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关于2023年12月1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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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关于2023年12月1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关于2023年12月1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来源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12-11

2023年12月11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关于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

传 真:0691-*

通讯地址: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 茶乡路6号

邮 编:*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文件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约200字左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勐海县南哈河左支流河道治理工程

勐海县勐遮镇

勐海县水务局

报告表

西双版纳 (略)

项目拟建勐海县南哈河左支流河道治理工程,治理起点为曼扫大寨旁的山脚处,治理终点为该支流与南哈河交汇处。主要治理内容为堤防、护坡、护岸工程建设、辅助新建取水闸、排涝闸、农用桥、河道清淤、改扩建道路等。

防治对策及措施如下:

施工期: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1*生生态保护措施

(1)单独收集堆放表层土,采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回填土石方,表层土均匀覆盖于表面,防尘网覆盖临时堆料场。(2)制定土石方施工计划,构建围堰及生态驳岸等。(3)组织土石方调配,即挖即运;工程堆土场结合施工进度设置,回填自身工程。(4)防止人破坏,保护好施工区以外的绿化植被。(5)施工期,建设单位对临时堆料采用不低于2000目/100cm密目式的防尘网全面覆盖。渣土储存期间如遇雨季,需做好防雨淋措施。(6)加强施工队*的管理和教育,禁止扩大施工区域;保护沿岸动植物生存环境。严禁夜间施工。1.2水生生态措施(1)严禁随意捕捞水生鱼类。(2)禁止废弃土石方进入河流污染水体,雨季施工做好挡护和截排水工作;(3)施工废水及施工生活污水采取处理后回用和作为降尘洒水,不对外排放;(4)严禁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渣土排入河道;(5)严禁捕鱼。(6)严禁生活油污排河,收集运至指定或合法收集处理点;(7)机器排放的油污严禁随意乱排至河道中,收集运至指定或合法收集处理点;(8)及时处理机器故障等造成油污泄漏,严禁流入河道中,必要时要及时上报环保及水利部门。1.3水土流失治理措施

(1)严格按照工程要求及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施工顺序进行施工,应先实施拦挡防护等工程的建设。(2)土石方施工尽量避开雨天高强度施工,施工期间做好水流排泄、积水疏导等工作。(3)施工时期尽量安排在旱季,土方开挖回填应在旱季进行。(4)开挖填筑土方时尽量做到随挖、随填、随压,需暂时堆放的进行集中堆放,并临时防护。(5)施工单位要到合法料场购买砂石料,并在购买合同中明确水土流失治理责任;砂石料在运输、堆放过程中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沿途散溢,造成水土流失。(6)在施工期间,工程建设单位应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建设全面完善的监理监督机制和管理系统。(7)施工场地进出车辆应进行水冲洗,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雨季施工做好挡护和截排水工作以减少地表径流携带的泥沙等。1.4“三场”生态恢复措施(1)项目按照“适地适草”的原则,确定植被恢复采用撒草籽的模式。(2)“三场”恢复措施项目施工结束后,河道治理工程区的堤顶及坡面采取种植灌、草模式恢复植被。生产区、淤泥干化厂区域进行覆土复垦。(3)施工道路措施道路两侧沿线增加行道树。

2.水污染保护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计划,避免雨天开挖、回填,防止水土流失。(2)在施工期间,含油废水需经隔油池处理后和施工废水一起采取沉淀等措施进行处理,回用于工程用水及场地降尘。雨水分流,在施工场地内部修建排水沟或者撇水。(3)施工场地进出车辆应进行水冲洗,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4)施工期间,临时设置挡土墙、截水沟等措施进行水土保持。将堆料堆放在不易受地面径流冲刷的地方。(5)施工人员盥洗废水和施工废水经简单处理后,回用于区内洒水降尘、设备冲洗等。(6)围堰施工时尽量少扰动水体。

3.大气污染保护措施(1)施工车辆采取篷布加盖措施,施工车辆避绕人口密集区、学校等敏感点。(2)运输外购石料、垃圾的车辆不超高超载。实行封闭运输。运输车辆装卸完货后清洗车厢。(3)施工时保证建筑垃圾随产随清,避免沿河道运输。(4)开挖土方集中堆放并采用防尘网覆盖,及时回填。(5)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增加洒水频次。

4.噪声污染保护措施

(1)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严禁高噪声机械在12:00-14:30、20:00-次日8:00期间施工。若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3日内报当地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和单位发布公告,以征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2)使用相对低噪的机械设备,同时注重对施工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3)施工运输路线避让敏感目标;高噪设备远离噪声敏感点布设。(4)施工场地控制车速,并禁止鸣笛。(5)优化施工方案,缩减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6)运输车辆途经声环境保护目标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5.固体废物污染保护措施

(1)及时清运废弃土石,缩短堆置时间,并到建设部门办理建筑废弃物倾倒和填埋相关手续。(2)禁止随意倾倒建筑废弃物。(3)施工场地设置垃圾收集设施。禁止焚烧生活垃圾。(4)严禁土石方和生活垃圾等固废倾倒于河流及其两岸。(5)临时堆料场需采取临时拦挡、覆盖措施进行防护。(6)临时堆场中的土石料需编制土袋挡墙,堆土表面进行无纺布覆盖防护。(7)危险废物需贮存至专用收集容器中,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理。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属于“防洪治涝工程”项目,项目完成后,河道治理工程本身无“三废”排放。及时做好工程区的植被恢复工作和水土保持措施,控制水土流失。加强对周边人员保护动物、保护生态环境的教育。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文件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约200字左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2

勐海县流沙河县城八公里下游段防洪综合治理工程

勐海县县城八公里处

勐海县水务局

报告表

西双版纳 (略)

本次治理河段为流沙河八公里治理段,治理起点位于八公里水闸上游1.2km处的曼尾村大桥,末端位于曼恩村附近,总治理长度4.687km,新建堤防长度5.77km,其中左岸堤防长度为2.62km,右岸堤防长度为3.15km,工程主要治理内容为堤防、护坡、护岸工程建设、辅助新建排涝管、亲水踏步、河道清淤等。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单独表层土收集堆放;土石方用于回填,平整场地,使用防尘网覆盖临时堆料场。围堰及生态驳岸构建安排在非汛期,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土石方即挖即运。保护好施工区以外的绿化植被。严禁任意扩大施工区域;严禁夜间施工。加强施工队*的管理和教育;保护沿岸动植物生存环境。保护好周边绿化植被,不得随意砍伐及踩踏。减少水体扰动,严禁随意捕捞水生鱼类。禁止废弃土石方进入河流污染水体,雨季施工做好挡护和截排水工作以减少地表径流携带的泥沙。施工废水及施工生活污水采取处理后回用和作为降尘洒水,不外排;严禁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渣土排入河道;严禁施工人员捕鱼等。生活油污禁排河道,收集至指定或合法收集处理点;油污泄漏及时处理,严禁流入河道中,必要时要及时上报环保及水利部门。及时投入使用防洪墙基础开挖的土石方。分层压实防洪墙工程的基础回填;土石方、砂石料应缩短临时堆放周期。做好临河侧的临时围堰工作,避免开挖土石方及弃土弃渣向河道排放。建设单位派专人沿防洪墙定期检查。清理、平整和碾压土地。护坡工程,增加绿化。按照“适地适草”的原则,撒草籽恢复植被。2.水环境污染保护措:避免雨天开挖、回填,防止水土流失。沉淀施工废水用于工程用水及场地降尘。优先完成区内外雨水截流沟,在施工场地内部修建排水沟或者撇水沟,雨水分流。施工场地进出车辆应进行水冲洗,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期间,临时设置挡土墙、截水沟等措施。将堆料堆放在不易受地面径流冲刷处,临时覆盖易冲刷堆料。施工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区内洒水降尘、设备冲洗等。围堰施工时尽量少扰动水体。

3.大气环境污染保护措施:施工车辆加盖篷布,避绕人口密集区、学校等敏感点。运输车辆不超高超载。实行封闭运输,以免车辆颠簸洒漏。运输车辆装卸完货后应清洗车厢。施工时保证产生各种建筑垃圾随产随清,运输时避免沿河道运输。开挖土方集中堆放并采用防尘网覆盖,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减少粉尘影响时间。洒水抑尘,增加洒水频次。4.噪声环境污染保护措施:严禁高噪声机械在12:00-14:30、20:00-次日8:00期间施工。若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3日内报当地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和单位发布公告。使用相对低噪的机械设备。施工运输路线的选择应注意对敏感目标的避让。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运输车辆途经声环境保护目标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5.固体废物污染保护措施:土石及时清运,缩短堆置时间。施工单位规范运输,禁止随意倾倒建筑废弃物。禁止焚烧生活垃圾。严格禁止将土石方和生活垃圾等固废倾倒于河流及其两岸。临时堆料场需采取临时拦挡、覆盖措施进行防护,减少水土流失。危险废物贮存至专用收集容器中,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理。运输废弃土石方、淤泥时,需采用篷布遮盖,堆场出入口需设置过水池或冲洗设备,减少运输车辆轮胎泥沙的携带对道路造成扬尘污染。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属于“防洪治涝工程”项目,项目完成后,河道治理工程本身无“三废”排放。及时做好工程区的植被恢复工作和水土保持措施,控制水土流失。加强对周边人员保护动物、保护生态环境的教育。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关于2023年12月1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来源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12-11

2023年12月11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关于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

传 真:0691-*

通讯地址: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 茶乡路6号

邮 编:*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文件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约200字左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勐海县南哈河左支流河道治理工程

勐海县勐遮镇

勐海县水务局

报告表

西双版纳 (略)

项目拟建勐海县南哈河左支流河道治理工程,治理起点为曼扫大寨旁的山脚处,治理终点为该支流与南哈河交汇处。主要治理内容为堤防、护坡、护岸工程建设、辅助新建取水闸、排涝闸、农用桥、河道清淤、改扩建道路等。

防治对策及措施如下:

施工期: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1*生生态保护措施

(1)单独收集堆放表层土,采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回填土石方,表层土均匀覆盖于表面,防尘网覆盖临时堆料场。(2)制定土石方施工计划,构建围堰及生态驳岸等。(3)组织土石方调配,即挖即运;工程堆土场结合施工进度设置,回填自身工程。(4)防止人破坏,保护好施工区以外的绿化植被。(5)施工期,建设单位对临时堆料采用不低于2000目/100cm密目式的防尘网全面覆盖。渣土储存期间如遇雨季,需做好防雨淋措施。(6)加强施工队*的管理和教育,禁止扩大施工区域;保护沿岸动植物生存环境。严禁夜间施工。1.2水生生态措施(1)严禁随意捕捞水生鱼类。(2)禁止废弃土石方进入河流污染水体,雨季施工做好挡护和截排水工作;(3)施工废水及施工生活污水采取处理后回用和作为降尘洒水,不对外排放;(4)严禁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渣土排入河道;(5)严禁捕鱼。(6)严禁生活油污排河,收集运至指定或合法收集处理点;(7)机器排放的油污严禁随意乱排至河道中,收集运至指定或合法收集处理点;(8)及时处理机器故障等造成油污泄漏,严禁流入河道中,必要时要及时上报环保及水利部门。1.3水土流失治理措施

(1)严格按照工程要求及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施工顺序进行施工,应先实施拦挡防护等工程的建设。(2)土石方施工尽量避开雨天高强度施工,施工期间做好水流排泄、积水疏导等工作。(3)施工时期尽量安排在旱季,土方开挖回填应在旱季进行。(4)开挖填筑土方时尽量做到随挖、随填、随压,需暂时堆放的进行集中堆放,并临时防护。(5)施工单位要到合法料场购买砂石料,并在购买合同中明确水土流失治理责任;砂石料在运输、堆放过程中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沿途散溢,造成水土流失。(6)在施工期间,工程建设单位应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建设全面完善的监理监督机制和管理系统。(7)施工场地进出车辆应进行水冲洗,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雨季施工做好挡护和截排水工作以减少地表径流携带的泥沙等。1.4“三场”生态恢复措施(1)项目按照“适地适草”的原则,确定植被恢复采用撒草籽的模式。(2)“三场”恢复措施项目施工结束后,河道治理工程区的堤顶及坡面采取种植灌、草模式恢复植被。生产区、淤泥干化厂区域进行覆土复垦。(3)施工道路措施道路两侧沿线增加行道树。

2.水污染保护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计划,避免雨天开挖、回填,防止水土流失。(2)在施工期间,含油废水需经隔油池处理后和施工废水一起采取沉淀等措施进行处理,回用于工程用水及场地降尘。雨水分流,在施工场地内部修建排水沟或者撇水。(3)施工场地进出车辆应进行水冲洗,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4)施工期间,临时设置挡土墙、截水沟等措施进行水土保持。将堆料堆放在不易受地面径流冲刷的地方。(5)施工人员盥洗废水和施工废水经简单处理后,回用于区内洒水降尘、设备冲洗等。(6)围堰施工时尽量少扰动水体。

3.大气污染保护措施(1)施工车辆采取篷布加盖措施,施工车辆避绕人口密集区、学校等敏感点。(2)运输外购石料、垃圾的车辆不超高超载。实行封闭运输。运输车辆装卸完货后清洗车厢。(3)施工时保证建筑垃圾随产随清,避免沿河道运输。(4)开挖土方集中堆放并采用防尘网覆盖,及时回填。(5)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增加洒水频次。

4.噪声污染保护措施

(1)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严禁高噪声机械在12:00-14:30、20:00-次日8:00期间施工。若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3日内报当地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和单位发布公告,以征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2)使用相对低噪的机械设备,同时注重对施工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3)施工运输路线避让敏感目标;高噪设备远离噪声敏感点布设。(4)施工场地控制车速,并禁止鸣笛。(5)优化施工方案,缩减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6)运输车辆途经声环境保护目标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5.固体废物污染保护措施

(1)及时清运废弃土石,缩短堆置时间,并到建设部门办理建筑废弃物倾倒和填埋相关手续。(2)禁止随意倾倒建筑废弃物。(3)施工场地设置垃圾收集设施。禁止焚烧生活垃圾。(4)严禁土石方和生活垃圾等固废倾倒于河流及其两岸。(5)临时堆料场需采取临时拦挡、覆盖措施进行防护。(6)临时堆场中的土石料需编制土袋挡墙,堆土表面进行无纺布覆盖防护。(7)危险废物需贮存至专用收集容器中,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理。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属于“防洪治涝工程”项目,项目完成后,河道治理工程本身无“三废”排放。及时做好工程区的植被恢复工作和水土保持措施,控制水土流失。加强对周边人员保护动物、保护生态环境的教育。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文件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约200字左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2

勐海县流沙河县城八公里下游段防洪综合治理工程

勐海县县城八公里处

勐海县水务局

报告表

西双版纳 (略)

本次治理河段为流沙河八公里治理段,治理起点位于八公里水闸上游1.2km处的曼尾村大桥,末端位于曼恩村附近,总治理长度4.687km,新建堤防长度5.77km,其中左岸堤防长度为2.62km,右岸堤防长度为3.15km,工程主要治理内容为堤防、护坡、护岸工程建设、辅助新建排涝管、亲水踏步、河道清淤等。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单独表层土收集堆放;土石方用于回填,平整场地,使用防尘网覆盖临时堆料场。围堰及生态驳岸构建安排在非汛期,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土石方即挖即运。保护好施工区以外的绿化植被。严禁任意扩大施工区域;严禁夜间施工。加强施工队*的管理和教育;保护沿岸动植物生存环境。保护好周边绿化植被,不得随意砍伐及踩踏。减少水体扰动,严禁随意捕捞水生鱼类。禁止废弃土石方进入河流污染水体,雨季施工做好挡护和截排水工作以减少地表径流携带的泥沙。施工废水及施工生活污水采取处理后回用和作为降尘洒水,不外排;严禁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渣土排入河道;严禁施工人员捕鱼等。生活油污禁排河道,收集至指定或合法收集处理点;油污泄漏及时处理,严禁流入河道中,必要时要及时上报环保及水利部门。及时投入使用防洪墙基础开挖的土石方。分层压实防洪墙工程的基础回填;土石方、砂石料应缩短临时堆放周期。做好临河侧的临时围堰工作,避免开挖土石方及弃土弃渣向河道排放。建设单位派专人沿防洪墙定期检查。清理、平整和碾压土地。护坡工程,增加绿化。按照“适地适草”的原则,撒草籽恢复植被。2.水环境污染保护措:避免雨天开挖、回填,防止水土流失。沉淀施工废水用于工程用水及场地降尘。优先完成区内外雨水截流沟,在施工场地内部修建排水沟或者撇水沟,雨水分流。施工场地进出车辆应进行水冲洗,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期间,临时设置挡土墙、截水沟等措施。将堆料堆放在不易受地面径流冲刷处,临时覆盖易冲刷堆料。施工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区内洒水降尘、设备冲洗等。围堰施工时尽量少扰动水体。

3.大气环境污染保护措施:施工车辆加盖篷布,避绕人口密集区、学校等敏感点。运输车辆不超高超载。实行封闭运输,以免车辆颠簸洒漏。运输车辆装卸完货后应清洗车厢。施工时保证产生各种建筑垃圾随产随清,运输时避免沿河道运输。开挖土方集中堆放并采用防尘网覆盖,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减少粉尘影响时间。洒水抑尘,增加洒水频次。4.噪声环境污染保护措施:严禁高噪声机械在12:00-14:30、20:00-次日8:00期间施工。若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3日内报当地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和单位发布公告。使用相对低噪的机械设备。施工运输路线的选择应注意对敏感目标的避让。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运输车辆途经声环境保护目标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5.固体废物污染保护措施:土石及时清运,缩短堆置时间。施工单位规范运输,禁止随意倾倒建筑废弃物。禁止焚烧生活垃圾。严格禁止将土石方和生活垃圾等固废倾倒于河流及其两岸。临时堆料场需采取临时拦挡、覆盖措施进行防护,减少水土流失。危险废物贮存至专用收集容器中,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理。运输废弃土石方、淤泥时,需采用篷布遮盖,堆场出入口需设置过水池或冲洗设备,减少运输车辆轮胎泥沙的携带对道路造成扬尘污染。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属于“防洪治涝工程”项目,项目完成后,河道治理工程本身无“三废”排放。及时做好工程区的植被恢复工作和水土保持措施,控制水土流失。加强对周边人员保护动物、保护生态环境的教育。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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