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中海宏洋海怡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的中海湖上景明项目规划方案局部调整批前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南宁中海宏洋海怡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的中海湖上景明项目规划方案局部调整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南宁中海宏 (略) 申请的中海湖上景明项目规划方案局部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良庆区玉象路以西,三定路以北。

二、地类(用途)

居住兼容商业、商务。

三、调整理由

中海湖上景明项目已于2022年9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号-建字第*号)。建设单位为完善功能设计,提升项目品质,现对该项目总平面图、建筑平面图和建筑外立面进行优化,在满足建设项目总平方案批复、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和《广西南宁五象新区建筑风貌和色彩控制技术导则》(修编)前提下,申请规划方案局部调整。

四、主要调整内容(详见公示图)

(一)总平方面

1.因地下室设备用房调整,将地下室2个机动车位调整至地面,地面机动车位由369个调整为371个,小区机动车总车位数935个保持不变。

2.小区西面机动车(消防车)出入口向北移16米。

3.调整内部道路轮廓。

(二)建筑单体方面

1#楼-3#楼、5#楼-9#楼:

1.拟调整优化商业一层平面图、住宅一层至屋顶构架层平面功能布局、 (略) 外轮廓、雨棚轮廓及尺寸、分隔墙体位置、楼梯位置、百叶门窗的尺寸及样式、屋顶构架造型等设置内容;局部增加雨棚、栏杆、格栅、疏散楼梯、排风井、烟道,优化景观花架造型等设置。

2.各楼栋建筑外立面根据平面功能设置进行对应调整。

10#楼-13#楼、15#楼-22#楼

1.拟调整优化住宅一层至屋顶构架层平面功能布局、花架结构造型、窗户位置及尺寸、屋顶构架造型等设置内容,局部增加花架框架柱、景观花架、管井等设置。

2.各楼栋建筑外立面根据平面功能设置进行对应调整。

地下室

拟调整优化负一层地下室机动车位布局,局部减少2个机动车位。

其余建筑功能布局、层数、高度、退间距等符合已批总平要求。上述调整变化,均不涉及建筑面积变化,均符合已批总平规划指标及满足“招拍挂”条件要求。

五、公示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公告栏( (略) (略) 民互动平台)。

(二)中海湖上景明项目施工现场、售楼部。

(三)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

(四) (略) 规划展示馆公示栏( (略) 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3日(共3个工作日)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今日头条( (略) 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20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五象新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 (略) 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9楼3917室,邮编*)。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南宁中海宏 (略) 申请的中海湖上景明项目规划方案局部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良庆区玉象路以西,三定路以北。

二、地类(用途)

居住兼容商业、商务。

三、调整理由

中海湖上景明项目已于2022年9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号-建字第*号)。建设单位为完善功能设计,提升项目品质,现对该项目总平面图、建筑平面图和建筑外立面进行优化,在满足建设项目总平方案批复、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和《广西南宁五象新区建筑风貌和色彩控制技术导则》(修编)前提下,申请规划方案局部调整。

四、主要调整内容(详见公示图)

(一)总平方面

1.因地下室设备用房调整,将地下室2个机动车位调整至地面,地面机动车位由369个调整为371个,小区机动车总车位数935个保持不变。

2.小区西面机动车(消防车)出入口向北移16米。

3.调整内部道路轮廓。

(二)建筑单体方面

1#楼-3#楼、5#楼-9#楼:

1.拟调整优化商业一层平面图、住宅一层至屋顶构架层平面功能布局、 (略) 外轮廓、雨棚轮廓及尺寸、分隔墙体位置、楼梯位置、百叶门窗的尺寸及样式、屋顶构架造型等设置内容;局部增加雨棚、栏杆、格栅、疏散楼梯、排风井、烟道,优化景观花架造型等设置。

2.各楼栋建筑外立面根据平面功能设置进行对应调整。

10#楼-13#楼、15#楼-22#楼

1.拟调整优化住宅一层至屋顶构架层平面功能布局、花架结构造型、窗户位置及尺寸、屋顶构架造型等设置内容,局部增加花架框架柱、景观花架、管井等设置。

2.各楼栋建筑外立面根据平面功能设置进行对应调整。

地下室

拟调整优化负一层地下室机动车位布局,局部减少2个机动车位。

其余建筑功能布局、层数、高度、退间距等符合已批总平要求。上述调整变化,均不涉及建筑面积变化,均符合已批总平规划指标及满足“招拍挂”条件要求。

五、公示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公告栏( (略) (略) 民互动平台)。

(二)中海湖上景明项目施工现场、售楼部。

(三)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

(四) (略) 规划展示馆公示栏( (略) 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3日(共3个工作日)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今日头条( (略) 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20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五象新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 (略) 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9楼3917室,邮编*)。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5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