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岳县城南教育片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安岳县城南教育片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安岳县城南教育片区地块位于安岳县岳城街道(包含文昌村7组、8组和梓桐村10组部分区域)。总占地面积*.42m2(地块一33658.79m2+地块二35064.78m2+地块三29410.81m2+地块四30904.07m2+地块五33126.21m2+地块六26552.76m2),历史上主要为耕地、荒山、农户、养殖等。根据2023年02月22日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的《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城南教育片区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该地块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根据GB50137-2011该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R2),属于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用途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因此,变更前需要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为此,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四川 (略) 开展安岳县城南教育片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根据现场踏勘期间(2023年3月10日、13日、22日)情况,地块分为六个小地块:1号地块内分别为梓桐村10余户居民、农田、山林和南苑露营的部分区域;2号地块内分别为农田、山林和安岳县大发养鸡专业合作社;3号地块内分别为农田、荒地和南苑露营地;4号地块内分别为农田、农户、小部分南苑露营地、部分安岳县大发养鸡专业合作社区域;5号地块内分别为农田、居民和南苑露营地的景观塘;6号地块内分别为农田、少量居民。

结合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及空间历史图像分析得出:本次评价范围内不同区域利用历史不同,地块内利用历史主要为养殖场、农家乐、农村环境。安岳县大发养鸡专业合作社2011年以前为农田,2011年-2019年租赁20余亩,养鸡、种植柠檬,2019年-至今, (略) 规划关停,鸡舍拆除,区域内可见原鸡舍建筑痕迹;南苑农家乐2012年以前为农田,2012年-2018年租赁于投资开发商,修建南苑农家乐,2018-2020年因手续和地块用途等原因拆除后荒废,2020年-至今原投资开发商建南苑自然营,在不改变原始地貌的情况下,为游客提供踏青、露营等活动;农村环境区域原始地貌未产生变化,区域内为农户和农田等。

根据《 (略) 南部片区控制性详 (略) 设计》(2017.07),结合“《安岳县城南教育片区地块规划设计条件》”(2023.02.22)(见附件二),该地块将用作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根据GB50137-2011该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R2),对照GB36600-2018为第一类用地(R)。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地块内原养殖场区域历史可能存在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四川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本地块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PH;原农家乐游泳池历史上有回填情况,存在造成土壤污染的可能。故开展了第二阶段土壤污染调查。

本地块内共布设12个土壤监测点位,采集土壤样品41个;1个土壤对照点位,采集土壤样品1个;地下水共布设4个监测点位,地块内土壤检测项目中所测的指标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四川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表1中筛选值第一类用地标准限值。地下水监测的40项指标中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

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结果为:无风险,可接受,根据下一步规划及结论,该地块内土壤监测指标均未超过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下一步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使用。

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9日起10个工作日。

安岳县城南教育片区地块位于安岳县岳城街道(包含文昌村7组、8组和梓桐村10组部分区域)。总占地面积*.42m2(地块一33658.79m2+地块二35064.78m2+地块三29410.81m2+地块四30904.07m2+地块五33126.21m2+地块六26552.76m2),历史上主要为耕地、荒山、农户、养殖等。根据2023年02月22日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的《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城南教育片区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该地块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根据GB50137-2011该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R2),属于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用途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因此,变更前需要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为此,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四川 (略) 开展安岳县城南教育片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根据现场踏勘期间(2023年3月10日、13日、22日)情况,地块分为六个小地块:1号地块内分别为梓桐村10余户居民、农田、山林和南苑露营的部分区域;2号地块内分别为农田、山林和安岳县大发养鸡专业合作社;3号地块内分别为农田、荒地和南苑露营地;4号地块内分别为农田、农户、小部分南苑露营地、部分安岳县大发养鸡专业合作社区域;5号地块内分别为农田、居民和南苑露营地的景观塘;6号地块内分别为农田、少量居民。

结合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及空间历史图像分析得出:本次评价范围内不同区域利用历史不同,地块内利用历史主要为养殖场、农家乐、农村环境。安岳县大发养鸡专业合作社2011年以前为农田,2011年-2019年租赁20余亩,养鸡、种植柠檬,2019年-至今, (略) 规划关停,鸡舍拆除,区域内可见原鸡舍建筑痕迹;南苑农家乐2012年以前为农田,2012年-2018年租赁于投资开发商,修建南苑农家乐,2018-2020年因手续和地块用途等原因拆除后荒废,2020年-至今原投资开发商建南苑自然营,在不改变原始地貌的情况下,为游客提供踏青、露营等活动;农村环境区域原始地貌未产生变化,区域内为农户和农田等。

根据《 (略) 南部片区控制性详 (略) 设计》(2017.07),结合“《安岳县城南教育片区地块规划设计条件》”(2023.02.22)(见附件二),该地块将用作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根据GB50137-2011该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R2),对照GB36600-2018为第一类用地(R)。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地块内原养殖场区域历史可能存在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四川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本地块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PH;原农家乐游泳池历史上有回填情况,存在造成土壤污染的可能。故开展了第二阶段土壤污染调查。

本地块内共布设12个土壤监测点位,采集土壤样品41个;1个土壤对照点位,采集土壤样品1个;地下水共布设4个监测点位,地块内土壤检测项目中所测的指标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四川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表1中筛选值第一类用地标准限值。地下水监测的40项指标中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

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结果为:无风险,可接受,根据下一步规划及结论,该地块内土壤监测指标均未超过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下一步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使用。

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9日起10个工作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