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鑫集电二期配套大宗气站工程项目二阶段-已受理项目
长鑫集电二期配套大宗气站工程项目二阶段-已受理项目
建设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庄新城YZ00-0302街区B11M4地块
公示时间:2023-12-08至2023-12-14
受理时间:2023-12-08
项目概况:长鑫集电(二期)配套大宗气站工程项目二阶段(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广钢气体(北京)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占地面积13153.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供气站、办公楼等。其中:建设1套超临界二氧化碳系统、2个供氢站,为长鑫集电(北京) (略) 提供氢气、氦气、超临界二氧化碳供应服务;建设2个80立方米中压液氧储罐、1个5000立方米常压液氮储罐、12个氮气气化器、1套氮气液化装置,作为在建“长鑫集电(二期)配套大宗气站工程项目”的备用液氮、液氧储存系统。
行政相对人名称:广钢气体(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卫春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荣华中路15号5层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建设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庄新城YZ00-0302街区B11M4地块
公示时间:2023-12-08至2023-12-14
受理时间:2023-12-08
项目概况:长鑫集电(二期)配套大宗气站工程项目二阶段(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广钢气体(北京)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占地面积13153.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供气站、办公楼等。其中:建设1套超临界二氧化碳系统、2个供氢站,为长鑫集电(北京) (略) 提供氢气、氦气、超临界二氧化碳供应服务;建设2个80立方米中压液氧储罐、1个5000立方米常压液氮储罐、12个氮气气化器、1套氮气液化装置,作为在建“长鑫集电(二期)配套大宗气站工程项目”的备用液氮、液氧储存系统。
行政相对人名称:广钢气体(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卫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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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荣华中路15号5层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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