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25”中毒窒息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内蒙古包头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25”中毒窒息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2年8月25日18时20分,位于临河区兴隆街道路改造污水支管破拆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97万元。事故发生后,区政府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2022年12月1日,事故调查报告经区政府批复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临河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有关要求。2023年11月17日,临河区人民政府组织事故调查有关成员单位组成“8·25”事故评估组,评估组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根据《内蒙古包头 (略) “8·25”中毒窒息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并形成评估意见。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各相关单位按照《内蒙古包头 (略) “8·25”中毒窒息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要求,对事故责任人员进行了相应的责任追究。
1、申某某,内蒙古包头 (略) 法定代表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未保证该项目有限空间作业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设备等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申某某处以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罚款的行政处罚,合计76290.84元;2022年12月19日,申某某已将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相关文件资料已全部归档。
2、杨某某,内蒙古包头 (略) 项目经理,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管辖的施工队*从业人员没有全部进行安全教育;未认真履行安全交底制度,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区住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对杨某某暂停其执业资格证六个月,并处以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罚款的行政处罚,合计13508元。已对杨某某暂停执业资格证六个月;目前罚款未缴纳,逾期未 (略) 强制执行。
3、刘某,内蒙古包头 (略) 该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本人没有对项目参加有限空间作业的全体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未组织对项目工地有限空间危险源进行辨识;未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有限空间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导致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区住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对刘某暂停其执业资格证六个月,并处以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
三十罚款的行政处罚,合计10421元。已对刘某暂停其执业资格证六个月;目前罚款未缴纳,逾期未 (略) 强制执行。
4、李某某,内蒙古包头 (略) 该项目技术负责人,未对参与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区住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对李某某暂停其执业资格证六个月,并处以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罚款的行政处罚,合计11447元。已对李某某暂停其执业资格证六个月;目前罚款未缴纳,逾期未 (略) 强制执行。
5、项目所属监理人员任某某、李某某,在事故发生前, 针对有限空间作业相关安全隐患问题未及时下达整改通知 单进行处置,在事故发生后,没有签发工程暂停令,对事故 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区住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对任某某、李某某处以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罚款的行政处罚。案件目前正在办理中。
三、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临河区应急管理局对内蒙古包头 (略) 进行行政处罚。临河区应急管理局按照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兴业公司处以**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2年12月19日,该公司已将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相关文件资料已全部归档。
2、临 (略) 进行行政处罚。临河区住建局按照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科大公司处以点击查看>>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案件目前正在办理中。
四、事故发生单位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发生后,内蒙古包头 (略) 按照《内蒙古包头 (略) “8·25”中毒窒息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要求,积极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公司重新修订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培训教育、作业许可管理制度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管理人员职责进行分工,将各项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明确应对突发事件的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了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开展全面安全文明检查活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公司领导与各部门、施工负责人、生产一线各班组组长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了安全责任。主管领导与施工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施工负责人与班组长签订安全责任书、施工负责人与施工操作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2、公司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及安全理念宣教活动。一是深入开展普法教育,通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等形式,宣传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使广大员工深入了解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二是丰富宣传活动形式,通过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参加安全演练,并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安全知识答题等活动宣传各种安全知识及安全法规。对员工开展专题安全培训教育,开展法律知识、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要求、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等相关知识的专题培训,让员工熟悉有限空间作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能力,提高了全员安全生产技能。做到了全员参与。
通过开展安全目视化管理,在办公场所、作业地点树立警示牌、宣传栏、粘贴标语等使员工知晓自己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和预防措施,以及在危险发生时的救护措施,做到有人的地方就有管理。
3、为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实现作业受控,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制定了危险作业许可管理制度,其中包括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等许可制度。作业许可管理包括作业许可的范围界定、申请、批准、实施和关闭。明确了各类危险作业申请人和审批人的职责,以及办理流程。在日常施工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作业许可制度,并发挥作业许可的作用,在作业前做好风险辨识落实好风险削减措施,并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作业许可制度落到实处。
4、 (略) 及各作业队劳保用品的配备和完好情况,对已丧失保护功能、超期失效的坚决收缴、予以报废,并及时按规定配备合格的劳保用品。特别是加强了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劳保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的管理。要求安全员把劳保用品的佩戴情况检查作为日常的安全检查内容,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不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的责任人,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教育和处罚。教育操作人员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工作中正确使用劳保用品,戒除麻痹大意、懒情、侥幸等思想,养成自觉使用劳保用品的良好习惯。公司已完成了对所有在岗特殊作业人员劳保用品的清理配备工作,对可能接触到其他危险物质的岗位,配备了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其他一般操作工人的常用劳保用品也配备齐全。
5、对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管道、容器、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开展的作业进行提前辨识,形成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源清单,对照清单开展的有限空间作业,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落实安全措施。 作业前对有限空间进行安全隔绝,根据有限空间特点进行清洗或置换,保证有限空间内氧含量一般到达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大于23.5%,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2.1 的规定,作业前保持有限空间空气流通良好,对有限空间内的气体浓度进行严格监测,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对缺氧或有毒的有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达不到要求的,佩戴隔绝式呼吸器,必要时拴带救生绳。
6、公司、部门、各作业队以及各工种、岗位配备了相应的安全人员,明确了安全管理职责。各部门负责人就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监督、监管体系,做到了责任明确、逐级管理。
7、工程开工前,针对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作业,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批合格后方才作业。作业前工程技术负责人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工地负责人和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本着谁负责施工谁负责质量、安全工作的原则, 各分部工程技术负责人在安排施工任务的同时,必须要对施 工班组操作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准备施工项目的作业特点和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
(二)事故发生后,内蒙古科大工程 (略) 按照《内蒙古包头 (略) “8·25”中毒窒息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要求,积极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编制具有针对性的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方案
(1)编制的监理规划应包括安全监理内容,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还应当编制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2、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
(1)督促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2)依照经审查批准的方案定期不定期对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进行专项检合,核查验收手续。(3)监理人员现场巡番中将检查实际上岗人员有相应的上岗资格。根据人员流动性大的实际情况。监理有必要实行过程动态控制。(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5)抓好安全生产基本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基本措施主要表现有:安全帽措施;安全带措施;安全网措施;安全棚措施以及机械设备的规范化管理和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6)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作业情况,对重要程序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理,如塔吊的安装、拆除、顶升等。
3、及时督促整改或向有关部门汇报
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五、事故发生单位及行业领域有关人员受教育情况
临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内蒙古包头 (略) 和内蒙古科大工程 (略) 的主管单位,积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内蒙古包头 (略) 和内蒙古科大工程 (略) 对岗位工作人员和作业队人员进行了补充,加强专门的安全技术训练,根据工作人员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技术素质重新定岗定责。对安全事故责任人批评教育的同时,又鼓励他们卸掉思想包袱,认真学习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从根本上杜绝事故的再发生。
六、存在问题及措施建议
内蒙古包头 (略) 特种作业人员均经培训合格后取证上岗作业,但企业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应进一步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让他们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坚决杜绝事故的发生。
七、评估意见
从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8·25”事故评估组认为,内蒙古包头 (略) 和内蒙古科大工程 (略) 能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落实了《内蒙古包头 (略) “8·25”中毒窒息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责任单位及事故防范措施的各项要求。
“8·25”事故评估组
2023年11月18日
2022年8月25日18时20分,位于临河区兴隆街道路改造污水支管破拆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97万元。事故发生后,区政府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2022年12月1日,事故调查报告经区政府批复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临河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有关要求。2023年11月17日,临河区人民政府组织事故调查有关成员单位组成“8·25”事故评估组,评估组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根据《内蒙古包头 (略) “8·25”中毒窒息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并形成评估意见。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各相关单位按照《内蒙古包头 (略) “8·25”中毒窒息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要求,对事故责任人员进行了相应的责任追究。
1、申某某,内蒙古包头 (略) 法定代表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未保证该项目有限空间作业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设备等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申某某处以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罚款的行政处罚,合计76290.84元;2022年12月19日,申某某已将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相关文件资料已全部归档。
2、杨某某,内蒙古包头 (略) 项目经理,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管辖的施工队*从业人员没有全部进行安全教育;未认真履行安全交底制度,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区住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对杨某某暂停其执业资格证六个月,并处以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罚款的行政处罚,合计13508元。已对杨某某暂停执业资格证六个月;目前罚款未缴纳,逾期未 (略) 强制执行。
3、刘某,内蒙古包头 (略) 该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本人没有对项目参加有限空间作业的全体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未组织对项目工地有限空间危险源进行辨识;未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有限空间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导致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区住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对刘某暂停其执业资格证六个月,并处以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
三十罚款的行政处罚,合计10421元。已对刘某暂停其执业资格证六个月;目前罚款未缴纳,逾期未 (略) 强制执行。
4、李某某,内蒙古包头 (略) 该项目技术负责人,未对参与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区住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对李某某暂停其执业资格证六个月,并处以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罚款的行政处罚,合计11447元。已对李某某暂停其执业资格证六个月;目前罚款未缴纳,逾期未 (略) 强制执行。
5、项目所属监理人员任某某、李某某,在事故发生前, 针对有限空间作业相关安全隐患问题未及时下达整改通知 单进行处置,在事故发生后,没有签发工程暂停令,对事故 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区住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对任某某、李某某处以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罚款的行政处罚。案件目前正在办理中。
三、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临河区应急管理局对内蒙古包头 (略) 进行行政处罚。临河区应急管理局按照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兴业公司处以**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2年12月19日,该公司已将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相关文件资料已全部归档。
2、临 (略) 进行行政处罚。临河区住建局按照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科大公司处以点击查看>>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案件目前正在办理中。
四、事故发生单位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发生后,内蒙古包头 (略) 按照《内蒙古包头 (略) “8·25”中毒窒息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要求,积极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公司重新修订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培训教育、作业许可管理制度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管理人员职责进行分工,将各项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明确应对突发事件的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了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开展全面安全文明检查活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公司领导与各部门、施工负责人、生产一线各班组组长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了安全责任。主管领导与施工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施工负责人与班组长签订安全责任书、施工负责人与施工操作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2、公司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及安全理念宣教活动。一是深入开展普法教育,通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等形式,宣传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使广大员工深入了解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二是丰富宣传活动形式,通过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参加安全演练,并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安全知识答题等活动宣传各种安全知识及安全法规。对员工开展专题安全培训教育,开展法律知识、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要求、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等相关知识的专题培训,让员工熟悉有限空间作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能力,提高了全员安全生产技能。做到了全员参与。
通过开展安全目视化管理,在办公场所、作业地点树立警示牌、宣传栏、粘贴标语等使员工知晓自己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和预防措施,以及在危险发生时的救护措施,做到有人的地方就有管理。
3、为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实现作业受控,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制定了危险作业许可管理制度,其中包括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等许可制度。作业许可管理包括作业许可的范围界定、申请、批准、实施和关闭。明确了各类危险作业申请人和审批人的职责,以及办理流程。在日常施工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作业许可制度,并发挥作业许可的作用,在作业前做好风险辨识落实好风险削减措施,并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作业许可制度落到实处。
4、 (略) 及各作业队劳保用品的配备和完好情况,对已丧失保护功能、超期失效的坚决收缴、予以报废,并及时按规定配备合格的劳保用品。特别是加强了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劳保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的管理。要求安全员把劳保用品的佩戴情况检查作为日常的安全检查内容,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不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的责任人,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教育和处罚。教育操作人员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工作中正确使用劳保用品,戒除麻痹大意、懒情、侥幸等思想,养成自觉使用劳保用品的良好习惯。公司已完成了对所有在岗特殊作业人员劳保用品的清理配备工作,对可能接触到其他危险物质的岗位,配备了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其他一般操作工人的常用劳保用品也配备齐全。
5、对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管道、容器、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开展的作业进行提前辨识,形成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源清单,对照清单开展的有限空间作业,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落实安全措施。 作业前对有限空间进行安全隔绝,根据有限空间特点进行清洗或置换,保证有限空间内氧含量一般到达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大于23.5%,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2.1 的规定,作业前保持有限空间空气流通良好,对有限空间内的气体浓度进行严格监测,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对缺氧或有毒的有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达不到要求的,佩戴隔绝式呼吸器,必要时拴带救生绳。
6、公司、部门、各作业队以及各工种、岗位配备了相应的安全人员,明确了安全管理职责。各部门负责人就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监督、监管体系,做到了责任明确、逐级管理。
7、工程开工前,针对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作业,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批合格后方才作业。作业前工程技术负责人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工地负责人和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本着谁负责施工谁负责质量、安全工作的原则, 各分部工程技术负责人在安排施工任务的同时,必须要对施 工班组操作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准备施工项目的作业特点和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
(二)事故发生后,内蒙古科大工程 (略) 按照《内蒙古包头 (略) “8·25”中毒窒息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要求,积极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编制具有针对性的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方案
(1)编制的监理规划应包括安全监理内容,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还应当编制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2、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
(1)督促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2)依照经审查批准的方案定期不定期对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进行专项检合,核查验收手续。(3)监理人员现场巡番中将检查实际上岗人员有相应的上岗资格。根据人员流动性大的实际情况。监理有必要实行过程动态控制。(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5)抓好安全生产基本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基本措施主要表现有:安全帽措施;安全带措施;安全网措施;安全棚措施以及机械设备的规范化管理和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6)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作业情况,对重要程序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理,如塔吊的安装、拆除、顶升等。
3、及时督促整改或向有关部门汇报
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五、事故发生单位及行业领域有关人员受教育情况
临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内蒙古包头 (略) 和内蒙古科大工程 (略) 的主管单位,积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内蒙古包头 (略) 和内蒙古科大工程 (略) 对岗位工作人员和作业队人员进行了补充,加强专门的安全技术训练,根据工作人员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技术素质重新定岗定责。对安全事故责任人批评教育的同时,又鼓励他们卸掉思想包袱,认真学习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从根本上杜绝事故的再发生。
六、存在问题及措施建议
内蒙古包头 (略) 特种作业人员均经培训合格后取证上岗作业,但企业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应进一步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让他们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坚决杜绝事故的发生。
七、评估意见
从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8·25”事故评估组认为,内蒙古包头 (略) 和内蒙古科大工程 (略) 能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落实了《内蒙古包头 (略) “8·25”中毒窒息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责任单位及事故防范措施的各项要求。
“8·25”事故评估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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