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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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12-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1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354-*

通讯地址: (略) 榆 (略) (略) 政务大厅(*)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1

山西平遥峰岩煤焦 (略) 利用煤矸石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卜宜乡东坡村、神南村西坡)

(略) 平遥县卜宜乡东坡村、神南村西坡。

山西平遥峰岩煤焦 (略)

山西清泽 (略)

山西平遥峰岩煤焦 (略) 利用煤矸石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卜宜乡东坡村、神南村西坡) (略) (略) 平遥县卜宜乡东坡村、神南村西坡。项目共设置4处整治区及1处取土场,总占地面积44.64hm2,总库容为459.79万m3,煤矸石填埋量约342.39万m3,覆土总量为117.40万m3,煤矸 (略) 下属的煤矿及洗煤厂产生的煤矸石。设计4.28年完成土地整治工作。项目土地复垦面积为44.64公顷,其中平台复垦面积为22.73公顷;坡面复垦面积21.91公顷。设计4.28年完成土地整治工作,管护期3年,植被成活率大于90%。本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3.6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拟选复垦区为荒沟,无国家保护动物、无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分布。主要保护措施:施工过程要采取科学的有利于生态保护的建设方案,分段实施,做好土方填挖、垃圾运输和倾倒过程扬尘污染防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对Ⅰ类场的要求等规范,做好矸石堆放前防渗、筑坝工程和覆土绿化生态恢复及管理等工作。建设排洪管、截排水沟、消力池等防洪措施。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矸石运输过程中要采取场内道路硬化、限制汽车超载、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箱式运输车辆、设置洗车平台、加强运输道路路面清扫和洒水等措施。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采取避免大风天气作业、洒水抑尘、使用商品混凝土、易产尘物料苫盖等措施。矸石倾倒及堆存扬尘采取定期洒水降尘、移动式雾炮降尘、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等措施。通过控制矸石含硫量、压实矸石、覆土隔绝空气等措施严防矸石自燃。施工车辆使用国六及以上排放阶段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国四排放标准或新能源产品。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工地生活污水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工地配料溢流和设备冲洗等废水经集水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或砂浆拌和。整治区加强防渗,做好地下水保护工作。整治区上游及周边汇水及时通过截水沟和马道排水沟排出场外,截水沟出口处设置消力池,防止雨水对下游冲刷。根据矸石浸出试验结果,矸石堆放淋溶水采取黄土夯实、矸石分层压实、黄土覆盖措施。

(四)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整治期要采取优化施工时间、优化运输路线、加强车辆管理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

(五)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石、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全部送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严防挡矸墙溃坝、矸石自燃和水体污染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12-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1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354-*

通讯地址: (略) 榆 (略) (略) 政务大厅(*)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1

山西平遥峰岩煤焦 (略) 利用煤矸石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卜宜乡东坡村、神南村西坡)

(略) 平遥县卜宜乡东坡村、神南村西坡。

山西平遥峰岩煤焦 (略)

山西清泽 (略)

山西平遥峰岩煤焦 (略) 利用煤矸石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卜宜乡东坡村、神南村西坡) (略) (略) 平遥县卜宜乡东坡村、神南村西坡。项目共设置4处整治区及1处取土场,总占地面积44.64hm2,总库容为459.79万m3,煤矸石填埋量约342.39万m3,覆土总量为117.40万m3,煤矸 (略) 下属的煤矿及洗煤厂产生的煤矸石。设计4.28年完成土地整治工作。项目土地复垦面积为44.64公顷,其中平台复垦面积为22.73公顷;坡面复垦面积21.91公顷。设计4.28年完成土地整治工作,管护期3年,植被成活率大于90%。本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3.6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拟选复垦区为荒沟,无国家保护动物、无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分布。主要保护措施:施工过程要采取科学的有利于生态保护的建设方案,分段实施,做好土方填挖、垃圾运输和倾倒过程扬尘污染防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对Ⅰ类场的要求等规范,做好矸石堆放前防渗、筑坝工程和覆土绿化生态恢复及管理等工作。建设排洪管、截排水沟、消力池等防洪措施。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矸石运输过程中要采取场内道路硬化、限制汽车超载、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箱式运输车辆、设置洗车平台、加强运输道路路面清扫和洒水等措施。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采取避免大风天气作业、洒水抑尘、使用商品混凝土、易产尘物料苫盖等措施。矸石倾倒及堆存扬尘采取定期洒水降尘、移动式雾炮降尘、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等措施。通过控制矸石含硫量、压实矸石、覆土隔绝空气等措施严防矸石自燃。施工车辆使用国六及以上排放阶段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国四排放标准或新能源产品。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工地生活污水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工地配料溢流和设备冲洗等废水经集水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或砂浆拌和。整治区加强防渗,做好地下水保护工作。整治区上游及周边汇水及时通过截水沟和马道排水沟排出场外,截水沟出口处设置消力池,防止雨水对下游冲刷。根据矸石浸出试验结果,矸石堆放淋溶水采取黄土夯实、矸石分层压实、黄土覆盖措施。

(四)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整治期要采取优化施工时间、优化运输路线、加强车辆管理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

(五)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石、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全部送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严防挡矸墙溃坝、矸石自燃和水体污染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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