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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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皋财报〔2023〕139号 签发人:李善忠

关于2022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反馈问题

整改情况的报告

县审计局:

贵局于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6月30日对我县2022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本次审计,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有关问题,反馈的问题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同时对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加强粮食风险基金增值管理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我局收到《皋兰县审计局审计报告》(皋审财报〔2023〕7号)后,高度重视,针对审计反馈的问题,组织局相关股室人员认真研究,细化措施,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未将闲置不用的预算周转金1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问题。

问题表述:2022年初结转预算周转金15万元,本年度未安排使用,截止12月底也未收回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原因分析:上述问题中涉及的预算周转金15万元为以前年度用于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周转使用所设置,因我县近年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末贷方均有余额,没有赤字现象,所以没有考虑到将预算周转金调入的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该问题,县财政总预算会计账务已于2023年7月将15万元的预算周转金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账务处理均为:

借:预算周转金 15万元

贷: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5万元

该笔账务处理后总预算会计预算周转金账面余额为0元。

(二)关于代理银行违规占压财政资金106.09万元的问题。

问题表述:皋兰县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在 (略) 级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再就业专项配套资金时,因收款人户名错误,资金在代理银行中国 (略) 皋兰支行滞留18天、9天未及时退回,占压财政资金106.09万元。

原因分析:上述问题为皋兰县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在 (略) 级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再就业专项配套资金时,因收款人账户名称提供有误,支付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时收款账户名称应为“皋兰县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代付户”,后发现没有收到后才联系付款方。支付再就业专项配套资金的收款方因为甘肃 (略) ,误写为甘肃警察职业学校,造成退付间隔时间较长。

整改措施:针对该问题,县财政采取以下方式予以整改。

一是要求预算单位在预算执行环节加强对收款方信息的核对,确认无误后再发送支付申请;二是县财政加强与各代理付款商业银行的联系,对发现的退款及时处理,杜绝资金滞留时间过长。三是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进工作,举办了全县财政业务提升培训班,着力增强全县财务人员业务能力。

(三)关于未将粮食风险基金收入转入本金的问题

问题表述:县财政局2022年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利息收入合计0.6万元(其中0.49万元已上缴国库),均未转入粮食风险基金本金,未能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原因分析: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为县财政对《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粮食风险基金专户资金按单位活期存款利率按季计息,利息收入转增粮食风险基金本金,不得抵顶地方财政应到位的配套资金,不得挪作他用”的规定学,针对财政总会计制度、清算管理、审计报告和财经秩序专项整治中涉及的问题,全面开展政策解读与实务操作培训,切实提升财政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合理控制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做好系统新旧年度数据对接、年终结账及科目调整工作。坚持总额控制、勤俭节约和专款专用的原则,加强和规范预备费的管理,严格按照预备费的使用范围,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督促预算单位提高预备费的使用效益。

(二)加强基金专户管理,做到保值增值。加强对基金专户的管理, (略) 财政要求将财政专户会计核算业务纳入3.0系统上线运行,专户管理更加规范。从2024年起,对粮食风险基金专户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分账核算,用于支出(或退付)的资金,应按照预算、用款计划、项目进度和规定程序支付,确保资金安全。将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活期存款利息收入转增本金,实现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保值增值。

(三)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从指标分配下达、用款计划编制和申请资金拨付各环节盯紧盯牢,确保在规定时限要求之内及早将财政资金拨付到实际项目和最终用款环节。靠实部门单位的主体责任,定期通报年初预算项目的支出进度,对已分配下达的预算资金加强跟踪问效,督促加快项目组织实施进度,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严格执行结余结转两年以上资金收回财政统筹使用的规定,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落实中央直达资金监管要求,常态化监督直达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直接惠企利民。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与撬动作用,有效带动扩大社会投资和促进消费。

以上报告妥否,请指正。

2023年9月12日


皋财报〔2023〕139号 签发人:李善忠

关于2022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反馈问题

整改情况的报告

县审计局:

贵局于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6月30日对我县2022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本次审计,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有关问题,反馈的问题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同时对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加强粮食风险基金增值管理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我局收到《皋兰县审计局审计报告》(皋审财报〔2023〕7号)后,高度重视,针对审计反馈的问题,组织局相关股室人员认真研究,细化措施,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未将闲置不用的预算周转金1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问题。

问题表述:2022年初结转预算周转金15万元,本年度未安排使用,截止12月底也未收回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原因分析:上述问题中涉及的预算周转金15万元为以前年度用于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周转使用所设置,因我县近年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末贷方均有余额,没有赤字现象,所以没有考虑到将预算周转金调入的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该问题,县财政总预算会计账务已于2023年7月将15万元的预算周转金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账务处理均为:

借:预算周转金 15万元

贷: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5万元

该笔账务处理后总预算会计预算周转金账面余额为0元。

(二)关于代理银行违规占压财政资金106.09万元的问题。

问题表述:皋兰县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在 (略) 级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再就业专项配套资金时,因收款人户名错误,资金在代理银行中国 (略) 皋兰支行滞留18天、9天未及时退回,占压财政资金106.09万元。

原因分析:上述问题为皋兰县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在 (略) 级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再就业专项配套资金时,因收款人账户名称提供有误,支付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时收款账户名称应为“皋兰县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代付户”,后发现没有收到后才联系付款方。支付再就业专项配套资金的收款方因为甘肃 (略) ,误写为甘肃警察职业学校,造成退付间隔时间较长。

整改措施:针对该问题,县财政采取以下方式予以整改。

一是要求预算单位在预算执行环节加强对收款方信息的核对,确认无误后再发送支付申请;二是县财政加强与各代理付款商业银行的联系,对发现的退款及时处理,杜绝资金滞留时间过长。三是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进工作,举办了全县财政业务提升培训班,着力增强全县财务人员业务能力。

(三)关于未将粮食风险基金收入转入本金的问题

问题表述:县财政局2022年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利息收入合计0.6万元(其中0.49万元已上缴国库),均未转入粮食风险基金本金,未能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原因分析: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为县财政对《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粮食风险基金专户资金按单位活期存款利率按季计息,利息收入转增粮食风险基金本金,不得抵顶地方财政应到位的配套资金,不得挪作他用”的规定学,针对财政总会计制度、清算管理、审计报告和财经秩序专项整治中涉及的问题,全面开展政策解读与实务操作培训,切实提升财政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合理控制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做好系统新旧年度数据对接、年终结账及科目调整工作。坚持总额控制、勤俭节约和专款专用的原则,加强和规范预备费的管理,严格按照预备费的使用范围,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督促预算单位提高预备费的使用效益。

(二)加强基金专户管理,做到保值增值。加强对基金专户的管理, (略) 财政要求将财政专户会计核算业务纳入3.0系统上线运行,专户管理更加规范。从2024年起,对粮食风险基金专户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分账核算,用于支出(或退付)的资金,应按照预算、用款计划、项目进度和规定程序支付,确保资金安全。将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活期存款利息收入转增本金,实现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保值增值。

(三)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从指标分配下达、用款计划编制和申请资金拨付各环节盯紧盯牢,确保在规定时限要求之内及早将财政资金拨付到实际项目和最终用款环节。靠实部门单位的主体责任,定期通报年初预算项目的支出进度,对已分配下达的预算资金加强跟踪问效,督促加快项目组织实施进度,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严格执行结余结转两年以上资金收回财政统筹使用的规定,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落实中央直达资金监管要求,常态化监督直达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直接惠企利民。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与撬动作用,有效带动扩大社会投资和促进消费。

以上报告妥否,请指正。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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