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城际快速干道湘府东路-通关大道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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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城际快速干道湘府东路-通关大道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

机场城际快速干道(湘府东路-通关大道)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位于长沙县临空港开发区、黄花机场西侧。

建设单位

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临空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融泽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全长4.53km,总投资*.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20万元,本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电力及监控工程、景观工程、 (略) 等。项目采用“主线快速路+地面辅道”建设形式,道路全长4.53km。主线快速路设计时速80km/h,地面辅道设计时速50km/h。主线快速路:湘府东路-香樟路城际快速干道及劳动东路-通关大道段,高架桥标准段采用双向六车道,桥面宽25.5m;香樟路城际快速干道-劳动东路段标准段采用双向十车道(考虑远期劳动东路主线交通的接入),桥面宽39.5m。地面辅道:湘府东路-香樟路城际快速干道及劳动东路-通关大道段,路基标准断面宽60m,双向六车道;香樟路城际快速干道-劳动东路段,路基标准横断面宽70m,双向八车道。平行匝道均采用两车道宽度,匝道宽8.5m。道路为南北走向,沥青混凝土路面。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影响及措施:

①废气

道路施工时对周围大气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挖土建筑材料在运输过程中及堆放在场地时产生的扬尘、沥青烟气、车辆排放的尾气。主要措施包括:在道路全线两侧施工边界设置围挡;规范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对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定期洒水;土方、水泥等散装物料运输、临时存放和装卸过程中用塑料布等遮盖,对裸露土地进行遮盖;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8个100%”抑尘措施;加强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护保养,做好人员防护等。

②废水

施工期废水通过隔油沉淀池处理,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材料堆放场地应尽可能远离沟渠和水体,将堆放场地设置于项目永久占地范围内,施工现场设置导排系统,施工材料等堆放场地应设蓬盖,防止大风暴雨冲刷造成渗漏进入造成周边水体污染。

项目涉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经沉淀处理后的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洒水;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尽量选择在枯水期进行施工,尽量缩短涉水施工工期。项目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生活污水利用居民的化粪池处理。

③噪声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或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降噪,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作业。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在途径沿线的居民敏感点路段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④固体废物

项目表土清除和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表土用于绿化工程,弃渣和不能利用的 (略) 处置,弃渣和建筑垃圾必须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消纳场所,不随意倾倒。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涉水施工产生的废弃泥浆和钻渣一起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与其他建设项目进行协调用土或运至指定的消纳场进行处理。车辆运输弃方、建筑垃圾时应配备篷布,严禁将废弃泥浆、钻渣等堆放在茉莉小溪河道管理范围内,严禁随意处理废弃泥浆和钻渣等。

⑤生态影响

对植物的影响:项目永久占地、临时占地破坏植被,造成原有植被生态功能丧失,使区域生物量下降,施工活动也会干扰植被生长,特别是周边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但是通过道路绿化工程可进行相应的补偿,临时占地全部恢复植被,可减少项目施工对植物的影响。

对*生动物的影响:本项目道路沿线主要以现状耕地、水塘、零散村宅为主,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基本上已经遭到破坏,野生动物物种、数量均不多,主要为居民点的常见种类如老鼠等,因此,工程建设不会对其种群数量产生明显影响,更不会改变其种群结构。

对水生动物的影响:本项目污水管道横穿茉莉小溪、道路跨越茉莉小溪段涉及涉水施工,项目涉水施工采取设置临时围堰等施工方式,本项目在涉水施工过程中会造成局部、暂时性的河道悬浮物增加。项目产生的废弃泥浆和钻渣应及时运送至*域处理,严禁直接向水体排放废弃泥浆和钻渣;涉水的施工作业尽可能安排在枯水期;做好施工设备的日常检查维修工作,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最大限度地控制水下施工作业对底泥的搅动范围和强度。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总体影响并不大,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自行消失。

对农业的影响:项目占地会直接破坏农作物生长以及施工活动干扰会间接破坏农作物生长,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安排工期,避开农作物生产季节施工,减少农作物的当季损失,并严格控制最小施工作业带宽度等。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的建设对农业影响较小。

水土流失: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水土流失主要集中在施工期路基开挖、回填和沿线边坡防护施工期间。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时序,缩小裸露面积和减少裸露时间,减少施工过程中因降水和风等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

营运期影响及措施:

①废水

降雨冲刷路而产生的道路径流污水,滞留在路面(桥面)上的污染物可能会随水径流流入水体,因道路排水系统有一定的沉淀作用,且污水浓度很低,通过加强道路排水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疏通清淤,按时按质检修,确保排水畅通;加强路面环境卫生清扫等措施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②废气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气污染源为汽车尾气和扬尘。应采取以下措施:

严格执行汽车排放车检制度,利用抽查等形式对汽车排放状况进行检查,限制尾气排放严重超标车辆上路。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加强运输散装物资车辆的管理,特别是运输散体材料的车辆必须加盖蓬布。对路面定期进行洒水、清扫、维护,减少路面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所经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好,环境容量大,加之道路车流量相对不大,道路沿线绿化好,空气净化作用强,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营运期汽车尾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小。

③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车辆运行噪声。应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加强道路通车后的路面养护和绿化隔离带建设;在经过噪声敏感区域的路段附近设置禁鸣、限速标志,在高架段预留设置声屏障经费预算。同时,后期沿线用地规划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居住类房屋沿道路一侧建设,最大程度减少后期交通噪声扰民问题。

④固体废物

强化道路沿线的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的监督工作,道路沿线的固体废弃物应定期进行清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通过制定有关法规,管理泥头车等其它装有以散落物车辆的行驶,防止固体废弃物污染。对道路沿线附近居民的生活垃圾定期清运、集中处理,严禁随意向道路沿线丢弃,影响道路沿线环境卫生。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县望仙路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1日-12月15日)

(略) 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

2023年12月11日

项目名称

机场城际快速干道(湘府东路-通关大道)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位于长沙县临空港开发区、黄花机场西侧。

建设单位

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临空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融泽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全长4.53km,总投资*.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20万元,本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电力及监控工程、景观工程、 (略) 等。项目采用“主线快速路+地面辅道”建设形式,道路全长4.53km。主线快速路设计时速80km/h,地面辅道设计时速50km/h。主线快速路:湘府东路-香樟路城际快速干道及劳动东路-通关大道段,高架桥标准段采用双向六车道,桥面宽25.5m;香樟路城际快速干道-劳动东路段标准段采用双向十车道(考虑远期劳动东路主线交通的接入),桥面宽39.5m。地面辅道:湘府东路-香樟路城际快速干道及劳动东路-通关大道段,路基标准断面宽60m,双向六车道;香樟路城际快速干道-劳动东路段,路基标准横断面宽70m,双向八车道。平行匝道均采用两车道宽度,匝道宽8.5m。道路为南北走向,沥青混凝土路面。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影响及措施:

①废气

道路施工时对周围大气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挖土建筑材料在运输过程中及堆放在场地时产生的扬尘、沥青烟气、车辆排放的尾气。主要措施包括:在道路全线两侧施工边界设置围挡;规范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对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定期洒水;土方、水泥等散装物料运输、临时存放和装卸过程中用塑料布等遮盖,对裸露土地进行遮盖;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8个100%”抑尘措施;加强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护保养,做好人员防护等。

②废水

施工期废水通过隔油沉淀池处理,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材料堆放场地应尽可能远离沟渠和水体,将堆放场地设置于项目永久占地范围内,施工现场设置导排系统,施工材料等堆放场地应设蓬盖,防止大风暴雨冲刷造成渗漏进入造成周边水体污染。

项目涉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经沉淀处理后的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洒水;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尽量选择在枯水期进行施工,尽量缩短涉水施工工期。项目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生活污水利用居民的化粪池处理。

③噪声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或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降噪,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作业。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在途径沿线的居民敏感点路段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④固体废物

项目表土清除和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表土用于绿化工程,弃渣和不能利用的 (略) 处置,弃渣和建筑垃圾必须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消纳场所,不随意倾倒。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涉水施工产生的废弃泥浆和钻渣一起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与其他建设项目进行协调用土或运至指定的消纳场进行处理。车辆运输弃方、建筑垃圾时应配备篷布,严禁将废弃泥浆、钻渣等堆放在茉莉小溪河道管理范围内,严禁随意处理废弃泥浆和钻渣等。

⑤生态影响

对植物的影响:项目永久占地、临时占地破坏植被,造成原有植被生态功能丧失,使区域生物量下降,施工活动也会干扰植被生长,特别是周边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但是通过道路绿化工程可进行相应的补偿,临时占地全部恢复植被,可减少项目施工对植物的影响。

对*生动物的影响:本项目道路沿线主要以现状耕地、水塘、零散村宅为主,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基本上已经遭到破坏,野生动物物种、数量均不多,主要为居民点的常见种类如老鼠等,因此,工程建设不会对其种群数量产生明显影响,更不会改变其种群结构。

对水生动物的影响:本项目污水管道横穿茉莉小溪、道路跨越茉莉小溪段涉及涉水施工,项目涉水施工采取设置临时围堰等施工方式,本项目在涉水施工过程中会造成局部、暂时性的河道悬浮物增加。项目产生的废弃泥浆和钻渣应及时运送至*域处理,严禁直接向水体排放废弃泥浆和钻渣;涉水的施工作业尽可能安排在枯水期;做好施工设备的日常检查维修工作,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最大限度地控制水下施工作业对底泥的搅动范围和强度。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总体影响并不大,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自行消失。

对农业的影响:项目占地会直接破坏农作物生长以及施工活动干扰会间接破坏农作物生长,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安排工期,避开农作物生产季节施工,减少农作物的当季损失,并严格控制最小施工作业带宽度等。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的建设对农业影响较小。

水土流失: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水土流失主要集中在施工期路基开挖、回填和沿线边坡防护施工期间。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时序,缩小裸露面积和减少裸露时间,减少施工过程中因降水和风等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

营运期影响及措施:

①废水

降雨冲刷路而产生的道路径流污水,滞留在路面(桥面)上的污染物可能会随水径流流入水体,因道路排水系统有一定的沉淀作用,且污水浓度很低,通过加强道路排水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疏通清淤,按时按质检修,确保排水畅通;加强路面环境卫生清扫等措施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②废气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气污染源为汽车尾气和扬尘。应采取以下措施:

严格执行汽车排放车检制度,利用抽查等形式对汽车排放状况进行检查,限制尾气排放严重超标车辆上路。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加强运输散装物资车辆的管理,特别是运输散体材料的车辆必须加盖蓬布。对路面定期进行洒水、清扫、维护,减少路面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所经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好,环境容量大,加之道路车流量相对不大,道路沿线绿化好,空气净化作用强,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营运期汽车尾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小。

③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车辆运行噪声。应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加强道路通车后的路面养护和绿化隔离带建设;在经过噪声敏感区域的路段附近设置禁鸣、限速标志,在高架段预留设置声屏障经费预算。同时,后期沿线用地规划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居住类房屋沿道路一侧建设,最大程度减少后期交通噪声扰民问题。

④固体废物

强化道路沿线的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的监督工作,道路沿线的固体废弃物应定期进行清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通过制定有关法规,管理泥头车等其它装有以散落物车辆的行驶,防止固体废弃物污染。对道路沿线附近居民的生活垃圾定期清运、集中处理,严禁随意向道路沿线丢弃,影响道路沿线环境卫生。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县望仙路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1日-12月15日)

(略) 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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