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晶凯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高纯砂和50万吨光伏玻璃石英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关于安徽晶凯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高纯砂和50万吨光伏玻璃石英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安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安 (略) 年产1万吨高纯砂和50万吨光伏玻璃石英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略) 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评估意见、专家评审意见、三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初审意见,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该项 (略) (略) 三山经济开发区高安街道经六路西侧。项目总投资25052.2万元,经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批准备案(三经发〔2023〕189号,项目代码:2306-*-04-05-*)。主要建设内容:租赁3栋厂房,布设破碎、筛分、酸洗、磁选、浮选等生产区域及配套罐区、污水处理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产1万吨高纯砂和50万吨光伏玻璃石英砂。
在落实《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影响角度, (略) 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原矿酸洗废气经密闭收集+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焙烧、粉碎、筛分粉尘经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浮选废气经密闭收集+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烘干、烤砂粉尘经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石英砂酸洗废气经密闭收集+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氯化废气经密闭收集+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光伏玻璃石英砂生产进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氟化物、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NH3、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控制要求。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雨污分流制度。光伏玻璃石英砂生产废水经车间循环水处理系统(浓缩+过滤)处理后回用于光伏玻璃石英砂生产生产线,不外排。高纯砂酸洗废水进入安徽点 (略) 1.5m3/h的酸洗废水处理系统(中和混凝沉淀+MVR蒸发+冷凝)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高纯砂浮选废水、水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喷淋废水及初期雨水通过污水管道进入安徽点 (略) 污水处理站(中和预处理+二级除氟沉淀+深度除氟+过滤) (略) 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管道接入安徽点 (略) 污水纳管排口, (略) 政污水管网。纯水制备浓水通过管道接入安徽点 (略) 污水纳管排口, (略) 政污水管网。根据安 (略) 与安徽点 (略) 签订的污水委托处理协议,本项目外排废水由安徽点 (略) 处理、达标后外排,本项目不设废水排放口。本项目须在安徽点 (略) 依法取得排水许可后,方可正式生产排水。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并针对性地分别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 -2008)中3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避免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结晶杂盐由安徽点 (略) 依据鉴别结果进行归类处理,鉴定之前按危废管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公司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总量控制、达标排放”的原则,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六、你公司收到本审批意见后,应在5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三山区生态环境分局。请三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8QDY3U3C)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11日
安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安 (略) 年产1万吨高纯砂和50万吨光伏玻璃石英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略) 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评估意见、专家评审意见、三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初审意见,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该项 (略) (略) 三山经济开发区高安街道经六路西侧。项目总投资25052.2万元,经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批准备案(三经发〔2023〕189号,项目代码:2306-*-04-05-*)。主要建设内容:租赁3栋厂房,布设破碎、筛分、酸洗、磁选、浮选等生产区域及配套罐区、污水处理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产1万吨高纯砂和50万吨光伏玻璃石英砂。
在落实《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影响角度, (略) 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原矿酸洗废气经密闭收集+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焙烧、粉碎、筛分粉尘经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浮选废气经密闭收集+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烘干、烤砂粉尘经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石英砂酸洗废气经密闭收集+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氯化废气经密闭收集+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光伏玻璃石英砂生产进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氟化物、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NH3、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控制要求。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雨污分流制度。光伏玻璃石英砂生产废水经车间循环水处理系统(浓缩+过滤)处理后回用于光伏玻璃石英砂生产生产线,不外排。高纯砂酸洗废水进入安徽点 (略) 1.5m3/h的酸洗废水处理系统(中和混凝沉淀+MVR蒸发+冷凝)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高纯砂浮选废水、水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喷淋废水及初期雨水通过污水管道进入安徽点 (略) 污水处理站(中和预处理+二级除氟沉淀+深度除氟+过滤) (略) 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管道接入安徽点 (略) 污水纳管排口, (略) 政污水管网。纯水制备浓水通过管道接入安徽点 (略) 污水纳管排口, (略) 政污水管网。根据安 (略) 与安徽点 (略) 签订的污水委托处理协议,本项目外排废水由安徽点 (略) 处理、达标后外排,本项目不设废水排放口。本项目须在安徽点 (略) 依法取得排水许可后,方可正式生产排水。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并针对性地分别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 -2008)中3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避免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结晶杂盐由安徽点 (略) 依据鉴别结果进行归类处理,鉴定之前按危废管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公司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总量控制、达标排放”的原则,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六、你公司收到本审批意见后,应在5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三山区生态环境分局。请三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8QDY3U3C)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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