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万吨再生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年产2万吨再生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年产2万吨再生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海汇路2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艾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华益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12月11日 至 2023年12月15日 | |
项目概况: | (略) 现有设施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仅对挥发窑表冷器进行改造增加急冷功能,不增加其他设施设备),调整危废处置种类及类别,改建后厂区危废综合利用量保持4万吨/年不变。新增一般工业固废(钢厂高炉灰)综合利用量1万t/a,因其含碳量较高(25%左右),热值较高,可替代部分焦炭。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1)有组织排放废气。焚烧炉上料车间密闭,上料废气经负压收集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不外排。 技改前焚烧炉烟气污染物种类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氯化氢、锌及其化合物、二噁英;技改后新增氟化物、重金属(汞、铊、镉、铅、砷、铬、锡、锑、铜、锰、镍、钴)。烟气经1套“SNCR脱硝+烟气急冷+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碱液脱硫+湿电除尘+SCR脱硝”处理后,通过1支5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技改前挥发窑烟气污染物种类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锌及其化合物;技改后新增氯化氢、氟化物、重金属(汞、镉、铅、砷、铬、锡)。烟气经1套“SNCR脱硝+沉降室+急冷+表冷+布袋除尘+碱液脱硫”处理后,通过1支5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挥发窑窑头窑尾废气密闭收集,经1套“急冷器+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支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1套“酸洗+碱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支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2)无组织排放废气。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危废库废气、污水站废气等。 2.水环境。(1)地表水。焚烧炉循环冷却系统排水、软水制备浓水回用于焚烧炉急冷用水,不外排;锅炉排污水、脱硫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湿电除尘排水、碱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除盐系统(处理能力100m3/d,处理工艺为“氧化+中和沉淀+絮凝、混凝沉淀”)处理后作为冲渣用水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实验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综合处理系统(处理能力120m3/d,处理工艺为“中和沉淀+混凝、絮凝沉淀+A/O生化”)处理后,通过罐车运至青岛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 (2)地下水。项目厂区采取了分区防渗,其中危废暂存库、焚烧炉、挥发窑和污水处理站等区域设为重点防渗区。建设单位已分别在地下水的流向上游、侧向和下游设置了三个地下水监测井,并委托有监测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监测。 3.土壤环境。2022年12月监测结果表明,厂区外东侧农田土壤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表1中筛选值,厂区内及厂区外南侧、西侧、西北侧各监测点位各监测指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4.声环境。技改项目主要新增噪声源为2台表冷器急冷水泵,噪声源强约为80-85dB(A),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5.固体废物。新增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15.368吨/年,进入厂区焚烧炉处理利用;废漆渣包装桶、磁选废铁、废催化剂、实验废物等危险废物较技改前减少,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新增挥发窑窑渣5925吨/年为待鉴别固废,按照鉴定结果确定处置方式,鉴定前按危废管理。新增高炉灰废包装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20吨/年进入焚烧炉处理。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区福州南路17号 | |
邮政编码: | * |
项目名称: | 年产2万吨再生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海汇路2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艾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华益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12月11日 至 2023年12月15日 | |
项目概况: | (略) 现有设施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仅对挥发窑表冷器进行改造增加急冷功能,不增加其他设施设备),调整危废处置种类及类别,改建后厂区危废综合利用量保持4万吨/年不变。新增一般工业固废(钢厂高炉灰)综合利用量1万t/a,因其含碳量较高(25%左右),热值较高,可替代部分焦炭。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1)有组织排放废气。焚烧炉上料车间密闭,上料废气经负压收集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不外排。 技改前焚烧炉烟气污染物种类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氯化氢、锌及其化合物、二噁英;技改后新增氟化物、重金属(汞、铊、镉、铅、砷、铬、锡、锑、铜、锰、镍、钴)。烟气经1套“SNCR脱硝+烟气急冷+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碱液脱硫+湿电除尘+SCR脱硝”处理后,通过1支5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技改前挥发窑烟气污染物种类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锌及其化合物;技改后新增氯化氢、氟化物、重金属(汞、镉、铅、砷、铬、锡)。烟气经1套“SNCR脱硝+沉降室+急冷+表冷+布袋除尘+碱液脱硫”处理后,通过1支5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挥发窑窑头窑尾废气密闭收集,经1套“急冷器+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支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1套“酸洗+碱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支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2)无组织排放废气。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危废库废气、污水站废气等。 2.水环境。(1)地表水。焚烧炉循环冷却系统排水、软水制备浓水回用于焚烧炉急冷用水,不外排;锅炉排污水、脱硫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湿电除尘排水、碱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除盐系统(处理能力100m3/d,处理工艺为“氧化+中和沉淀+絮凝、混凝沉淀”)处理后作为冲渣用水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实验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综合处理系统(处理能力120m3/d,处理工艺为“中和沉淀+混凝、絮凝沉淀+A/O生化”)处理后,通过罐车运至青岛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 (2)地下水。项目厂区采取了分区防渗,其中危废暂存库、焚烧炉、挥发窑和污水处理站等区域设为重点防渗区。建设单位已分别在地下水的流向上游、侧向和下游设置了三个地下水监测井,并委托有监测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监测。 3.土壤环境。2022年12月监测结果表明,厂区外东侧农田土壤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表1中筛选值,厂区内及厂区外南侧、西侧、西北侧各监测点位各监测指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4.声环境。技改项目主要新增噪声源为2台表冷器急冷水泵,噪声源强约为80-85dB(A),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5.固体废物。新增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15.368吨/年,进入厂区焚烧炉处理利用;废漆渣包装桶、磁选废铁、废催化剂、实验废物等危险废物较技改前减少,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新增挥发窑窑渣5925吨/年为待鉴别固废,按照鉴定结果确定处置方式,鉴定前按危废管理。新增高炉灰废包装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20吨/年进入焚烧炉处理。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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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略) 南区福州南路1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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