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南海新区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南海新区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索引号 | *MB*W-SD3/2023-0056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略) 生态环境局南海新区分局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3-11-30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南海新区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2023年11月30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我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 (略) 南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通讯地址: (略) 南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 水性油墨、溶剂型油墨、紫外光固化油墨、水性*烯酸树脂投资项目 | (略) 南海新区龙泰路东、现代路北 | 山东 (略) | 工程总投资12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00万。项目征地新建厂房进行生产,总占地面积16650m2,总建筑面积14993m2,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及办公楼、辅助车间等,购置、安装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产品为水性油墨、溶剂型油墨、紫外光固化油墨和水性*烯酸树脂。项目建成后年产水性油墨5000t,溶剂型油墨5000t,紫外光固化油墨1000t,水性*烯酸树脂2000t。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大气环境:项目车间须密闭,配料、分散搅拌、研磨及灌装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负压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冷凝法+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设施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 高排气筒(P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C264”II时段标准;氨排放速率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2)水环境: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文登 (略)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3)固废: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复合包装物须外售回收单位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贮存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要求。废原料桶、废催化剂、废有机溶剂、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定期运输处置。 (4)声环境:项目噪声源采取以下控制措施:1.选购符合国家声控标准的设备。2.各声源设备均安置于生产车间内,并合理布局,使声源设备远离噪声敏感点,车间内墙采用吸声效果较好的材料。3.对于声源设备,采取底部加设减振橡胶垫等减振措施,从声源上降低噪声污染。4.厂区边界设置乔、灌、草相结合的绿化隔离带,通过绿化吸收增大噪声衰减。 |
索引号 | *MB*W-SD3/2023-0056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略) 生态环境局南海新区分局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3-11-30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南海新区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2023年11月30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我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 (略) 南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通讯地址: (略) 南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 水性油墨、溶剂型油墨、紫外光固化油墨、水性*烯酸树脂投资项目 | (略) 南海新区龙泰路东、现代路北 | 山东 (略) | 工程总投资12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00万。项目征地新建厂房进行生产,总占地面积16650m2,总建筑面积14993m2,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及办公楼、辅助车间等,购置、安装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产品为水性油墨、溶剂型油墨、紫外光固化油墨和水性*烯酸树脂。项目建成后年产水性油墨5000t,溶剂型油墨5000t,紫外光固化油墨1000t,水性*烯酸树脂2000t。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大气环境:项目车间须密闭,配料、分散搅拌、研磨及灌装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负压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冷凝法+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设施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 高排气筒(P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C264”II时段标准;氨排放速率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2)水环境: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文登 (略)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3)固废: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复合包装物须外售回收单位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贮存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要求。废原料桶、废催化剂、废有机溶剂、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定期运输处置。 (4)声环境:项目噪声源采取以下控制措施:1.选购符合国家声控标准的设备。2.各声源设备均安置于生产车间内,并合理布局,使声源设备远离噪声敏感点,车间内墙采用吸声效果较好的材料。3.对于声源设备,采取底部加设减振橡胶垫等减振措施,从声源上降低噪声污染。4.厂区边界设置乔、灌、草相结合的绿化隔离带,通过绿化吸收增大噪声衰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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