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昱泉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延伸一条年产10万吨熟石灰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永登昱泉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延伸一条年产10万吨熟石灰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
(略) 永登县中堡镇北坪台。
(2)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在永登 (略) 原有生石灰成品库西侧新建一条年产10万t熟石灰生产线,建设生产车间一座,成品库一座,配套建设环保附属设施,原料堆存依托石灰窑生产线生石灰成品库房。给排水、供电等公辅设施充分利用厂区现有设施。实际投资200万元。
验收单位:永登 (略)
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单位:兰州天宇 (略)
验收监测单位:甘肃 (略)
环评单位:兰州天宇 (略)
二、建设情况
(1)项目环评报告编制与审批情况
2021年9月,永登 (略) 委托甘肃恒鑫 (略) 编制完成《永登 (略) 延伸一条年产10万吨熟石灰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同年12月, (略) 生态环境局下发《永登 (略) 延伸一条年产10万吨熟石灰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兰环审〔2021〕167号);
(2)建设及运行时间
项目于2022年3月开工建设,8月建设完成, (略) 场影响未投产,2023年2 (略) 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下发排污许可证,后进行设备调试及不合格设备更换,许可证号:*MA74KU493Y001P,9月进行试运行,现阶段稳定运行。
三、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及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环评阶段至验收阶段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等均未发生变化,增加一处生产工艺,并配备了相应的环保措施,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不涉及重大变更。
四、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破碎机破碎位于地坑内,与进料环节废气进入布袋收尘器+15m排气筒;原料车间利用现有石灰窑线产品仓,封闭储存;发灰消化废气配置喷淋塔+15m排气筒;生产车间密闭;成品仓顶带有除尘滤芯风选车间配备一套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2)废水
项目实际无新增定员,工作人员由企业内部抽调,生活污水处理方式不变,依托永登县 (略) 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项目生产用水流程为自来水进入喷淋塔进行发灰废气降尘,废水回流至水箱后重新泵入发灰机用于生产,不外排
3)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拉运到当地乡镇指定收集地点;布袋除尘器出回扣连接密封管道直接接入进料皮带作为原料进入生产环节或进入成品提升机作为成品储存;废布袋更换后拉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4)噪声
采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设置于车间内;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减振等措施。
五、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1)大气环境影响调查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破碎进料环节布袋除尘器排气筒DA004最大排放浓度为18.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64kg/h;喷淋塔排气筒DA006最大排放浓度为18.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62kg/h;风选环节布袋除尘器排气筒DA005最大排放浓度为18.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54kg/h;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表1标准要求(颗粒物≤20mg/m3);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高浓度为0.39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1.0mg/m3)。
2)水环境影响调查
项目实际无新增定员,工作人员由企业内部抽调,生活污水产生量及处理方式不变。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环境影响调查
项目进料口、风选环节均设置有布袋收尘设施,对废气进行处理,布袋除尘器出回扣连接密封管道直接接入进料皮带作为原料进入生产环节或进入成品提升机作为成品储存,项目布袋每1年更换一次,废布袋更换后拉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拉运到当地乡镇指定收集地点,各废物均得到合规有效处置,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调查
根据现场监测,昼间噪声最高为53dB(A),夜间最高为47dB(A),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项目运行期各类污染物均得到合理有效处置,均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经调查与监测,工程“三废”排放达标,固体废物处置合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七、验收结论
根据现场调查及现场监测,永登 (略) 延伸一条年产10万吨熟石灰生产加工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各项环保制度履行良好,项目自运行以来未发生过重大环境影响问题,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亦未接到任何相关投诉及举报。根据现场实际调查及分析,企业已落实全部环保措施,环境管理制度完善,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建议通过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至满20个工作日截止。
建设单位联系人:连总
联系电话:*
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杜昀倩
联系电话:*盖章签字内容.pdf永登 (略) 延伸一条年产10万吨熟石灰生产加工项目验收-修改.pdf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编制单位,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一、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
(略) 永登县中堡镇北坪台。
(2)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在永登 (略) 原有生石灰成品库西侧新建一条年产10万t熟石灰生产线,建设生产车间一座,成品库一座,配套建设环保附属设施,原料堆存依托石灰窑生产线生石灰成品库房。给排水、供电等公辅设施充分利用厂区现有设施。实际投资200万元。
验收单位:永登 (略)
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单位:兰州天宇 (略)
验收监测单位:甘肃 (略)
环评单位:兰州天宇 (略)
二、建设情况
(1)项目环评报告编制与审批情况
2021年9月,永登 (略) 委托甘肃恒鑫 (略) 编制完成《永登 (略) 延伸一条年产10万吨熟石灰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同年12月, (略) 生态环境局下发《永登 (略) 延伸一条年产10万吨熟石灰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兰环审〔2021〕167号);
(2)建设及运行时间
项目于2022年3月开工建设,8月建设完成, (略) 场影响未投产,2023年2 (略) 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下发排污许可证,后进行设备调试及不合格设备更换,许可证号:*MA74KU493Y001P,9月进行试运行,现阶段稳定运行。
三、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及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环评阶段至验收阶段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等均未发生变化,增加一处生产工艺,并配备了相应的环保措施,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不涉及重大变更。
四、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破碎机破碎位于地坑内,与进料环节废气进入布袋收尘器+15m排气筒;原料车间利用现有石灰窑线产品仓,封闭储存;发灰消化废气配置喷淋塔+15m排气筒;生产车间密闭;成品仓顶带有除尘滤芯风选车间配备一套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2)废水
项目实际无新增定员,工作人员由企业内部抽调,生活污水处理方式不变,依托永登县 (略) 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项目生产用水流程为自来水进入喷淋塔进行发灰废气降尘,废水回流至水箱后重新泵入发灰机用于生产,不外排
3)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拉运到当地乡镇指定收集地点;布袋除尘器出回扣连接密封管道直接接入进料皮带作为原料进入生产环节或进入成品提升机作为成品储存;废布袋更换后拉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4)噪声
采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设置于车间内;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减振等措施。
五、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1)大气环境影响调查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破碎进料环节布袋除尘器排气筒DA004最大排放浓度为18.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64kg/h;喷淋塔排气筒DA006最大排放浓度为18.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62kg/h;风选环节布袋除尘器排气筒DA005最大排放浓度为18.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54kg/h;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表1标准要求(颗粒物≤20mg/m3);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高浓度为0.39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1.0mg/m3)。
2)水环境影响调查
项目实际无新增定员,工作人员由企业内部抽调,生活污水产生量及处理方式不变。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环境影响调查
项目进料口、风选环节均设置有布袋收尘设施,对废气进行处理,布袋除尘器出回扣连接密封管道直接接入进料皮带作为原料进入生产环节或进入成品提升机作为成品储存,项目布袋每1年更换一次,废布袋更换后拉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拉运到当地乡镇指定收集地点,各废物均得到合规有效处置,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调查
根据现场监测,昼间噪声最高为53dB(A),夜间最高为47dB(A),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项目运行期各类污染物均得到合理有效处置,均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经调查与监测,工程“三废”排放达标,固体废物处置合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七、验收结论
根据现场调查及现场监测,永登 (略) 延伸一条年产10万吨熟石灰生产加工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各项环保制度履行良好,项目自运行以来未发生过重大环境影响问题,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亦未接到任何相关投诉及举报。根据现场实际调查及分析,企业已落实全部环保措施,环境管理制度完善,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建议通过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至满20个工作日截止。
建设单位联系人:连总
联系电话:*
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杜昀倩
联系电话:*盖章签字内容.pdf永登 (略) 延伸一条年产10万吨熟石灰生产加工项目验收-修改.pdf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编制单位,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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