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6日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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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6日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9-*

传 ???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管委会339室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大庆 (略) 生物产业园建设项目

黑龙江大庆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大庆 (略)

黑龙江 (略)

(一)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边界设置围档,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装载易起尘物料采取遮盖措施,减少沿途散落;使用商品混凝土,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通过以上措施,施工场界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选用正规厂家、噪声较低的环保型设备、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证现场设备安装质量,确保施工设备正常运行,严禁在22:00~6:00时间段内施工,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桶内集中处置;建筑垃圾尽量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送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期地面降尘。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脂肽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脂肽车间的1根21米高排气筒排放;脂肽发酵过程产生的NH3、H2S和臭气浓度经密闭管道收集后进入“碱洗+水洗+臭氧发生器”尾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净化后的废气通过脂肽车间的21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NH3、H2S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浓度限值;脂肽原辅料库投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脂肽原辅料库的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农牧车间投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除处理后,通过农牧车间的15米高排气筒排放,菌液、微生物菌剂、有机物料腐熟剂发酵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进入“碱洗+水洗+臭氧发生器”尾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农牧车间的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NH3、H2S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研发中心试验废气由通风橱经风管引入末端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研发中心的21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的硫酸雾、氯化氢、苯、*苯、苯酚、*醇、NMHC、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氨气、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醛储罐设置气相平衡管,*醛储罐呼吸及装卸车废气由风机经密闭集气管道引入“水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经调配用房的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醛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危险废物存储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危废贮存库设置的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的NMHC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3台4t/h蒸汽锅炉和2台6t/h蒸汽锅炉(一用一备)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动力中心设置的24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的SO2、NOx、颗粒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限值要求;2台6t/h热风炉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农牧车间设置的21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限值要求,SO2、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过统一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集中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污水处理站的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的NH3、H2S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硫酸雾、氯化氢、苯、*苯、苯酚、*醇、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NH3、H2S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臭气浓度要求;厂房外挥发性有机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废水主要包括生物有机肥生产工艺水蒸气冷凝废水、实验器皿二段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循环排污水、废气吸收装置废水、实验废水、生产用水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及初期雨水。厂区新建1座处理规模为400m3/d的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工艺为“格栅+集水池+调节池+气浮系统+水解酸化池+A2O+二沉池+混凝沉淀池” ,生物有机肥发酵废水、实验器皿二段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循环排污水、废气吸收装置废水、实验废水、生产用水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锅炉排污水及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宏伟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后,经管网进入宏伟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进入初期雨水池收集后分批次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宏伟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后,经管网进入宏伟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加强管理,定期巡检,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对生产装置的阀门、机泵、开口阀等经常存在物料泄露的地方,进行定期巡检,筛查出发生泄露的位置,确认泄露的设备,安排人员进行维修和更换。污水处理站内各污水池、罐区(环墙式和护坡式罐基础)、地下管道属于重点防渗区,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重点防渗区相关要求;各生产车间、动力车间、研发中心、调配用房、罐区(储罐到防火堤之间的地面及防火堤)、 卸车鹤位、脂肽原辅料库、成品库、循环水池、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属于一般防渗区,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一般防渗区相关要求。危废贮存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新建监测井3个,建设项目场地和上、下游各布设1个。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的设备采用隔声和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加强设备维护,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弃物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 (略) 政环卫部门处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器、实验室废物、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装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物、废机油均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布袋、除贮存危险化学品外的废包装物、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废,委托相关单位统一处置。餐厨垃圾委托有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许可的单位进行处理。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管理体系,降低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识别、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预警、预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处置泄露污染,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在开工建设前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评估与修订。

(八)建立环保组织机构。制定可行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环保档案,加强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把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9-*

传 ???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管委会339室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大庆 (略) 生物产业园建设项目

黑龙江大庆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大庆 (略)

黑龙江 (略)

(一)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边界设置围档,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装载易起尘物料采取遮盖措施,减少沿途散落;使用商品混凝土,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通过以上措施,施工场界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选用正规厂家、噪声较低的环保型设备、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证现场设备安装质量,确保施工设备正常运行,严禁在22:00~6:00时间段内施工,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桶内集中处置;建筑垃圾尽量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送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期地面降尘。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脂肽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脂肽车间的1根21米高排气筒排放;脂肽发酵过程产生的NH3、H2S和臭气浓度经密闭管道收集后进入“碱洗+水洗+臭氧发生器”尾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净化后的废气通过脂肽车间的21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NH3、H2S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浓度限值;脂肽原辅料库投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脂肽原辅料库的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农牧车间投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除处理后,通过农牧车间的15米高排气筒排放,菌液、微生物菌剂、有机物料腐熟剂发酵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进入“碱洗+水洗+臭氧发生器”尾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农牧车间的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NH3、H2S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研发中心试验废气由通风橱经风管引入末端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研发中心的21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的硫酸雾、氯化氢、苯、*苯、苯酚、*醇、NMHC、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氨气、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醛储罐设置气相平衡管,*醛储罐呼吸及装卸车废气由风机经密闭集气管道引入“水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经调配用房的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醛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危险废物存储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危废贮存库设置的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的NMHC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3台4t/h蒸汽锅炉和2台6t/h蒸汽锅炉(一用一备)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动力中心设置的24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的SO2、NOx、颗粒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限值要求;2台6t/h热风炉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农牧车间设置的21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限值要求,SO2、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过统一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集中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污水处理站的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的NH3、H2S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硫酸雾、氯化氢、苯、*苯、苯酚、*醇、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NH3、H2S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臭气浓度要求;厂房外挥发性有机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废水主要包括生物有机肥生产工艺水蒸气冷凝废水、实验器皿二段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循环排污水、废气吸收装置废水、实验废水、生产用水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及初期雨水。厂区新建1座处理规模为400m3/d的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工艺为“格栅+集水池+调节池+气浮系统+水解酸化池+A2O+二沉池+混凝沉淀池” ,生物有机肥发酵废水、实验器皿二段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循环排污水、废气吸收装置废水、实验废水、生产用水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锅炉排污水及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宏伟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后,经管网进入宏伟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进入初期雨水池收集后分批次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宏伟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后,经管网进入宏伟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加强管理,定期巡检,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对生产装置的阀门、机泵、开口阀等经常存在物料泄露的地方,进行定期巡检,筛查出发生泄露的位置,确认泄露的设备,安排人员进行维修和更换。污水处理站内各污水池、罐区(环墙式和护坡式罐基础)、地下管道属于重点防渗区,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重点防渗区相关要求;各生产车间、动力车间、研发中心、调配用房、罐区(储罐到防火堤之间的地面及防火堤)、 卸车鹤位、脂肽原辅料库、成品库、循环水池、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属于一般防渗区,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一般防渗区相关要求。危废贮存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新建监测井3个,建设项目场地和上、下游各布设1个。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的设备采用隔声和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加强设备维护,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弃物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 (略) 政环卫部门处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器、实验室废物、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装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物、废机油均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布袋、除贮存危险化学品外的废包装物、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废,委托相关单位统一处置。餐厨垃圾委托有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许可的单位进行处理。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管理体系,降低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识别、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预警、预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处置泄露污染,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在开工建设前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评估与修订。

(八)建立环保组织机构。制定可行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环保档案,加强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把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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