清 | (略) 环境科学学会 | 教授级高工 |
郑大增 | (略) 环 (略) | 高级工程师 |
郑育毅 | 福建师范大学环境科 (略) | 教授级高工 |
饶 烁 | (略) (略) | 高级工程师 |
陈忠民 | (略)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技术中心 | 高级工程师 |
何妙洪 | (略) 武夷山环境监测站 | 高级工程师 |
抄送: (略) 人民政府, (略) 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工信局, (略) 武夷山生态环境局, (略) 环 (略) 。
武夷山生态创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福建武夷山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我局组织的规划环评审查小组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印发给你单位,请你单位根据审查小组意见和已修改的报告书,进一步优化调整规划,控制开发规模,在规划实施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附件:1.《福建武夷山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意见
2.《福建武夷山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成员名单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福建武夷山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意见
2023年10月24日, (略) 生态环境 (略) 组织召开《福建武夷山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技术审查会。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 (略) 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工信局,武夷山世遗办、武夷山生态环境局, (略) 发科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武夷山环带办,武夷街道、兴田镇人民政府、洋庄乡人民政府,武夷山生态创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实施单位), (略) 城乡规 (略) (规划编制单位), (略) 环 (略) (规划环评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及应邀的6名专家共计3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相关部门代表和专家共11人组成审查小组(见附件2),会上审查小组和与会代表听取了《报告书》相关内容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规划概述
福建武夷山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范围包括仙店园、旗山园、洋庄园3个园区,规划面积317.46公顷。其中,仙店园东至国道G237,西至武夷新区快速通道西侧边界用地,南至仙店的林尾村南部,北至武夷山生态创业园区一期边界用地,规划面积253.13公顷。旗山园东至武夷大道,西至百花路西侧边界用地,南至桃园路,北至学府嘉苑,规划面积29.31公顷。洋庄园东至国道G237,西至纵一路,南至乡道Y235,北至横一路,规划面积35.02 公顷。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规划产业:茶制品、茶机械、茶食品、茶包装、竹木制品和新兴产业。
产业布局:仙店园包括茶制品组团、茶食品组团、茶机械组团、竹木制品组团、新兴产业组团、生活生产配套组团。旗山园包括茶研发创新组团、茶商贸商业组团。洋庄园包括竹木制品组团、茶食品组团。
二、对《报告书》的总体审查意见
《报告书》在区域环境状况调查和回顾性评价的基础上,识别了规划实施的主要资源环境制约因素,预测评价了规划实施对区域水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等方面的影响以及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论证了规划实施的环境合理性,提出了规划优化调整建议以及预防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与措施。
《报告书》基础资料较详实,内容较全面,采用的预测和分析方法适当,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
三、对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可行性的总体评价
从总体上看,该 (略) 、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相关规划基本协调。园区存在位于闽江上游、边界下游有石雄水厂、三姑水厂、莲花山和兴田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毗邻武夷山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区等环境制约因素。因此,应依据《报告书》和审查小组意见,进一步优化规划产业定位、规模及空间布局,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预防和减轻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不良环境影响。
四、在规划优化调整与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空间管控。规划实施过程应重点保护区域水环境及武夷山丹霞地貌的完整性,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进一步优化规划方案,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及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衔接,并与武夷山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区保护规划相协调。
(二)优化空间布局。园区应 (略) 定位发展低污染、低能耗产业。仙店园在“双世遗”缓冲区内的现有企业在符合《武夷山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管理规划(福建部分)》前提下保持现状,严格控制现有企业规模,与该管理规划有冲突的企业,按照相关部门意见进行符合性论证。
(三)优化用地布局。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用地调整及产业布局等要求,妥善处理好工业区与居民区相邻的问题,合理规划环保控制带,促进区域人居环境的持续改善和提升。
(四)严格环境准入。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严格项目准入和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引进项目应达到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禁止引入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污染物项目,严控以排放氨氮、总磷为主要污染物的项目。禁止引入酸洗、磷化、钝化、电镀和含电镀工序项目。
(五)优化能源结构。园区能源结构以电能和天然气为主,鼓励推动园区集中供热工程建设,推进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利用。按照《关于全面推进锅炉污染整治促进清洁低碳转型的意见》实施园区锅炉污染整治,逐步淘汰园区内分散的生物质锅炉。
(六)严守环境质量底线。 (略) 、市关于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污染物总量控制。实施重点企业升级改造,加强物料储运过程的密闭措施,有效控制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园区应提请当地政府加快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接管率及处理率,进一步削减入河水污染物,确保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七)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应与园区开发建设同步实施。按照“分质分流、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排水系统。加快推进江源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工程及洋庄园污水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园区废水依托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依法依规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处理处置。
(八)加强环境监测体系和能力建设。做好纳污水域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周边敏感区大气环境的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或调整规划。
(九)建立健全区域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区内环境风险管控,在仙店园和洋庄园区设置足够容积的公共事故应急池。建立园区水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建立区域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提升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
(十)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在规划实施中适时(一般为五年)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调整规划或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在规划进行重大调整或修订时应依法重新或补充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五、对规划包含的近期建设项目环评的指导意见和简化建议
规划所包含的建设项目,应结合规划环评提出的指导意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落实相关要求,加强与规划环评的联动。应重点关注大气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强化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相关措施的落实。结合《报告书》及审查意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落实相关要求,加强与规划环评文件的联动。规划环评中环境协调性分析、环境现状、污染源调查符合要求的资料可供建设项目环评共享,项目环评相应评价内容可结合实际情况予以简化。
审查小组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2
《福建武夷山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成员名单
姓 名 | 单 位 | 职称/职务 |
彭 佳 | (略) 生态环境局 | 行政审核审批科工程师 |
廖 伟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工业与高技术发展科科长 |
赖富钱 | (略) 自然资源局 | 规划科科员 |
吴呈恭 | (略) 林业局 | 行政审核审批科三级主任科员 |
王其华 | (略) 工信局 | 投资规划和科技科科长 |
刘用清 | (略) 环境科学学会 | 教授级高工 |
郑大增 | (略) 环 (略) | 高级工程师 |
郑育毅 | 福建师范大学环境科 (略) | 教授级高工 |
饶 烁 | (略) (略) | 高级工程师 |
陈忠民 | (略)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技术中心 | 高级工程师 |
何妙洪 | (略) 武夷山环境监测站 | 高级工程师 |
抄送: (略) 人民政府, (略) 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工信局, (略) 武夷山生态环境局, (略) 环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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