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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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7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6-*

传真:0996-*

通讯地址: (略) 高质量发展检验检测中心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第二师八一中学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焉耆县永宁镇永兴路22号

第二师八一中学

新疆 (略)

建设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焉耆县永宁镇永兴路22号,地理坐标为:东经86°33′36.440″,北纬42°2′15.680″。项目区总占地面积138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498.49平方米。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建设综合教学楼1栋占地面积1700平方米、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其中1楼设置2间化学实验室,2楼设置2间生物实验室,3楼设置2间物理实验室,其余为普通教室和办公室等,危废暂存间依托八一中学实验楼内危废暂存间,配套建设其他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为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83%

废气:施工期采取设置围挡定期对路面和施工场区洒水抑尘,工地运输车辆冲洗保洁,施工渣土均覆盖,落实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在大风天气,禁止开展土方作业,同时作业面进行覆盖抑尘,场界颗粒物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自带的抽风装置集气后引至屋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高于楼顶3米的排气筒排放,实验室有组织废气(硫酸雾、盐酸雾、硝酸雾、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硫酸雾、盐酸雾、硝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校区现有防渗化粪池预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焉耆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实验废液和实验器皿一次清洗废水统一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不外排;实验器皿二次清洗废水在酸碱中和桶内酸碱中和和后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城镇下水管网,最终进入焉耆县污水处理厂。

固废:施工期基础工程挖土方量与回填土方量工程在场内周转,砂石、石块、碎砖等建筑垃圾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当地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及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实验室内产生的废酸、废碱、废弃实验器皿、过期废弃化学药品、实验废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八一中学实验楼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规定。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站场工艺设备,设备设置隔声罩、减震垫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防沙治沙: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地表扰动范围,加强现状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缓施工扬尘污染,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合理确定施工期运输路线,避免车辆随意碾压破坏地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及时进行整治、恢复,减轻水土流失,使其受影响的程度降到最低。

2

华能第二师33、34团300MW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110kv线路工程

第二师33、34团境内

(略) 华能塔 (略)

新疆智联 (略)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223团园八连,线路起点坐标:东经87°04′40.038"、北纬40°53′58.486",终点坐标:东经87°34′26.686″、北纬40°38′48.210″。项目为新建工程,本线路工程主要建设华能第二师33团200兆瓦厂区的110千伏升压站至华能第二师34团100兆瓦场区的220千伏汇集站的110千伏送出线路,架空线路全长约60千米,全线主要以双回路架设,钻越处局部采用单回路架设,单回路导线采用水平排列,双回路导线采用垂直排列,本工程线路钻越110千伏里克三线时采用地埋电缆,电缆线路路径长约2×0.12千米,采用排管敷设方式;导线采用JL/G1A-240/30-24/7钢芯铝绞线,外径21.6毫米;电缆采用ZC-YJLWO3-64/110-1×400电力电缆,外径90毫米;地线架设两根OPGW(24芯)复合光缆;新建杆塔205基,其中耐张塔50基、直线塔155基;钻越110千伏线路2次、电缆钻越110千伏线路1次、钻越拟建750千伏线路2次、跨越35千伏线路2次、跨越格库铁路和G218国道1次;全线平均档距294米在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汇集站内安装通讯设备,33团200兆瓦光储项目随2回110千伏送出线路架设2条64k米/回长的24芯OPGW光缆至巴州尉犁220千伏光伏升压汇集站,其中每回24芯光缆中,通信占4芯(2主2备),保护占4芯(2主2备),其余16芯备用。项目总投资为72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51%。

废气:施工期做好工地扬尘控制,施工区采用密目安全网围挡,定期对地面和施工场区洒水抑尘,工地运输车辆冲洗保洁,施工渣土均覆盖;在大风天气,禁止开展土方作业,同时作业面进行覆盖抑尘,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废水:施工期施工营地内设置移动卫生厕所用于解决施工人员生活排污,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拉运,施工结束后拆除;施工生产废水经防渗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区域洒水降尘,施工结束后回填,对沿线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固废:施工期塔基施工临时土方全部用于回填及塔基边坡防护,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并集中存放,统一运至就近垃圾转运站处置;包装袋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综合利用。运营期线路检修时产生少量检修废弃物(如废导线、绝缘子、金具等)收集带回检修基地后作为废旧物资进行交旧退库回收处理,由公 (略) 制度统一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要求。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加强对线路沿线声环境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本项目线路沿线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值,跨越交通干线(G218国道)两侧35米范围内执行4a类标准,跨越铁路干线(格库铁路处)两侧35米范围内执行4b类标准。

电磁环境:运营期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电磁水平监测,对员工进行电磁环境基础知识培训,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构架等;加强输电线路防护距离宣传教育和督查工作,导线下方不得新建房屋;线路跨越公路、通讯线、电力线时,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留有足够净空距离,控制地面最大场强,使线路运行产生的电场强度对交叉跨越的对象无影响;110千伏输电线路运行后,线路沿线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10千伏/米和≤100微特斯拉的限值要求,同时可满足≤4千伏/米和≤100微特斯拉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

防沙治沙: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地表扰动范围,加强现状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缓施工扬尘污染,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合理确定施工期运输路线,避免车辆随意碾压破坏地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及时进行整治、恢复,减轻水土流失,使其受影响的程度降到最低。

3

新疆 (略) 110kV总变电站项目

第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新疆 (略) 厂区内

新疆 (略)

(略) 众联 (略)

建设项目位于第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新疆 (略) 厂区内,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85°23′31.554″″,北纬41°47′27.483″,变电站永久占地面积为4980.66平方米。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建设新冀能源110千伏变电站1座,变电站内建设内容为规划主变容量为2×63兆瓦,本期建设主变容量为2×63兆瓦,采用户内布置,电压等级为110千伏/10千伏,110千伏及10千伏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设备;变电站110千伏规划出线2回,本期建设出线2回,最终接至30团110千伏变电站;10千伏出线规划38回,本期建设出线38回,最终接至厂区10千伏变电所;变电站主要建设配电装置楼(建筑面积2927.71平方米)、地下式事故油池(有效容积23立方米)等建构筑物。项目总投资为4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43%。

废气:施工期做好工地扬尘控制,施工区采用密目安全网围挡,定期对地面和施工场区洒水抑尘,工地运输车辆冲洗保洁,施工渣土均覆盖,落实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在大风天气,禁止开展土方作业,同时作业面进行覆盖抑尘,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废水:施工现场生活污水利用附近建筑或企业的卫生间进行处置,产生的少量生活盥洗水就地泼洒抑尘,车辆冲洗水和水泥构件养护用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运营期生产工序用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运营期本项目生活污水已包含在新疆 (略) 150万吨/年新型水溶复合肥联产30万吨/年柴油机尾气处理剂循环经济联合化工项目内,不新增废水。

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废混凝土块收集后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多余土方用于变电站及厂区平整,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运营期线路检修时产生少量检修废弃物(如废导线、绝缘子、金具等)收集带回检修基地后作为废旧物资进行交旧退库回收处理,由公 (略) 制度统一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要求。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使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电磁环境:运营期采用全户内布置,电气总平面布置型式技术方案、设备选型均为国内先进设备,

主变压器等产生电磁的设备全部位于户内、变电站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减少电磁对环境的影响,变电站主要电气设备均采用低电磁设备,且运行期对产生电磁的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使各设备长期处于稳定运行状态,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运行期变电站电磁水平监测,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表1标准中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千伏/米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00微特斯拉的标准限。

防沙治沙: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地表扰动范围,加强现状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缓施工扬尘污染,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合理确定施工期运输路线,避免车辆随意碾压破坏地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及时进行整治、恢复,减轻水土流失,使其受影响的程度降到最低。

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7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6-*

传真:0996-*

通讯地址: (略) 高质量发展检验检测中心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第二师八一中学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焉耆县永宁镇永兴路22号

第二师八一中学

新疆 (略)

建设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焉耆县永宁镇永兴路22号,地理坐标为:东经86°33′36.440″,北纬42°2′15.680″。项目区总占地面积138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498.49平方米。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建设综合教学楼1栋占地面积1700平方米、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其中1楼设置2间化学实验室,2楼设置2间生物实验室,3楼设置2间物理实验室,其余为普通教室和办公室等,危废暂存间依托八一中学实验楼内危废暂存间,配套建设其他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为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83%

废气:施工期采取设置围挡定期对路面和施工场区洒水抑尘,工地运输车辆冲洗保洁,施工渣土均覆盖,落实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在大风天气,禁止开展土方作业,同时作业面进行覆盖抑尘,场界颗粒物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自带的抽风装置集气后引至屋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高于楼顶3米的排气筒排放,实验室有组织废气(硫酸雾、盐酸雾、硝酸雾、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硫酸雾、盐酸雾、硝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校区现有防渗化粪池预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焉耆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实验废液和实验器皿一次清洗废水统一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不外排;实验器皿二次清洗废水在酸碱中和桶内酸碱中和和后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城镇下水管网,最终进入焉耆县污水处理厂。

固废:施工期基础工程挖土方量与回填土方量工程在场内周转,砂石、石块、碎砖等建筑垃圾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当地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及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实验室内产生的废酸、废碱、废弃实验器皿、过期废弃化学药品、实验废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八一中学实验楼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规定。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站场工艺设备,设备设置隔声罩、减震垫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防沙治沙: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地表扰动范围,加强现状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缓施工扬尘污染,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合理确定施工期运输路线,避免车辆随意碾压破坏地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及时进行整治、恢复,减轻水土流失,使其受影响的程度降到最低。

2

华能第二师33、34团300MW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110kv线路工程

第二师33、34团境内

(略) 华能塔 (略)

新疆智联 (略)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223团园八连,线路起点坐标:东经87°04′40.038"、北纬40°53′58.486",终点坐标:东经87°34′26.686″、北纬40°38′48.210″。项目为新建工程,本线路工程主要建设华能第二师33团200兆瓦厂区的110千伏升压站至华能第二师34团100兆瓦场区的220千伏汇集站的110千伏送出线路,架空线路全长约60千米,全线主要以双回路架设,钻越处局部采用单回路架设,单回路导线采用水平排列,双回路导线采用垂直排列,本工程线路钻越110千伏里克三线时采用地埋电缆,电缆线路路径长约2×0.12千米,采用排管敷设方式;导线采用JL/G1A-240/30-24/7钢芯铝绞线,外径21.6毫米;电缆采用ZC-YJLWO3-64/110-1×400电力电缆,外径90毫米;地线架设两根OPGW(24芯)复合光缆;新建杆塔205基,其中耐张塔50基、直线塔155基;钻越110千伏线路2次、电缆钻越110千伏线路1次、钻越拟建750千伏线路2次、跨越35千伏线路2次、跨越格库铁路和G218国道1次;全线平均档距294米在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汇集站内安装通讯设备,33团200兆瓦光储项目随2回110千伏送出线路架设2条64k米/回长的24芯OPGW光缆至巴州尉犁220千伏光伏升压汇集站,其中每回24芯光缆中,通信占4芯(2主2备),保护占4芯(2主2备),其余16芯备用。项目总投资为72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51%。

废气:施工期做好工地扬尘控制,施工区采用密目安全网围挡,定期对地面和施工场区洒水抑尘,工地运输车辆冲洗保洁,施工渣土均覆盖;在大风天气,禁止开展土方作业,同时作业面进行覆盖抑尘,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废水:施工期施工营地内设置移动卫生厕所用于解决施工人员生活排污,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拉运,施工结束后拆除;施工生产废水经防渗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区域洒水降尘,施工结束后回填,对沿线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固废:施工期塔基施工临时土方全部用于回填及塔基边坡防护,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并集中存放,统一运至就近垃圾转运站处置;包装袋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综合利用。运营期线路检修时产生少量检修废弃物(如废导线、绝缘子、金具等)收集带回检修基地后作为废旧物资进行交旧退库回收处理,由公 (略) 制度统一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要求。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加强对线路沿线声环境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本项目线路沿线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值,跨越交通干线(G218国道)两侧35米范围内执行4a类标准,跨越铁路干线(格库铁路处)两侧35米范围内执行4b类标准。

电磁环境:运营期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电磁水平监测,对员工进行电磁环境基础知识培训,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构架等;加强输电线路防护距离宣传教育和督查工作,导线下方不得新建房屋;线路跨越公路、通讯线、电力线时,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留有足够净空距离,控制地面最大场强,使线路运行产生的电场强度对交叉跨越的对象无影响;110千伏输电线路运行后,线路沿线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10千伏/米和≤100微特斯拉的限值要求,同时可满足≤4千伏/米和≤100微特斯拉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

防沙治沙: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地表扰动范围,加强现状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缓施工扬尘污染,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合理确定施工期运输路线,避免车辆随意碾压破坏地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及时进行整治、恢复,减轻水土流失,使其受影响的程度降到最低。

3

新疆 (略) 110kV总变电站项目

第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新疆 (略) 厂区内

新疆 (略)

(略) 众联 (略)

建设项目位于第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新疆 (略) 厂区内,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85°23′31.554″″,北纬41°47′27.483″,变电站永久占地面积为4980.66平方米。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建设新冀能源110千伏变电站1座,变电站内建设内容为规划主变容量为2×63兆瓦,本期建设主变容量为2×63兆瓦,采用户内布置,电压等级为110千伏/10千伏,110千伏及10千伏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设备;变电站110千伏规划出线2回,本期建设出线2回,最终接至30团110千伏变电站;10千伏出线规划38回,本期建设出线38回,最终接至厂区10千伏变电所;变电站主要建设配电装置楼(建筑面积2927.71平方米)、地下式事故油池(有效容积23立方米)等建构筑物。项目总投资为4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43%。

废气:施工期做好工地扬尘控制,施工区采用密目安全网围挡,定期对地面和施工场区洒水抑尘,工地运输车辆冲洗保洁,施工渣土均覆盖,落实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在大风天气,禁止开展土方作业,同时作业面进行覆盖抑尘,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废水:施工现场生活污水利用附近建筑或企业的卫生间进行处置,产生的少量生活盥洗水就地泼洒抑尘,车辆冲洗水和水泥构件养护用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运营期生产工序用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运营期本项目生活污水已包含在新疆 (略) 150万吨/年新型水溶复合肥联产30万吨/年柴油机尾气处理剂循环经济联合化工项目内,不新增废水。

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废混凝土块收集后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多余土方用于变电站及厂区平整,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运营期线路检修时产生少量检修废弃物(如废导线、绝缘子、金具等)收集带回检修基地后作为废旧物资进行交旧退库回收处理,由公 (略) 制度统一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要求。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使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电磁环境:运营期采用全户内布置,电气总平面布置型式技术方案、设备选型均为国内先进设备,

主变压器等产生电磁的设备全部位于户内、变电站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减少电磁对环境的影响,变电站主要电气设备均采用低电磁设备,且运行期对产生电磁的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使各设备长期处于稳定运行状态,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运行期变电站电磁水平监测,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表1标准中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千伏/米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00微特斯拉的标准限。

防沙治沙: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地表扰动范围,加强现状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缓施工扬尘污染,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合理确定施工期运输路线,避免车辆随意碾压破坏地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及时进行整治、恢复,减轻水土流失,使其受影响的程度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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