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材料产业园商品零售市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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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材料产业园商品零售市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闽清县白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白樟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新材料产业 (略) 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樟政函〔2023〕53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新修订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新材料产业 (略) 场项目(项目编码:2309-*-04-01-*)建设,完善镇区基础设施,保障居民生活需求,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白樟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白樟镇白南村、云渡村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包括:1、 (略) 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改 (略) 场建筑面积约3676.47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主要为摊位及店招改造提升、店面室内装修提升、厕所改造提升、室外场地提升、管线综合整治提升、新增室外廊架等。

  2、沿街商铺店招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改造沿街商铺店招长度约 311米,主要改造内容为拆除原老旧店招,新增统一风格店招。

  3、市场周边改造提升工程:市场周边改造 (略) 场周边宣传墙及栏杆改造提升、市场前道路改造提升和云渡村钢构栈道组成。其中道路路面改造提升面积约2400平方米,人行道改造提升面积约1680平方米,栏杆改造提升长度约56米,挡墙修补及宣传墙改造面积约168平方米,新建云渡村钢构栈道面积约80平方米。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69.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2.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1.04万元,基本预备费用25.52万元。项目资金除专项债券资金和争取上级补助外,由乡镇统筹安排。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建筑设计、外观设计和电气设计等各项设计。在项目施工图及预算编制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八、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此复

  附:新材料产业 (略) 场项目工程总概算表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8日

闽清县白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白樟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新材料产业 (略) 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樟政函〔2023〕53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新修订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新材料产业 (略) 场项目(项目编码:2309-*-04-01-*)建设,完善镇区基础设施,保障居民生活需求,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白樟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白樟镇白南村、云渡村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包括:1、 (略) 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改 (略) 场建筑面积约3676.47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主要为摊位及店招改造提升、店面室内装修提升、厕所改造提升、室外场地提升、管线综合整治提升、新增室外廊架等。

  2、沿街商铺店招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改造沿街商铺店招长度约 311米,主要改造内容为拆除原老旧店招,新增统一风格店招。

  3、市场周边改造提升工程:市场周边改造 (略) 场周边宣传墙及栏杆改造提升、市场前道路改造提升和云渡村钢构栈道组成。其中道路路面改造提升面积约2400平方米,人行道改造提升面积约1680平方米,栏杆改造提升长度约56米,挡墙修补及宣传墙改造面积约168平方米,新建云渡村钢构栈道面积约80平方米。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69.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2.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1.04万元,基本预备费用25.52万元。项目资金除专项债券资金和争取上级补助外,由乡镇统筹安排。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建筑设计、外观设计和电气设计等各项设计。在项目施工图及预算编制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八、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此复

  附:新材料产业 (略) 场项目工程总概算表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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