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关于2023年12月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关于2023年12月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4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
传真:029-*
通讯地址: (略) 临潼区东关 (略) 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50万平米幕墙门窗铝单板生产项目 | 西安临潼区骊丰二路代新工业园区 | 陕西海 (略) | 信电综合勘 (略) | 项目租赁临潼代新工业园区一家独立厂区,厂房总建筑面积:26655平方米为工业用地。主要产品包括单元式幕墙、框架幕墙、铝合金门窗、铝单板等。主要采购设备有双头锯、四轴加工中心,数控加工中心等。原材料为铝型材、玻璃、五金配件等经过机械加工为幕墙、门窗和铝单板。 | 废气: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涂胶废气、喷漆废气、固化废气、打磨粉尘、焊接烟尘、喷粉粉尘、天然气燃烧废气及食堂油烟。项目采用密闭厂房,涂胶工序位于涂胶室内,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7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喷漆工序位于喷漆房内,喷漆房配套水帘柜,底漆及面漆喷涂废气经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7m高DA002排气筒排放,罩光漆喷涂废气经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7m高DA003排气筒排放;固化工序位于烘箱隧道内,废气经1套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7m高DA004排气筒排放;打磨工序上方配套集气罩,粉尘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7m高DA005排气筒排放;焊接上方配套集气罩,废气引至焊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7m高DA006排气筒排放;喷粉粉尘经旋风除尘器+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17m高DA007排气筒排放;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再由专用排烟道排出。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租赁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 (略) 政管网排入 (略) 政工程(代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可达标排放 噪声:项目运营后,选择低噪设备,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加之距离衰减,厂界四周的噪声贡献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产生量12t/a,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油脂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胶桶、废包装材料、废金属边角料、废滤芯、纯水制备固废、废过滤材料、废漆渣、废漆桶分类收集后统一外售处理,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工序,污泥收集后运至垃圾场填埋处理,废催化剂交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废活性炭、脱脂槽液、废油桶、含油手套及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废得到合理处置。 |
2 | 年产20000件军工、电力配套零部件表面处理项目 | (略) 临潼区新丰工业园区陕西双科企业孵化基地现有厂房 | 陕西源喜众 (略) | 陕西中环 (略) | 项目占地面积1820m2,建设一套万级无尘喷涂线(军 用)、一条标准化喷涂线(民用)以及其他公辅设施。项目总投资 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1万元。 | 废气:运营期大喷砂房喷砂粉尘收集后经高效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小喷砂房喷砂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大喷漆房及小喷漆房喷漆、烘干废气(非*烷总烃、漆雾)收集后经“干式纸箱漆雾过滤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分别通过15m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非*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61/T1061-2017)要求,厂区监控点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GB37822-2019)要求。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孵化基地内现有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B级标准要求后进入 (略) 政工程污水处理厂。 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通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经预测昼间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喷砂粉尘、废钢丸、废水性漆桶收集外售,废水性漆渣收集后交油漆供应商处理,均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废过滤棉(含废纸箱)、废催化剂、废机油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4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
传真:029-*
通讯地址: (略) 临潼区东关 (略) 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50万平米幕墙门窗铝单板生产项目 | 西安临潼区骊丰二路代新工业园区 | 陕西海 (略) | 信电综合勘 (略) | 项目租赁临潼代新工业园区一家独立厂区,厂房总建筑面积:26655平方米为工业用地。主要产品包括单元式幕墙、框架幕墙、铝合金门窗、铝单板等。主要采购设备有双头锯、四轴加工中心,数控加工中心等。原材料为铝型材、玻璃、五金配件等经过机械加工为幕墙、门窗和铝单板。 | 废气: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涂胶废气、喷漆废气、固化废气、打磨粉尘、焊接烟尘、喷粉粉尘、天然气燃烧废气及食堂油烟。项目采用密闭厂房,涂胶工序位于涂胶室内,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7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喷漆工序位于喷漆房内,喷漆房配套水帘柜,底漆及面漆喷涂废气经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7m高DA002排气筒排放,罩光漆喷涂废气经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7m高DA003排气筒排放;固化工序位于烘箱隧道内,废气经1套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7m高DA004排气筒排放;打磨工序上方配套集气罩,粉尘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7m高DA005排气筒排放;焊接上方配套集气罩,废气引至焊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7m高DA006排气筒排放;喷粉粉尘经旋风除尘器+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17m高DA007排气筒排放;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再由专用排烟道排出。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租赁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 (略) 政管网排入 (略) 政工程(代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可达标排放 噪声:项目运营后,选择低噪设备,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加之距离衰减,厂界四周的噪声贡献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产生量12t/a,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油脂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胶桶、废包装材料、废金属边角料、废滤芯、纯水制备固废、废过滤材料、废漆渣、废漆桶分类收集后统一外售处理,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工序,污泥收集后运至垃圾场填埋处理,废催化剂交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废活性炭、脱脂槽液、废油桶、含油手套及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废得到合理处置。 |
2 | 年产20000件军工、电力配套零部件表面处理项目 | (略) 临潼区新丰工业园区陕西双科企业孵化基地现有厂房 | 陕西源喜众 (略) | 陕西中环 (略) | 项目占地面积1820m2,建设一套万级无尘喷涂线(军 用)、一条标准化喷涂线(民用)以及其他公辅设施。项目总投资 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1万元。 | 废气:运营期大喷砂房喷砂粉尘收集后经高效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小喷砂房喷砂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大喷漆房及小喷漆房喷漆、烘干废气(非*烷总烃、漆雾)收集后经“干式纸箱漆雾过滤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分别通过15m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非*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61/T1061-2017)要求,厂区监控点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GB37822-2019)要求。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孵化基地内现有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B级标准要求后进入 (略) 政工程污水处理厂。 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通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经预测昼间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喷砂粉尘、废钢丸、废水性漆桶收集外售,废水性漆渣收集后交油漆供应商处理,均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废过滤棉(含废纸箱)、废催化剂、废机油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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