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14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略) 环境保护厅文件
鄂环发〔2014〕2号
2014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 (略) 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台。积极推进环境刑事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提高“两法”衔接工作的效率。进一步完善环保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全面推行移动执法工作。加强环保专业人民调解工作。
18.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 (略)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规定,实现审批与监管权责统一。加强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监督执法。开展好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和备案工作。制定出台输变电项目环境监理、年度监测试行办法。
19.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强环保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监测、环境核查审批等信息的主动公开。执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制度。加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开力度。按照应急预案信息发布有关规定,准确及时公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五)着力化解环境风险
20.加强环境应急管理。高度重视涉及饮用水、重金属、危险化学品的突发环境事件,严防由环境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开展重点化工园区环境应急管理试点,推动化工园区风险防控体系、预警监测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继续做好环境信访工作,抓好重点信访案件和突出信访问题的办理和督导。实行重大环境矛盾纠纷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制度。
21.加强重金属、危险废物、化学品污染防治。加快实施《 (略) 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进一步推进《“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实施。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日常监管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基金补贴核查。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 (略) 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建设。
(六)着力夯实工作基础
23.加强环保宣传教育。积极推进全民参与环保行动体系的构建。做好 (略) 环境保护政府奖评选表彰工作。组织策划“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基地建设。 (略) 环保系统新闻发言人制度,不断提高舆情收集、分析与正确舆论引导水平。
24.强化环保科技支撑。 (略) 级环保科研项目进度跟踪与验收评估。积极申报和实施国家环保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制定和修订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地方环保标准, (略)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等。制定并发布《 (略) 地方环境标准体系发展规划(2014-2018年)》。
25.推进环保能力建设。全面推进监测、监察、核与辐射、宣教、信息、固废等环境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继续实施县级环保监测、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以奖代补”政策。加强汉江、清江、梁子湖、洪湖、漳河水库等重点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初 (略) 水质自动监测管理联网平台。 (略) 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开展“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年”活动。推进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建设。
26.强化环保人才队*建设。大力推进环保系统干部能力素养提升工程,认真组织实施《 (略) 环保系统人才发展规划(2013—2020年)》。推进乡镇环保机构设置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27.进一步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加强正风肃纪和权力监控,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等制度落实。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思想引领、凝心聚力、桥梁纽带作用。
28.高标准做好精神文明创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机要保密、目标责任制管理、档案管理、服务离退休老干部、机关后勤、爱国卫生、全民健身、国土绿化、工青妇等各项工作。
(略) 环境保护厅
2014年1月19日
(略) 环境保护厅文件
鄂环发〔2014〕2号
2014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 (略) 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台。积极推进环境刑事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提高“两法”衔接工作的效率。进一步完善环保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全面推行移动执法工作。加强环保专业人民调解工作。
18.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 (略)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规定,实现审批与监管权责统一。加强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监督执法。开展好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和备案工作。制定出台输变电项目环境监理、年度监测试行办法。
19.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强环保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监测、环境核查审批等信息的主动公开。执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制度。加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开力度。按照应急预案信息发布有关规定,准确及时公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五)着力化解环境风险
20.加强环境应急管理。高度重视涉及饮用水、重金属、危险化学品的突发环境事件,严防由环境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开展重点化工园区环境应急管理试点,推动化工园区风险防控体系、预警监测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继续做好环境信访工作,抓好重点信访案件和突出信访问题的办理和督导。实行重大环境矛盾纠纷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制度。
21.加强重金属、危险废物、化学品污染防治。加快实施《 (略) 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进一步推进《“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实施。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日常监管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基金补贴核查。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 (略) 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建设。
(六)着力夯实工作基础
23.加强环保宣传教育。积极推进全民参与环保行动体系的构建。做好 (略) 环境保护政府奖评选表彰工作。组织策划“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基地建设。 (略) 环保系统新闻发言人制度,不断提高舆情收集、分析与正确舆论引导水平。
24.强化环保科技支撑。 (略) 级环保科研项目进度跟踪与验收评估。积极申报和实施国家环保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制定和修订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地方环保标准, (略)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等。制定并发布《 (略) 地方环境标准体系发展规划(2014-2018年)》。
25.推进环保能力建设。全面推进监测、监察、核与辐射、宣教、信息、固废等环境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继续实施县级环保监测、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以奖代补”政策。加强汉江、清江、梁子湖、洪湖、漳河水库等重点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初 (略) 水质自动监测管理联网平台。 (略) 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开展“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年”活动。推进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建设。
26.强化环保人才队*建设。大力推进环保系统干部能力素养提升工程,认真组织实施《 (略) 环保系统人才发展规划(2013—2020年)》。推进乡镇环保机构设置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27.进一步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加强正风肃纪和权力监控,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等制度落实。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思想引领、凝心聚力、桥梁纽带作用。
28.高标准做好精神文明创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机要保密、目标责任制管理、档案管理、服务离退休老干部、机关后勤、爱国卫生、全民健身、国土绿化、工青妇等各项工作。
(略) 环境保护厅
201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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