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鸡西经济开发区梨树工业谷化工产业区,黑龙江亚尔迪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鸡西经济开发区梨树工业谷化工产业区,黑龙江亚尔迪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467-*传真:0467-*
通讯地址: (略) 迎宾 (略) 生态环境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 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黑龙江亚尔 (略) 12吨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 | 鸡西经济开发区梨树工业谷化工产业区,黑龙江亚尔 (略) 厂区内 | 黑龙江亚尔 (略) | 该项目属扩建工程, (略) 鸡西经济开发区梨树工业谷化工产业区、黑龙江亚尔 (略) 厂区内,项目在已建锅炉房内新建1台12t/h的燃生物质蒸汽锅炉,为厂区生产提供蒸汽。 | (一)施工期保护措施。施工现场采用设置围栏、运送建筑原料的车辆用苫布遮盖、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防渗化粪池,经化粪池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之后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夜间停止施工等措施,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生活垃圾定点 (略) 政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地点处置。 (二)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生物质蒸汽锅炉烟气经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40m高烟囱排放,生物质锅炉污染物排放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封闭灰渣间经洒水降尘后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产生的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处理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采用“三效蒸发+高级催化氧化+两段式A/O工艺”,废水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较严标准后排入梨树工业谷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四)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风机、水泵发出的机械噪声。采取隔声减振降噪,风机排风口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锅炉灰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暂存于灰渣间内,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不在厂区内存放,产生后直接返回厂家回收处置。废润滑油(HW08900-217-08)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统一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467-*传真:0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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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 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黑龙江亚尔 (略) 12吨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 | 鸡西经济开发区梨树工业谷化工产业区,黑龙江亚尔 (略) 厂区内 | 黑龙江亚尔 (略) | 该项目属扩建工程, (略) 鸡西经济开发区梨树工业谷化工产业区、黑龙江亚尔 (略) 厂区内,项目在已建锅炉房内新建1台12t/h的燃生物质蒸汽锅炉,为厂区生产提供蒸汽。 | (一)施工期保护措施。施工现场采用设置围栏、运送建筑原料的车辆用苫布遮盖、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防渗化粪池,经化粪池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之后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夜间停止施工等措施,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生活垃圾定点 (略) 政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地点处置。 (二)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生物质蒸汽锅炉烟气经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40m高烟囱排放,生物质锅炉污染物排放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封闭灰渣间经洒水降尘后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产生的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处理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采用“三效蒸发+高级催化氧化+两段式A/O工艺”,废水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较严标准后排入梨树工业谷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四)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风机、水泵发出的机械噪声。采取隔声减振降噪,风机排风口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锅炉灰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暂存于灰渣间内,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不在厂区内存放,产生后直接返回厂家回收处置。废润滑油(HW08900-217-08)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统一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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